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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 閃亮星─肆夕耽美稿件大募集

騎士的正義

     

      「糟糕!待會要挨永樂罵了。」

      志學這麼想著的時候,飛在半空中。

      永樂是志學女友。永樂喜歡在沙發上枕著志學胸肋骨,指尖刮過志學大腿,一邊數落他的不是。

      背部先著地,吃進身體裡的勁道還沒有打算放過他,在柏油路面上繼續翻滾,一圈、二圈、三圈……直到第六圈才止跌勢。

      路面的小礫石像利牙在身上啃出一道道血痕,肘底古銅色的皮膚掀去一層,露出裡層的嫩白肉色,鮮紅的血剛被喚醒,蓄勢待發。

      還好,只是皮肉傷。志學呼了一口氣。和身上的疼痛比較起來,志學更害怕永樂的脾氣。

      砰!砰砰!砰砰砰砰……一輪槍響,與志學搭檔巡邏的富源把配槍裡的子彈送進黑影。

      結束這趟巡邏,回去派出所把簿冊簽一簽,就差不多等著下班。富源還在心裡這樣盤算的時候,後面巷子傳來女人尖叫。

      富源轉頭用「怎麼這麼倒楣」的表情望著志學,還來不及給志學指示,志學已經轉身拔腿衝刺。

      「喂!急著送死唷!」

      富源罵出口的時候,志學已經跑到巷口轉角。巷子在商業大樓後方,作為貨車進出卸貨通道,平時不常有人走動。

      富源是資深員警,眼神銳利像貓頭鷹。轄區因為有他巡邏,用「再不聽話叫警察來抓你」這句話來恐嚇小孩特別管用。志學剛從警校畢業,三個月前分發到這個單位,跟在富源身邊「學長、學長」問個不停。富源並不討厭這個年輕人,只是他做事情的那股莽撞勁,真想找條狗鍊把他栓上。

      女子倒在地上,穿著鐵灰色的辦公套裝。一團黑影蹲踞在女子腳邊。看有人趕到,黑影準備逃逸。

      巷子盡頭是死巷,志學守住唯一的出入口。黑影朝志學衝撞過來,志學想起警校裡教導的逮捕術,嘗試擒拿黑影的手臂,借勢壓制肩頭,將黑影扭翻在地。黑影靠近後,志學才發現這團黑影比想像中的巨大,手剛搭上黑影的前臂,一股巨大的力道吃進身體,志學整個人被拋飛在半空中。

      「覺醒者!」志學來不及喊出聲。

      不只是「很麻煩,要晚點下班」的那種倒楣,而是中頭獎了。

      還好志學被這股力道反向拋在空中,不是正面挨了爪子,不然就得捧著肚子在地上拾撿腸子。那不是什麼文學譬喻,是真實發生過的案例。

      志學飛在半空還沒有掉下的時候,富源正好趕到,迅速判斷出怎麼一回事。

      掏槍、拇指推開保險、沉腰、槍身架上左手腕、瞄準、射擊,動作一氣呵成。

      二十幾年警察生涯,富源不只一次用槍口對準嫌徒,但今天是第一次把子彈送進「別人」身體裡。

      黑影承受子彈衝擊,劇烈搖晃,沒有倒下,像表演某種風格怪異的機械舞。路燈照明下,顯出猙獰面目。

      覺醒者,城市對這類病患的稱呼,發病原因不明。除了精神方面變得狂暴,易怒,喪失自我控制能力外。最讓人畏懼的是肉體上的變異,肌肉與骨骼不正常增生,體型巨大化,像躲在裡面的怪獸撐破人類這層表皮。依個別病例增生出犄角、尖牙、觸手、厚鱗……各種人類身上不應該出現的生物組織,力量和速度是正常人類的好幾倍。

      覺醒者的出現,顛覆了現代醫學對「人類」的定義。

      警用的9mm子彈射擊覺醒者,就像拿著彈弓對抗坦克。

      「他們是神封印在人類體內的惡魔。」宗教人士在電視節目上宣稱。

      覺醒者承受槍擊後,由困惑畏懼的肢體語言轉成憤怒,富源知道自己激怒了它(他?)。

      「混蛋。」如果志學沒有逞強攔下它的話,它現在應該已經逃逸到城市的某個角落,接下來就交給「專業人士」去處理就好。警察的工作是維持治安,可不是領薪水來對付這類怪物。志學喜歡逞強、喜歡送死就由他去,現在連自己都被拉下水。

