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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一本陪著作者修練的好書《故事造型師》

在我投入小說寫作之後,帶給我最大幫助的一本書《故事造型師》終於也要在台灣出版了,以下與大家分享我的推薦序......

六年前,我在一種無助且憤怒的心緒之下,翻開了這本《故事造型師》。

憤怒的理由很簡單。我花了一年多的時間,跟許多個邊敲鍵盤邊落淚的夜晚,寫出一部長篇小說。想當然爾這故事先感動了我自己,幾位朋友也都說喜歡,然後,在某個大雪紛飛的冬夜,老公拾起散落在地板上的文稿,讀了一陣子,忽地抬頭問我,這故事在講什麼?

「兩個人足足花了七年,才終於從『非常談得來』的網友,進化成『非常談得來』的伴侶。」我回。

「看不出來。」他如此置評。

「這話什麼意思?哪裡看不出來!」我口氣開始不好了。

可想而知,那夜剩下來的時間,統統化成爭辯。而吵到凌晨,現實逐漸水落石出,我腦子裡的好故事,化做文字,並未成為一個好看的故事。

為什麼?

冷靜下來後,我嘗試著從老公的嘴裡多挖點東西,但他只能模模糊糊說出感覺──縱觀整篇,我的小說理當要給人一種悠遠綿長的韻味,像是聆聽交響詩,然而很不幸,讀起來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

「文字不夠優雅?」我問。

「不太是……」他想了想,補充解釋:「每句單獨看都是好的,加起來不行。」

這句話聽著有點耳熟,我默然片刻,翻出以前大學寫作中心講師發的參考書單,訂購了一本修稿指南。三天後,我坐在桌前,對著那本書的第一章苦笑……

居然,我的小說之所以沒韻味,問題不在故事本身,而在於我的寫作習慣。

我喜歡寫對話,所以不但男女主角永遠像電影《愛在黎明破曉時》般聊個不停,就連路人甲跟路人乙在一旁討論天氣,也往往會出現長達一頁半的對話,鏡頭才往下一幕邁進。

當然,在寫的時候我努力讓路人甲跟路人乙讀起來風趣幽默,所以讀者開頭會容忍,但次數一多,無論怎樣都會讓人想快轉。我在該輕輕一筆帶過的地方,浪費太多濃彩重墨,以至於抵達高潮處,看的人早已經彈性疲乏,文字再好故事再精妙都沒有用,大家覺得煩,甚至於有時候還被誤導,以為路人是重要角色,因此愈看愈莫名其妙。

也就是說,在故事的進程中,我不懂何時該講得活靈活現,讓讀者身臨其境,而何時該簡單交代,讀者不必管路人甲乙丙丁對天氣的高見,只需知曉劇情背景,便迅速前進至下一步。

換言之,我不懂何時該「演」,何時該「說」。而這正是《故事造型師》第一章的重點,同時,也是所有文字工作者都該具備、卻幾乎沒人提的基本功。

這太糟了,必須改。

我先試著刪去瑣碎的對白,發現有效果,但離期待還遠。於是改到最後,我幾乎是以打掉重來的方式,改寫了整部小說。而在過程中,我又回頭重讀《故事造型師》好幾遍,其中有一章自覺受用匪淺,在此特別推薦,那就是第六章「用耳朵改稿」。

乍見章名,應該一定有人跟我一樣,心裡會先愣一下,然後想著不對吧,又不是作詩作詞,講究韻腳,才需要朗讀。把自己寫的小說念出聲,感覺有點丟臉呢。

我就是抱著這種半信半疑的心態看完整章,半信半疑拿起桌上的《倚天屠龍記》,半信半疑地開始念。很快我就發覺不但念得很順,還愈念愈投入,有種自己正在說書的錯覺。

這也許是武俠小說的特點,我於是將手中書換成《盜墓筆記》,再來念。就這樣,一路試了子敏、琦君、《紅樓夢》跟《西遊記》,念過一個多小時,最後我不得不承認,這些膾炙人口的作品,統統擁有很棒的聲音。而即便是翻譯小說,只要找到好的譯本,那聲音也都能直指人心。

為什麼會這樣?心理學理論也許能提供解釋,但對我而言,從此耳朵成了寫作的利器,我常常寫一段,然後大聲念出來,如果有某些地方,舌頭特別容易打結,不用懷疑,那段絕對是寫壞了,該刪或重寫。

就這樣,《故事造型師》這本書成了我心中的一把尺,幫我衡量自己的稿子。雖然直到最後,紙上的完成品依然不及腦海中的那麼好,但起碼故事的節奏出來了,以一種自在的步調走著。出版之後有讀者表示,看起來很輕、很舒服。我想握著她的手說謝謝,真的,所有辛苦,在那一刻,都化做值得。

然而,在道出這聲「值得」之前,辛苦必不可免。身為作者,想寫出流暢卻又言之有物的故事,大概就要有芭蕾舞者想跳出黑天鵝三十二圈鞭轉的覺悟。無數次揮汗如雨的苦練,才能換來台上輕若鴻毛、台下觀眾目不轉睛的一幕。

《故事造型師》是一本陪著作者修練的工具書,如果你不靠文字為生,這本書對你就純然無用。但人生有多少次,你需要打份底稿,說個小故事以介紹一項產品、介紹一個新觀念、甚至於介紹自己,給陌生人知?

而在你開始拿起筆,或者開始敲鍵盤的時候,這本書就開始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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