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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 閃亮星─肆夕耽美稿件大募集

我用「書」來交朋友

正如大家可以在我的PO書人簡歷看到的,我是高雄人。更確切一點,我生在改制前高雄縣的一個叫岡山的鎮上(羊肉超好吃)。而在念國中的那年,全家搬到了高雄市。

對外地人來說,不管高雄縣高雄市,高雄就是高雄,但對十二三歲的小朋友來說,那城鄉差異可以說是無比巨大。

我還記得,在入學前新生訓練的時候,因應學校規定,所有人都穿著以前國小的卡其布制服出席。在第一節課開始前,坐我旁邊的女生忽然轉過頭,盯著我制服上面繡的國小名稱看了半天,問:

「妳學校在哪裡啊,為什麼我沒聽過?」

「岡山。」

她偏著頭想了一會兒,忽然舉起手,掩住嘴,癡癡笑了半晌,然後又問:「為什麼妳學校制服會選這種顏色?」

這個時候我才注意到,比起其他所有國小在高雄市的同學,我身上的卡基布顏色比較深,偏軍綠。

我很誠實地告訴她,我不知道為什麼,她又舉手掩嘴,笑了半晌,然後指著我的胸前說:「看起來好像……嘻嘻……大號。」

講完後,她(以及周圍兩三位同學),一齊用期待的眼神望向我。問題是,我從小反應就有點慢,簡而言之就是遲頓,於是我就跟她們互望了一兩分鐘,等我醒悟到她的「大號」指的就是「屎」的時候,上課鐘已開始做響。

老師走進來,按身高重新排座位,我坐到了另一群卡其布顏色都跟我不一樣的女生中間,之後三天,又遇到幾次表達方式不同,但背後含義類似的問題。等新生訓練結束,大家終於穿上一樣的制服後,已經沒有人願意跟我說話了。

講到這裡,也許會有人以為,這是個被霸凌後反制的熱血故事……

很抱歉,不是的,因為身為主角的我,在當年並無一絲自覺。

我其實滿高興沒人來打擾我的。國中比國小難念很多,廁所跟合作社又永遠擠滿了人,也不太容易在早上十一點就偷吃便當,對當年的我來說,這些實質生活上的改變才值得關注,至於同學怎麼看怎麼想我,可以晚點再來考慮。

就這樣,我默默而忙碌地在新學校生活了兩個禮拜左右,終於對廁所合作社跟便當都有了一定程度的掌握,心裡的安全感大很多。

某天,後座幾個女生在討論香香公主的下場,討論乾隆跟陳家洛,討論那塊絕美的墓誌銘。我只聽到了一部份談話,然而不曉得為什麼,當她們聊到一個段落時,我轉過頭,插嘴:「是耶非耶,化為蝴蝶。」

現在想想,那是一種神經病的說話方式,沒有人理才合理,所以理所當然地,沒人理我。而我既然講完了想講的,也就心安理得轉回頭,準備上課(還清楚地記得,那是下午第一堂,剛吃過便當)。

然而就在國文老師在黑板上抄李白(還是杜甫?)生平的時候,我感到有人用原子筆頭戳我背後:「妳看金庸?」

「飛雪連天射白鹿,笑書神俠倚碧鴛。」我沒回頭。

「四大名捕呢?」

這個問題比較令人徬徨,我遲疑片刻,才低聲回答她,喜歡冷血跟無情在一起。

「任何插進這四個師兄弟之間的女人都該死!」後頭的聲音如此說。

我其實沒那麼激進,但為了表達支持的立場,還是用力點了下頭。那次的談話就此告一段落,之後也沒發生任何事,等到所有課結束,放學前的掃地時間,有個帶著牙套,栗色頭髮的女生拎著垃圾桶來問我,要不要一起倒垃圾,順便去上一間遠一點的廁所……