      覺醒者把身形挺直,變異的肉體超過兩公尺,肩骨聳起高過耳朵,張舞著長手臂,像隻放大尺寸的螳螂。暗紫色的瘀青斑紋遍佈,上下眼瞼後退到完全看不見,露出兩顆裸露的紅眼珠,眼珠透露的不是掠食者的貪婪,而是來自深淵的絕望。

      現在不是拚命的時候,富源清楚這件事。

      管什麼同事情誼,自己活命才是要緊的。

      還在猶豫什麼?富源只是「不討厭」這個年輕人,還不值得陪他送命。

      志學剛從警校畢業,分發到派出所。過去在學校學的是理論,槍法和逮捕術也僅止於訓練場上的練習,志學還沒有親手逮捕過嫌犯。原本期待今天的表現機會,沒想到第一次登場,就重重摔了一跤。

      志學興奮感消褪,開始感到恐懼。

      不只是力量上的懸殊,野生的氣息從陌生的肉體傳來,這裡不再屬於城市的地盤,是人類與野獸遠古洪荒遭遇的場景。人類的律法、人類的邏輯、人類的情感……只是紙頁上的筆痕,阻擋不了野獸的爪、野獸的牙,那些尖銳的,一瞬間劃開人類對文明的信賴。

      警用手槍和警察制服,是人類溫飽安逸之後的扮家家酒,效力不及野獸。

      死亡和疼痛在這裡不是隱喻,是細如髮絲的現實,斷裂之後,所有對生命的美好想像只能瞬間慘白墜落。

      「快起來!」富源向倒在地上的志學怒喝,富源不明白為什麼這時候自己還沒有逃走。

      富源熟練換上彈匣。射擊身體無效,瞄準頭部。

      砰!砰砰!砰砰砰砰……第兩輪槍響過去,覺醒者側著半邊身體,用高聳的肩骨擋下子彈。

      子彈沒入暗紫色的肌肉,像擠壓蕃茄醬瓶般噴出鮮紅醬汁後迅速乾涸,傷口像魚嘴般迅速緊閉,以雷霆之姿擊發的子彈現在沉入泥沼,阻滯不了覺醒者的行動。

      「快跑!」看到志學爬起來,富源發出命令。

      「我不能丟下學長。」志學拔起腰際的手槍,加入另一波射擊。

      「幹!又不是頒電影,講什麼江湖義氣。」富源幹譙。

      志學的射擊準度有夠差,近距離射擊十二發子彈,只有五發子彈落在覺醒者身上,對方連舉手格擋都懶,應該把這個傢伙塞回警校訓練。

      志學也知道自己臨場射擊表現多丟臉,他止不住手上的顫抖。

      制止覺醒者的行動,除了使用重機槍掃射,強行破壞肌肉與骨骼的鏈結外,只有「特殊醫療災難應變小組」配備的抑病彈頭才能發揮功效。前幾年警察遭覺醒者襲擊的案件頻傳,市議會曾提案將抑病彈頭配發員警配備。後來因為特殊專利、後勤維修、人員訓練等一堆狗屁倒灶的理由,預算又流到「特殊醫療災難應變小組」底下。

      「特殊醫療災難應變小組」成員不是消防隊或救護人員,是隸屬在「特殊疾病醫療暨對策研究所」底下的快速應變部隊,以捕獵覺醒者為目的進行特殊武裝。特製防護頭盔與白色護甲是這隻部隊的標誌,大家習慣叫他們「白甲隊」,特殊醫療災難應變小組這麼拗口的稱呼連新聞主播都懶得提。白色護甲是以吸收覺醒者攻擊時的衝擊力為目的研發,號稱可以吸收小客車時速60公里的正面衝擊。抑病彈頭,對付覺醒者的利器,是以特製步槍發射內裝藥劑的彈頭,進入覺醒者體內後引發劇烈的痙攣反應,以阻滯覺醒者的行動。

