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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 閃亮星─肆夕耽美稿件大募集

三斤大大的請求

1、「寫小說」和「寫日記」你覺得兩者最大的差別是啥?

阿劍:因為我沒寫過日記   所以不是說可以說得很完整......

          日記比較算寫下眼前發生又或是當下心中想法

          小說是以腦中所出現點子和故事   加以描述   與是否真實無關

2、出個考題給你:

        你去游泳(地點由你選)遇見你暗戀的對象、和你最討厭的人(你們是否有對話,由你自個決定),                        

        看見你最討厭的人溺水了,你會怎辦?

        以上,請你用小說形式描寫出來,記得,是你去游泳喔

阿劍:嗯...難倒我了   我不喜歡游泳也沒喜歡的人   但我寫寫看

       

        今天去外婆家玩,因為附近有海邊,便想去一下。

          下一秒,我後悔了-

        「好悶熱.....」我躲在有陰涼處地方休息。

        「幹.....又是妳......」那女的小聲罵,還翻了我一個白眼走過。

          我眼前走過一個婊子,對真是婊子......但我不想解釋,很麻煩。

          但說真啦......妳每次見我一翻白眼,眼睛不脫窗算是奇蹟吧?

        「唔?」我看那個人正要下水游泳。

          為什麼他會來這裡?我狐疑起來。

        「救命~」

          我往聲音處看-

          靠北,原來婊子溺水。

          我起身想下去幫忙,結果那男生......

        「妳還好嗎?」

          他早在水中抱起婊子了。

        「唉...」我嘆氣,想說直接回去-

        「救命啊!我的腳抽筋~」

          換那個男生哀號聲,八成耍帥的關係。

          我只是笑了笑,看著他們一男一女快溺斃的狀態,開口:

        「我不會游泳,所以我就不打壞英雄救美的場景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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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1)

謝謝
首先,謝謝你給我面子,寫出一篇短文。
暫且不談寫得怎樣,至少你完成了。過程中的努力,心定成為你往後的養份。
現在,我來說說自個的讀後感。說之前我要強調,個人沒受過任何有關寫作的課程或訓練。所以只能以自己一路摸索的經驗,厚臉皮與你交流,互相切磋求進步。
關於日記,撇開流水帳不談。
你說得沒錯,記下當天發生的有趣或有意義的事,抒發心情與感想。
至於小說,講白點,就是創作一個故事,無論是否真人實事,也不能平鋪直敘。
最少,
第一、文詞修飾,得讓人看了有興趣。莫說共鳴,至少願意讀下去,才算成功。
第二、營造情境,讓人邊看,腦裡能想像畫面,容易進入小說情節。
第三、情節必須高低起伏,製造高潮,讓人驚喜。這方面,「伏筆」非常重要。
講白一點,就是鋪陳一大段,或數章節,只為引人眼睛一亮。但是,現今的小說,或戲劇,很少有伏筆,因為很難「埋管」。個人認為,這方面,金庸為第一把交椅。
他的每部小說裡,伏筆總是不算出現:例如,一個出場時,毫不起眼的樵夫,後來居然是某派的掌門。我這樣解釋,就算你以前不知,現也應該懂得伏筆是啥吧?
若是埋不了伏筆,高潮的堆砌便益形重要。
就像慢慢引領讀者往前走,觀看人世間的悲歡離合,突然踩中地雷,炸出不可思議的驚呼:「怎會這樣?好意外喔!」例如,權利遊戲第五季,第十集,邊城首領被手下抽冷子,倒地不起。我真的快抓狂,作者竟把我唯一喜歡的角色賜死,嗚!
可惜的是,現代多數小說,或是連續劇,只講究重鹹口味,注視灑狗血,都是老梗。像突然出車禍,變成植物人還會出名牌、外遇的對象搞大亂倫,半路認老白、自殺又死不掉,還莫名其妙穿越等等。稀奇古怪沒關係,但至少要掰的合情合理,是吧?
簡單說,缺少鋪陳,急就章的忽然來一下。
不管它通不通,只要能刺激讀者或觀眾就成功啦。這樣,你認為好作品嗎?
 
言歸正傳,我會出那個題目,主要目的,讓你以「第一人稱」描寫。
對一個剛開始創作的人來說,個人認為,用第一人稱比較好掌控。
因為,用第三人稱敘述,屬於全知觀。
亦即,作者必須面面俱到,對每一個人物在想什麼,都得知道。
講白點,作者須有掌控一切的能力,最基本,需將每一位主要人物的個性,清楚描寫出,讓讀者看得出來。這又牽涉到,「同樣一句話」個性不同的人、講出來時,語氣是不是不一樣?而個性相同的人,心情不同時,講出來的語氣,是不是有區別?
如果以「第一人稱」描寫,你就像在寫日記,可以少兼顧別人的「心理狀態」。描繪的時候,也不能太肯定。除非你確實了解,對方當下正在想什麼。
 
今天去外婆家玩,因為附近有海邊,便想去一下。
請你自己多唸幾遍,老實說,腦中會幻想:藍色的海浪、遨遊的海鷗、柔軟的沙灘、可愛的小螃蟹,海平線有船耶!甚至比基尼美女、泳褲肌肉猛男……我都沒有。
感覺好像在唸小學生的作文,抱歉!你是在寫小說,就像在畫一幅圖,但你只是畫素描,很簡單,很不生動,無法引人遐思,突然覺得海邊好無聊,怪不得「你下一秒會後悔」是這個理由的話,勉強說得通,你寫「後悔」的意義。如若不然,請注意、請注意、請注意,因為很重要特別強啁三次:寫小說需要發揮想像力,越大越好。
如同,你來留言時,可能會想:嘿!這個三斤是不是恐龍,七月半用得到嗎?
換成寫小說,寫之前,你腦裡必須有個藍圖,描繪完以後,請多「唸」幾次,說不定會激發你的靈感,覺得那邊可修飾、那裡可加一點料,了嗎?
--誠如,我現在去看,之前寫的前面的章節,常常有動修的念頭--

另外,「好悶熱……」我躲在有陰涼處地方休息。
這句寫得不錯。
但是,因為是你自己的獨白,當下不是在演話劇,不用加「」符號。
好悶熱……我躲在有陰涼處的地方休息。
「的」是連接詞,有時一定要用,唸起來會比較順。不信,你唸唸看。

另外,你沒描寫,她,為何是婊子?
直覺認定,也總要有理由,不能說很麻煩,麻煩也總有根據由來。
你草率帶過,那讀者幹嘛花時間看?

他早在水中抱起那個婊子了。
「唉……」我嘆氣,
請問,你為何忽然嘆氣?
那婊子不是讓你嫌惡到,覺得解釋很麻煩,見她出事,你不幸災樂禍才怪。
嘆氣豈不突兀,違和常理?

換那個男生哀號聲,八成耍帥的關係。
這句的「八成」用對邏輯,不錯呦!
但,小小建議,放的地方改一下:
「救命啊!我的腳抽筋~」換那個男生哀號,八成耍帥的關係。
這樣,讀者一目了然,知道那句話是誰發出的。

今天暫且到此,請別氣餒,寫小說除了天份之外,沒撇步。
多看書、多觀察周遭的人事物、多想像、多多練習就對啦!
祝你好眠!
2015-06-30 00:14 透過電腦版 回應
謝謝三斤大的解說 一些部分我會多加注意
但要用第一人稱,我還不習慣。
下一個小說來試試看
2015-06-30 09:32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