「負責掃那間的男生會倒肥皂粉在地板上,然後拿刷子刷,乾淨到變態。」她聳聳肩:「我哥是衛生股長。」

我用崇拜的眼神望著她,她顯然被看的不太自在,扭了一下又說:「不要跟別人講。」

在路上,她很驚訝我沒看過任何漫畫,馬上推薦了千面女郎(如今的玻璃假面);我則介紹了梁羽生跟紫青雙劍,同時羞愧地表示,古龍只聽過沒看過……

「我哥有絕代雙驕,精裝版。」她馬上這麼回答。

於是幾天後,我認識了她哥,一個在那間國中裡據說還頗出名的學長(補充一句,他的名氣跟他的潔癖並無任何關係),而且向他借了一套小說。經過誇視與流傳,這個消息讓我在女生群中的地位明顯提高,從一個鄉下來的土女生,變成一個鄉下來的有文化女生。

其實,無論就本質抑或外表都沒變,變化的只是別人詮釋的角度而已。

又過了好一陣子,某天午休時間,那位當初講我衣服的女生路經我的桌旁,忽地停下腳,再次盯著我仔細看了好一會兒,然後用一種權威的姿態宣布:「妳T字部位太油。」

這句話比「大號」容易理解,我愣了下,仰頭問她該怎麼辦。她從一個小包中抽出一張紙,先在自己的臉上示範,又抽了張新的給我,要我照做。

這是我這輩子第一次用吸油面紙,也是我這輩子第一次接受和解。感覺相當好,這世上有某些人,和你註定不會是朋友,但也不需要變成敵人,後來我們上同一所高中(雄女!),不同班,因此還互相借過課本,也聊過幾回。她對看起來土氣的人事物,有著天生的敵意,直到如今,我仍然不清楚原因。

這並非是我在成長過程之中的第一次波折,卻是第一次,我用「書」來交朋友。之後,這類型事件不斷發生,印象比較深刻的一次,是在芝加哥大學念書時被朋友拉去一個理學院的派對。我旁邊坐了位身高極高,黑髮褐眼,長的用「漂亮」兩字來形容還嫌不夠的男孩,來自俄羅斯。

交談幾句後,我發現他是那種二十出頭就念博士的物理型天才,害羞,痛恨社交場合,本來以為台灣跟菲律賓是同一國,被旁邊的日本男生糾正後,又以為台灣跟海南島同一國,經過一連串地理常識的災難,他沒話找話地問我,有沒有聽過雷蒙‧錢德勒?

「菲利普‧馬羅?」我回問。

他背靠上椅背,明顯鬆了一口氣。那個夜晚,我們談謀殺的藝術,談酗酒(他說這在俄羅斯是大問題),也談希區考克跟某個年代的洛杉磯。

派對快結束時,我忽然覺得不對勁,於是結結巴巴地問他,為什麼一個俄羅斯人,會喜歡上六零年代美國的冷硬派推理桂冠詩人?

「而妳,來自台灣?」他以反問作答,眼睛裡閃著戲謔的光彩。

於是我瞭解到,天才有他鋒利的一面,而閱讀,引領人跨越國際線。

這些經驗現在想起來頗有趣,但回到還在發生的那一刻,似乎非但不讓人震撼,反而還有種「本應如此」的感覺。我並不明白這些經歷如何影響到我,因為從意識到的那天起,我已經在用這種方式生活了。

如果真的勉強要針對這一點來討論的話,大概也只能說,每個人都有他獨特的、跟這個世界交換意見的方式,對我而言,說故事跟聽故事,就是我的方式。找到同類的時候非常愉快,沒有的話,也並不遺憾,寂寞是正常狀態,偶爾有雲朵投影至波心之際,會想握個手。

回作家的PO下一篇

回應(7)

你好,真的會想握個手!
你看了好多書喔,真的很有文化,
然後我也羞愧的表示,
在你上述提到的書裡我只有看玻璃假面XD
玻璃假面啊真是超好看的


 
2014-01-14 14:58 透過電腦版 回應
對啊,老了以後去美國,發現玻璃假面的好幾部戲,女主角藉以轟動的演技,在真實的舞臺也真有演員演出,這才令我對畫者美內肅然起敬!她必然很愛很愛舞台劇,也做了很多功課,才有辦法創作出一個有深度又有趣的作品。