      再怎麼快速應變的部隊,也比不上第一線巡邏員警的現場遭遇。就算五分鐘後趕到,兩個人恐怕已經橫屍在巷子裡。

      覺醒者仰身長嘯,發出「嘎呀嚇」的巨吼。志學和富源來不及掩上耳朵,巨吼貫穿身體,音浪停歇後兩個人還在原地不住顫抖。

      覺醒者低下身形,四肢著地,像豹子般撲上來,十公尺、五公尺、兩公尺、一公尺……張開巨爪就要搆到志學鼻尖。

      轟!一聲巨響。

      另一團影子從天而降,覺醒者被一隻手掌壓制在地,抓著覺醒者的腦袋把柏油路面鑿破一個大洞。

      石礫紛飛。

      壓在覺醒者身上的男人戴著面罩,身穿緊身衣,最顯目的招牌是那顆籃球般的小腹。對兩名警察露齒微笑,像在告訴他們「沒事了,有我在」。

      「大叔!大叔來了!」志學看到偶像,興奮鬼吼鬼叫。

      富源以鄙視追星族少女的眼神斜瞪志學。

      被壓制在地的覺醒者甩動身軀,想擺脫壓制在身上的大叔。大叔並不打算強行壓制,借勢跳開,擋在兩位警察面前。

      覺醒者在地上掙扎翻滾幾圈,慢慢將身形撐起,覺醒者的臉被剛才那一擊砸得破碎,左眼珠扯著視神經垂吊在顴骨外。

      要逃走?還是報復?覺醒者搖頭晃腦,不知道是傷勢尚未平復,還是在考慮事情。

      覺醒者突然靜止動作,像是決定了什麼。

      「嘎呀嚇!」覺醒者發出震耳怪叫,向大叔撲來。

      大叔踏步鑽進覺醒者懷裡,一拳擊在左胸。

      沉悶聲響,所有的衝擊力道連帶聲音一起吃進覺醒者身體。

      覺醒者脫力倒下,癱在地上像臨時演員從背後拉鏈脫逃後遺留在舞台上的怪獸布偶。

      「他沒有死,只是暫時失去行動能力,等下白甲隊會接手處理。」大叔甩甩手。

      大叔走到女子身邊察看,女子穿著窄裙,用雙腿寫了個M字,辦公套裝肩線扯散。大叔檢查完生命跡象之後,幫她調整一個比較優雅的姿勢。

      「沒有明顯傷勢,也許只是嚇昏了。」大叔說。

      「嚇昏了?」志學和富源心臟還噗噗噗跳著。

      「真抱歉,看來是我太嚴厲。」大叔對地上的覺醒者道歉。

      「有什麼好抱歉的,放任這種怪物在街上橫行,終究會傷到一般市民。」富源把槍收回腰際。

      「他只是孩子。」

      大叔這麼說。但那具超過兩公尺的巨大身軀,怎麼看都不像「孩子」。

      「孩子是指流鼻涕、玩溜滑梯、吵著吃冰淇淋、爭論著搖滾明星和足球選手誰比較偉大的小鬼頭,不是用來形容這玩意。」富源說。

      「他不是什麼玩意,他和我們一樣都是人類。」大叔說。

      「曾經,過去式了。」富源瞪圓眼睛,「現在,他和你一樣都是怪物。」

      大叔沒有反駁,只是用面罩下的悲傷眼神望著富源。

      「學長!你在說什麼?大叔救了我們,他還拯救了整座城市。」

      志學不曾當面衝撞學長,但他無法忍受富源發表這麼忘恩負義的言論。

      路燈在牆上映出大叔小熊維尼般的側影,看來分外落寞。

      「我沒有拯救任何人,只是做自己的事。」大叔說。

      志學還想和大叔多說幾句話,大叔縱身一躍,消失在由大廈屋角切割剩下的霓虹夜空。

      大叔守護這個城市已經三十年,從志學出生前就開始守護。守護得太久,人們已經忘記英雄原本的的稱呼。後來大家叫他大叔,守護這座城市的大叔超人。僅管大叔的身材已經走樣,身手不如當年矯捷,他永遠是志學心目中的英雄。

      白甲隊趕到,展開縱深隊形圍住現場。確定覺醒者已不具威脅,用特殊拘束器具搬運上裝甲車,遭受襲擊的女子接受救護人員照顧。志學和富源兩人用無線電向警局裡的長官報告現場情況,長官要他們暫時配合白甲隊的調查。

      警察一向對白甲隊的人沒有好感,形容起來應該是平民步兵對貴族騎士的怨念。被推到戰場第一線的永遠是穿著輕布甲的平民步兵,配一把槍頭夾綑在木桿上的長槍就被趕上前線。好不容易身邊的夥伴死傷大半,熬到戰場露出一線勝利曙光,貴族騎士才從大後方疾馳來收割戰果。

