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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表妹,沒關係吧?』的原作者自介文

大家好我是『只是表妹,沒關係吧?』的原作者~

我都是寫完以後交給我朋友審核在放上去的~

我今年1X歲~

非常的年輕~

接下來是我的Q&A

Q:請問你為何不自立門戶呢?

A:人家不想~

Q:那你的書到底屬於哪類?

A:乾你屁事

Q:你當初為何寫這本書?

A:爽

Q:主角是你嗎?不然是誰呢?

A:不是我,是一位朋友XD

接下來我想跟大家說

謝謝你們的觀看

願意讀我的自爽作品XD

雖然沒有人收書~

不過只要有人願意看

我真的可以一天寫到十萬字~

然後~刷刷~把他快速完結XD

最後我想跟這我朋友說

我他媽哪裡性格詭異

你說啊?蛤?

我只是喜歡等冰棒融化再喝掉~

還有吃布丁喜歡絞爛他~

只要一考試完書本就會燒毀~

畢業後制服也一並燒毀~

我很喜歡看火燒東西~

有莫名的爽感~XD

以上就是我的自介~

放心我不會去縱火

我也不會幹壞事

我是個正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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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果然很不正常吧?

有一次他在我面前做了一件令人傻眼的事...

那天我去他家作客

他的衣服掉到剛大完便的馬桶裡

他馬上把衣服拿到陽台

鋪上一堆報紙

他把它燒了...

從那次之後我再也沒去過他家

垃圾桶裡不知為何都是灰燼...

這樣叫正常人?

我覺得該去看醫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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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1)

真的寫自介文了XDDD
玩火要小心,要注意安全喔OAO
還有,這真是篇很任性的自介呢XDDD
(對原作者說)好喔,我會去看你寫的文章的=W=
期待你更個十萬八萬字XDD
對了,推薦一種吃布丁的方法,把布丁放進泡麵裡,混著泡麵一起吃OWO
運氣好的話會到新世界喔www(並不)
(對PO文的作者說)有這麼位朋友真是辛苦你了wwww
不過你不覺得很特別、很適合當小說主角嗎?XDD
2016-07-21 17:45 透過電腦版 回應
布丁加泡麵是有聽過...
不敢吃...
不過我會試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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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學校還更誇張...
乾脆哪天寫成日常小說算了XD
 
2016-07-21 17:54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