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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光赤奮若正月廿七讀《I.T.》後感

IT、Pennywise,余近期最喜歡之兩個電影角色之一,非常癡迷,故在余雕像收藏中特購入了兩件,一件lifesize   bust,一件one   to   two之全身像。其在電影中之滑稽、狡詐、陰險,尤其適合余此類有獵奇性格之人群,況其原型為舉著紅色氣球之白衫小丑,色彩之劇烈衝突使余更加無法抗拒。

去年在星洲時,余已見Popular裏有賣此原著,礙於原文,又巨厚一冊,故放棄之。六月囘大陸便買了殘簡體字版,亦厚厚兩大冊,約莫從庚子八九月開始閲讀,直讀至今日始畢,汗顔汗顔。

余一直以爲影視之描述絕比不上原著之十一,例如《金陵十三釵》、《Hannibal》等,此著亦不例外。原著以七人之視角分別對德里進行描述,各有不同,卻殊途同歸,此鎮之詭異不可言喻,而七人之友誼,進而愛意,則層層增進,非有突兀感。Henry又是一個特殊之角色,從小受家長之精神肉體之虐待,漸漸形成其瘋狂又孤僻之性格,可謂斯德哥爾摩綜合症之典型。人物描寫中,余最覺亮點之人非Patrick莫屬,此人與Henry決然相反,余意作者特加入此一人,其生來漠視一切,覺除自己外所有之人皆妄,故毫無感情之流露,無關於好壞悲喜,隨物理之生長,其不知世界對其代表爲何。而巧合一日,其嘗試了剝奪生命之感,從心裏燃起了火星,繼而燎原,照亮了其從出生到現在一直黑白之世界,原來世界還是有令人驚喜之事啊。余意Patrick當時應倍感欣喜,然隨著對方生命從眼眸中逝去,歡愉也一并消失,世界恢復了黑白,但此次非往常,其知曉了尋求色彩之方法。此類人可稱爲感情漠視或反社會性格,其意並不是反抗社會,而是其根本不屬於社會,他有自己之社會,而在這個社會中,唯有剝脫生命才能帶來色彩,如同我們之社會,唱歌跳舞能帶來歡愉一般。Patrick性格塑造之精確,而於此又非必要,可見作者意欲為將來此類作品打基礎。

言歸正傳,電影之攝製把整部小説分爲了兩個部分,一爲童年五八年,一爲成年八五年,條例分明,童年擊敗魔鬼,而成年擊殺之。如不看原著,也就罷了,待讀罷原著就會發覺,作者之意全不在此,所有之事件皆發生在成年,七人背景、家庭都從完善至崩壞,而童年皆是接到電話後或回到德里後之回憶,交錯往復,盤根錯節,現在與過去,現實與回憶,真實與幻想,使讀者跳躍其思想,仿佛上帝在時間長廊裏來回踱步,疑惑、茫然、豁然、頓悟,此戲劇張力乃電影可望而不可及之。人物上多了對William及Beverly之現實之描寫,即對Tom和Odella之聚焦,表現了從五八年至八五年,六人自認爲逃離了Pennywise,其實一直與其捆綁。Tom為Beverly爸爸及Henry之代替,Odella為Beverly之代替,當然還有Eddie之太太為其母之代替,然着墨不多。Beverly和William乃余最歡喜之角色,亦是成人後,余最想撮合之一對,估計作者前面之鋪墊正要引讀者入甕,而結局卻大相徑庭,唏噓不已,此所謂戲劇張力也。而Odella之復蘇亦解了William之憾,如按余之套路,則絕不至此。書中未如電影交待了Pennywise之前身,只言其為宇宙初開之正邪一段,此讓余失望不少,至Beverly五八年爲了出下水道而運用之方法更讓我大跌眼鏡,實不解作者此意爲何,感覺全無必要,一個親吻足矣。

總之,文字之力量如同任何時候一般,絕對大於銀幕之力量,只可言銀幕拓寬了文字之道路或視野,萬不可言成就了文字,此萬無可能。另需着墨為此書之作者為Stephen   King,一個偉大之驚悚小説作家,有機會余必拜讀其另一著作《動物墳場》,當然《魔女嘉莉》也有興趣。

重光赤奮若正月廿七

屬於星洲

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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