      「為什麼不在第一時間通報?」小隊長不高興大叔又搶走了功勞,把怒氣發作在兩人身上。

      「抱歉唷!那時候我們忙著活命,沒時間用對講機聊天。」富源不理會對方的官階比自己高,反正白甲隊和警察是互不隸屬的平行單位,不客氣頂撞回去,「等你們來處理,用屍袋把我們兩個一塊一塊撿回去比較快。」

      「你們警察都沒在遵守行動準則的嗎?居然縱然那傢伙非法行動?」小隊長用「那傢伙」稱呼大叔。

      「我只知道他的非法行動救了我們,有一群坐領高薪、拿頂尖裝備的人只會跟在『那傢伙』屁股後面撿現成的便宜。」富源說到「那傢伙」時,特別加重了語氣。

      「你說什麼!」小隊長拍桌跳起。

      眼看雙方就要打起來,志學和白甲隊員連忙上前拉住兩人。

      折騰一陣子,也「盤問」不出什麼有用訊息,才放兩人離開。

      走出白甲隊,志學問富源,「我以為你討厭大叔,沒想到你還會幫大叔說話。」

      「是討厭呀!討厭的要死,我只是實話實說而已。」富源最近戒煙,拚命往嘴裡塞口香糖。

      富源遞給志學一片,志學跟著丟進嘴裡。

      濃膩的甜味湧到喉頭,志學很不習慣,「什麼口味?」

      「水蜜桃。」富源用貓頭鷹般的眼神盯著外面濃郁的黑夜。

     

      回到警局的時候已經半夜一點,志學想起一件重要的事。

      「要走囉?」富源被值班的同事拉著吹噓剛才的英勇事蹟,看到志學慌張離開。

      「嗯。」志學擠出笑容。

      志學換下制服,騎摩托車趕回公寓,客廳燈果然亮著。

      進到屋裡,女友永樂睡在沙發,桌上擺著吃到一半的泡麵,電視沒有關,志學想像那畫面,應該是看電視一邊生氣嘟著嘴等志學,等著等著睡著了。

      志學拿起遙控器關掉電視,在永樂兩頰各印上一吻。

      永樂察覺到臉上濕濕熱熱,揉揉眼睛,認出是志學,一拳先招呼過來。

      「說好要來接我下班,一起去看電影,又放我鴿子。」

      永樂剛睡醒的拳頭軟趴趴沒有力道,志學輕鬆躲開,「對不起,今天發生了很多事。」

      「你可以先打手機給我……啊!怎麼受傷了?」永樂發現志學臉頰的紗布,還有手肘、膝蓋、連肩膀上都有。

      「在柏油路上翻了幾圈觔斗。」

      「馬路又不是瑜伽教室,幹嘛在上面翻觔斗?被車撞了?」

      「遇到覺醒者。」志學輕描淡寫說著。

      「覺醒者!那多危險,為什麼不趕快逃?」

      「民眾受到襲擊,警察不能放下民眾自己逃跑。」志學正氣凜然的模樣。

      永樂先捏志學一把,「你給我裝什麼帥呀?對付覺醒者是白甲隊的專業,關你警察什麼事。」

      「白甲隊來得太慢,警察才是站在第一線的人。」

      「白甲隊不是號稱五分鐘快速應變部隊?」

      「五分鐘就可以發生很多事了。」

      「那你打算在五分鐘裡面給我耍多少次帥?屍骨無存多少次呀?就算不為我,也要為我們將來的孩子著想。」

      「我們的孩子?」志學瞪大眼睛。

      永樂本來是想說「我們的將來」,卻不小心多蹦出「孩子」兩個字,好像自己在逼婚,「我不是說現在有啦!我是說,我是說……如果我們將來結婚……打算要生孩子的話。」永樂拗得好勉強。