啊,以後找個時間寫一篇玻璃假面文跟大家分享吧,百老匯是真的有獨角戲,一個人飾二十四角喔!
回覆

妳好,我又來了~XD

因為這篇短文給了我啟發,所以我突然想,要是我們把自己都看過的書或作品透過文字的包裝之後變成短文,那是不是還有人能認得出來呢?如果有人能從自己包裝的文字中知道那篇短文寫得是哪一本,那對於包裝者和拆包裝者來說,是不是都等同於接到一項浪漫的禮物呢?

所以我就很衝動的包裝了一篇我心中認為堪稱「經典」的作品,然後又很冒失的跑了過來叨擾了,希望妳不要介意。

 
2014-01-14 14:24 透過電腦版 回應
原來,「雋永」的況味是這樣來的!
你,沉澱後才落筆,我,肺腑都被觸動了。

沒在線上閱讀《未見鍾情》,倘若你看了〈大雪〉的讀者留言,會知道那百來字就勾起我腹中的書蟲了。
套書裡附贈的謝卡,總覺得應該寄給作者你,才稱得上「物盡其用」......
但只怕其上會是一片空白,因為我已經被感動到一蹋糊塗,什麼都說不出來。

我看書很慢,而且越好看的、越喜歡的,就越發地慢......
如果「老」是種優勢,那麼我很高興。因為,我老得很快!
 
2014-01-14 10:54 透過電腦版 回應

抱歉,發完書就被流感擊垮,躺在床上直到今天才有力氣爬起來,去年預防針根本是打心酸的啊!(淚)

給天琰:是啊,完全親身經歷。

在我看來,所謂以書會友,其實就是天南地北的兩人,卻有著共同的閱讀經驗,如果再加上讀過書之後有著類似的感動,那就真的很像詩中所說「在那交會時互放的光芒」。

給琋式與Hyaline_fish:來,握手!

我感覺,在popo,我絕對是阿姨(大嬸?)這一級了。多活幾年的好處是,許多青春年代的感觸,當時只充塞在胸口,久一點後沉澱下來,才知曉該如何落筆,可表達到最深處。

所以,千萬別提自卑什麼的,我只不過佔了「老」這個優勢,如果這真是個優勢的話....


給以上三位與來訪而未留足跡的朋友:

歡迎來Somewhere else坐坐,聊天喝茶,我每隔兩三天都會上來,很高興能在這就交朋友!

 
2014-01-13 17:05 透過電腦版 回應

這是筆者的真實經歷嗎?
如果是的話真的很不錯啊~
能以書會友是一件很浪漫的事啊

古人以文會友,需要一些文采和感動
而以書會友也有著異曲同工之妙,儘管文采是來自於原著的~@@
很高興能發現這一篇寫意的小品喔~XD
 
2014-01-10 13:24 透過電腦版 回應
我也是想握手的小草包(?
文讓我想到很多事情。
包括最近在POPO盛行的某風氣;
包括我用什麼和世界交談;
包括最近商周在FB上廣為流傳的一篇文章:把男人年紀*10,就是他的白目指數,最精華的部分總在整篇文章最後……等等等。

就像fish大說的,原來最後下肚的X.O. 哈哈
或許讓人有些自卑,但我想這是試煉石,Thanks.
2014-01-10 11:11 透過電腦版 回應
我是「草包」,但我想跟你握手......
從第一個字開始看,本以為淡淡的筆觸,如飲一罐啤酒;
至最末一個句點標上,才發現自己喝下肚的,是杯X.O。

酒醒,覺得作者像塊金子,閃閃發著光;
原來,自認的「曖曖內含光」是假象,我,不過是塊黑炭......

這篇文章讓我自卑了,但,還是止不住想給你一個讚!
2014-01-10 09:13 透過電腦版 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