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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 閃亮星─肆夕耽美稿件大募集

緣,圓?(上)

        我叫陳寶芳,今年剛滿30歲,雖然我的名字很俗,但其實我一點都不俗。

        我是一位著名雜誌的總編輯,想當然我的眼光永遠要走在時尚的最尖端,目標是要成為業界的傳奇。

        身為總編,總要有些人脈才能找到理想的對象來跟我們合作,所以我不免俗地參加了許多聚會及應酬,但我個人是極為討厭的,因為參加聚會的人們大多是虛偽的人,雖說是去拓展人脈,其實大多數是別人拉著我比較多。

        在這次的聚會上,某個人讓我的人生有了很大的改變。

        他是眾所皆知的花花公子,但因為亮麗的外型及龐大的財產,導致很多女人都想巴在他身上,就算不是唯一的那一個,她們也想當「其中」的一個。

        我向來是不屑那種人的,所以就算他對我們雜誌能有多大幫助我都不想靠近他,可偏偏每次的聚餐他都在場。

        或許是太常看到我吧,很「榮幸」的,我被他給看上了。

        這次的聚餐他偷偷派人為我送很烈的雞尾酒上來,平常的酒我喝再多是不怎麼會醉的,但這杯雞尾酒在我喝下的第一口就覺得不太對勁。

        職場規則,拿到了酒杯就必須要把它喝完才行。以我的意志力來說,我可以撐得住的,我就是如此的相信我自己。

        但喝完了整杯酒,眼前一片模糊。

        「不好意思,身體好像有點不適,先告辭了。關於貴公司的藝人,我會再找時間跟您面談。」看著面前對我阿諛諂媚的大叔,我抓起包包就要走。

        「好好好,陳總編您慢走,需不需要我派人載妳回去呢?」

        「不了,我自己叫車回去就行。」

        「那就等您的聯絡啊。」說完,大叔又呵呵呵的坐下了。

        走出包廂後,一陣天旋地轉,碰。

        我就這樣倒在走廊上,沒有半個人在附近。

        突然一雙強而有力的手將我抱起,開車把我載到另一個地方,開了多久,經過哪裡,我完全沒有意識。

        隔天一早醒來,是一個我完全陌生的地方,我就躺在飯店的床上。

        桌上放著一張紙條:「出事我會負責,打這支電話跟我聯絡。」

        紙條上完全沒寫任何名字,只在右下角寫了一個「K」。

        出事?就算鬧出人命我都不想打給你。

        至於為什麼我會如此平靜呢?可能跟我被訓練出來的性格有關吧,況且參加過大大小小的聚會,會發生今天這種事,我不意外。

        看完後,不假思索地把紙條揉掉丟進垃圾桶中,我想我永遠都不會需要。

        過了一個月,兩個月,完全沒發現身體有任何問題,因為自從發生那件事後我就不想再參加什麼聚會了,只好把時間全部投入在工作中,以彌補沒參加聚會的損失。

        「寶芳啊~最近你也太盡心盡力的在工作上了,也休息一下吧。」老闆今天再來巡察時對我說道。

        「不了,現在雜誌正當紅,我更不能鬆懈,我一定要再讓它登上更高峰。您要出去是嗎?我現在馬上準備。」話說完,我把正在處理的公事整理一下拿起外套就要走。

        我的老闆,也就是這間公司的董事長,三不五時就想來編輯部逛逛,雖說它是著名時尚雜誌的董事長,但他卻一點時尚都不懂,他是個很有頭腦的生意人,這個雜誌只不過是他眾多事業中的冰山一角而已,而他最喜歡來雜誌社為的是要請我出去幫他挑流行且適合他的衣服。

        或許對他來說這間雜誌社可有可無,但對我來說卻是讓我改變一生的地方。

        「不不不,我今天到這來就只是跟妳說要妳休息的事兒,就是正因為現在雜誌賣得好,所以才准妳放假去,妳也該放放電,休息一下才能想出更好的東西嘛~妳就聽我的,至少休息一個月也好,可以吧?」我們老闆不知道是不是去大陸談太多生意,現在說話老帶一點大陸腔。

        「一個月?如果休息一個月,我回來還要不要混啊?不行我不答應,最多也就兩三天。」

        「我說一個月就是一個月,妳現在連老闆的話都不想聽了?我說剛進來還很熱情很聽話的一個人,怎麼現在就變這麼冷血呢?唉早知道我當初就不該…..。」

        「知道了!知道了!一個月就一個月,我休就是。拜託別再嘮叨,我都能背下來了。」況且距離我進公司到現在也已經過了10年,大家都在往前走,就老闆你還在憶當年…

        沒錯,我從20歲就進來這間公司了,當初因為家裡沒錢,所以無法繼續念書,只好出來打工,20歲那一年這間雜誌社才剛成立,正在招募工讀生,由於我的活潑熱情,當時的主編同意我來當他們的打雜小妹。

        過了幾年,也跟著閱歷無數,在編輯們沒有點子時,我偶爾也能擦上邊,久而久之主編拜託老闆讓我成為編輯部的正式人員,把我帶在身邊。

        後來,主編跳槽了,他到當時數一數二的雜誌社去,丟下了我們,但老闆看著跟在主編身邊的我並沒有懷疑我,將我開除;反而覺得我可以替代主編的位置,帶領整個雜誌社。

        坐上那個位置後,我開始覺得我的責任重大,除了把雜誌做好外,我還想讓我們雜誌把主編跳槽的雜誌社打下來。

        十年後,雜誌社起飛了,我的性格卻也因此轉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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