      「哦,嚇死我了。」志學呼了一口氣。

      掩飾剛才的害羞,永樂先踹志學一腳,「嚇死你是什麼意思,萬一有了,你不打算負責嗎?」

      「當然會呀!就是打算負責,才會這麼緊張呀!」

      「最好是這樣解釋。」永樂嘟著嘴。

      「樂樂,妳猜我今天遇到誰。」志學像小男孩拿到新玩具準備向同學炫耀。

      「大叔,你遇到了大叔了,對吧?」永樂馬上猜中。

      「妳怎麼知道?」志學張大嘴,心裡想什麼都瞞不過永樂。

      「除了大叔,還有誰會讓你這麼興奮。」

      「妳知道大叔是我從小的偶像,今天終於見到……」

      「大叔居然還讓你受傷,有夠差勁的。」

      「不能怪大叔,他還沒來之前,我就受傷了。」

      「那就更差勁,居然這麼慢才趕到,跑到哪裡打混去?」

      「不能這麼說,大叔又沒有領任何人薪水。我負責才巡邏幾條街,大叔卻是負責整座城市。」

      「好啦!好啦!就你的大叔最偉大,你去陪他睡覺好了。」

      「樂樂,不要這樣啦,每次說到大叔妳就鬧脾氣。」志學從背後抱住永樂。

      「我覺得在你心目中,我還比上不你的大叔重要。」

      「怎麼會呢?我心目中最重要的人就是樂樂了。」

      「哼!男人的甜言蜜語,那我問你,為什麼你的房間貼滿了大叔的海報,我的照片只塞在床頭櫃上的小相框。」

      「大叔的海報是我從小的收藏,那時候還沒有認識樂樂呀!要是那時候就認識樂樂,我一定也會貼上樂樂的海報。」

      永樂收起打鬧的表情,正襟危坐,「志學,我知道男生都會崇拜英雄,可是你已經不是小男生。你要認清楚,你的工作是保護好一般市民,不是耍帥,這個一般市民也包括你自己。英雄的工作留給英雄去做,你是凡人,你是血肉之軀。你最大的責任不是拯救地球,而是每天給我完完整整、不准哪裡掉一塊的回來。」

      「知道。」

      「知道什麼,今天就不及格。」永樂再捏志學一把。

      志學搔著頭傻笑。

      「還有,上次說到要帶你回家見父母的事。我和媽媽約好,就下個禮拜六。」

      「這麼快?」

      「有什麼快?我們都在一起兩年了。」

      「這麼久?」

      「臭男人!」永樂把志學踹到地下,「全身流汗臭得要死,給我滾去洗澡!」

      「可是我身上貼了好幾塊紗布,很不方便。」志學撒嬌。

      「滾去浴室,我來幫你擦背。」永樂把志學踢進浴室。

      「只有擦背而已?」

      「再囉嗦,就讓你傷勢更嚴重!」

      「對了,妳今晚沒回家,爸媽不會擔心嗎?」志學把脫下的衣服擲進洗衣籃。

      「我跟他們說過,今天晚上要加班加到很晚,可能要在公司過夜。」永樂在一家廣告公司上班,通宵趕案子是業界的常態。

      「哦!原來妳早就預謀好了。」

      「去死啦!」

      永樂討厭志學的工作,她痛恨常常因為志學的臨時勤務取消約會,休假時間又跟一般上班族不一樣。她最在意的是,每天要提心吊膽志學平安回來。她知道志學不可能放棄現在的工作,大叔就是志學從小的偶像,也是這個緣故,志學小時候的志願是警察。既然沒有辦法成為像大叔那樣的超級英雄,他也要演好凡人英雄的角色。永樂擔心志學逞強又愛耍帥的個性,有一天會害死他。

      永樂大志學三歲,是透過朋友介紹認識志學,認識志學的時候,他還是警校生。一群朋友出來玩,並沒有刻意要湊合他們兩個。只是永樂一看到志學,就決定愛上他。

      志學並不是特別耀眼、會在陽光下閃閃發光的男孩。忠實又質樸的模樣像隻讓人信賴的拉不拉多犬,永樂忍不住就想接近他、摸摸他、想牽他的手一起散步。通了幾次電話後,他們開始約會,發展成情侶關係。

      志學喜歡耍帥,擺出一付不管什麼危險,我永遠擋在前面的姿態。剛交往的時候,永樂覺得志學這付傻氣好可愛。後來才發現這份「永遠擋在妳前面」的姿態並不是由永樂所獨佔,只要志學在路上發現需要保護的對象,他隨時可以變身進入英雄狀態。

      永樂嫉恨志學的「博愛」,搭配志學的職業,耍帥的風險加倍,她才不要志學為了保護其它人受到任何傷害。永樂是自私的,她覺得自己絕對有權利主張「女朋友的權利」,她要獨佔志學這具人肉盾牌,志學只准為了保護永樂受傷。

      也不要,她不要志學受到任何傷害,她要志學每天完完整整地回來。外面有多危險,她不想知道,她只想確定自己所愛的人是完整的,幸福也要是完整的。

      這個城市只要一個英雄就夠。

      英雄不會是及格的家人,永樂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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