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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 閃亮星─肆夕耽美稿件大募集

第二章,右下

【你有想殺的人嗎?】

這是我在逛網站時,看到的訊息。

這是一個網站標題,上面是一個背景全黑,用血色寫著這行字。

殺人?雖然平常我的個性是很暴躁,但是突然要我殺人...   ...似乎也不是那麼容易。

好奇心的驅使下,我點進這個網站。

「我曾經殺過一個人,說起來,我也不認識他。」這是一段留言。

「我也是,但是我不認識他,是不是這場遊戲造成的阿?」這也是一段留言。

「這樣的情況我是沒有,不過開始遊戲以後我的鄰居幫我殺了我的仇人耶。」

不認識被殺的人?鄰居幫忙殺人?

我看了看在我手邊的那本『迷殺』,剛好是在描述裡面的內容。

留言還有很多,但是大部分都是什麼殺人阿,跟鄰居殺人之類的,直到我找到幾句比較吸引我的話。

「我解開遊戲了,但是拼圖少了三塊,在哪裡?」

「刀子滑進肌膚,就像切豆腐一樣...   ...我好像上癮了...   ...」

我冷笑了一聲,這不會是哪個無聊的傢伙架設起來的恐怖網站而已吧?

正準備離開的時候,另一個在根目錄角落的東西吸引了我。

『GAME。』

他們所說的遊戲就是這個嗎?

滑鼠移動著,我點了進去。

遊戲說明:這就純粹是一場遊戲,一場殺人的遊戲。

如果你有興趣的話,就開始吧。

只要往下轉就行了。

我輕輕的動了動滾輪。

【看來你是開始這場遊戲了。

首先,這是一場原始遊戲。

千萬不要顧名思義以為這是什麼奇怪的遊戲,我只是要你歸還真相罷了。

將歸還者照指令殺掉,這就是這場遊戲的規則。

歸還遊戲,將知道事實真相的人殺死吧。

第一個指令:殺死你鄰居的外遇對象,也請鄰居殺死你最恨的人。

                                                                                                                  C先生留。】

C?大概是姓陳或者姓張的人吧?

我關掉了網站,當這場只是惡作劇離開了電腦前,到了一杯水。

「不要再來煩我了好不好?」

「拿個三千塊就好了對你不是大問題吧?小心我告訴你的老公喔!」

又來了。

這似乎是我以前沒聽過的戲碼呢...   ...

『第一個指令,殺死你鄰居的外遇對象。』

這句話在我喝水的時候,不斷的在我的腦袋理徘徊著。

等到吵鬧聲結束,再來是一些微小的聲音。

關門聲。

我輕輕的抽了一把料理長刀放在沙發的凹陷裡,走了出去。

開門,關門,尋常的動作。

但是今天可是帶著一點的血腥。

我敲了敲鄰居的門,告訴了她我朋友陷害我的事,同時,她也告訴了我她外遇對象的事情。

我們交換了意見。

殺死對方的...   ...仇人吧。

我從來沒有想過我會進行交換殺人這種戲碼,但是這也是我拿出料理長刀,插進那個外遇對象的腦袋時想到的事情。

那個鄰居趕緊叫回他的外遇對象說我是他朋友會給他一筆龐大的封口費,然後把他引來我家。

我早就預備好了,用藏在沙發中的刀把他幹掉了。

當刀子滑進皮肉跟骨頭之間的時候,你可以感覺到你在宰殺的東西,他在微微的顫抖,我想那是瀕臨死亡前,肌肉的跳動吧。

我的鄰居同一時間正在殺我的朋友。

其實一個二十幾歲的人,脖子的動脈被割開以後,心臟在跳動個三四下,體內的血就噴完了。

更何況我的鄰居在割開脖子第一刀以後還在手腕多補了兩刀,聽說噴的血有幾公尺高,還把牆壁噴的全是血紅色。

完美的不在場證明,雙方皆不跟對方的仇人有關,鄰居的保證,警方也只能摸摸脖子撤退。

那個鄰居事後用她的私房錢重修整座房子的油漆顏色,因為那些血紅,是用白漆重漆了三次也無法清理乾淨的血漬,後來乾脆請人重漆,當然那面牆在兩人合力之下已經先變成紅色了。

事後油漆工跟我們說我們用在那面牆上的油漆可能有點臭,可以考慮換一個牌子。

我們雙方互看而笑,各自回到自己的家中。

也只有彼此知道那是濃厚的血腥味。

                                             *          *          *

我似乎對那種切豆腐的感覺上癮了。

當刀滑入肉裡的時候,不會感到有一絲絲被阻礙,很輕鬆的就切了進去,這時會在裡面看到依稀接在骨頭上的神經肌肉正在抖著。

就像切肉一樣的很簡單。

我開始殺人,然後品味著那種快感。

其實這也要怪罪給指令,第二個指令是:朝著弧型行動。

下面有註解,就是殺人方向,路線,棄屍地點都要弧形,而且還不能重複。

我早就瞄準好一切的目標了。

攤開了以我家為中心畫圓,最理想的目標就是我的右下角這一塊。

全部是什麼小混混阿,不然就是酒鬼跟賭鬼之類的。

就像山妖一樣,我拿出可以磨出霍霍聲的瑞士刀,在磨刀石上來回磨動。

我笑了,這次是真心的笑了。

                                                  *          *          *

第一次殺人的屍體被發現了。

我正在用瑞士刀享受那切豆腐般的感覺時,正在播報著這則新聞。

要知道,我當初可是花了很大的力氣把那個外遇對象連骨頭都磨成灰,然後混著肉泥才拿去放的。

當時手邊沒有湯匙,我可是徒手把眼球挖出來阿,那種黏黏的觸感用水洗淨後,我把眼球在掌上玩了幾下。

原來人的眼球很輕巧嘛!

腦袋的部分我是依循古人祖法,用鐵絲弄了很久弄出一個細長的鉤子,伸進了那傢伙的鼻子一點一點的勾出來,從鼻子拉出來的時候其實看起來很像什麼紅色的鼻涕,再來就長得很像掛香腸之類的東西被拉了出來,其中還有斷斷續續的。

搞得整個腦袋只剩下一半是完整的了。

分屍的過程中,最讓人頭疼的就是骨頭。

雖然切起來聲音很像餅乾,但它可一點也不脆阿。

我把手伸進去他的嘴裡,用力的將他的喉嚨跟食道撐開,把一個黃色的東西挖了出來。

那是他的胃。

某天,我從來不在家中掛任何日曆。

「早安。」我對著冰箱中一罐東西講話。

它透明且純潔,戴著幾絲的細線有如蜘蛛網般的美麗佈滿眼球。

對,那是眼球。

我試著用高濃度的酒精把它退色掉了,留下那最純淨的顏色。

「美麗的感覺很溫暖很包容...   ...」

耳機中撥放著這首音樂。

我沒有體驗過的溫暖。

                                        *                      *                   *

我跟她一樣,浴血重生。

那是一個拿槍對著我的女人。

【終章:殺死你最愛的那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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