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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初戀的道別:十年後的我們

天下沒有不散的筵席,所以我們不得不分離。

     

很肥皂劇,但就是發生在我身上、我的初戀。

對我們學生來說,愛情大概是遙不可及的。那一天的畢業典禮,那一天的我們,好不容易確認的感情,都還沒開始就已經結束了。

「其實我很喜歡妳的。」他對我這樣說。

那時的我除了詫異之外竟發現了心裡的喜悅。

「我也是,我也挺喜歡你的。」我聽見我這樣回答。

只是不知道哪裡破了個洞,我哥知道了,不久後連我媽都曉得了。

大家都反對,說我只是學生,要談戀愛等大學再說。如此的理所當然。

我們......都還沒開始呢。

後來的我怎麼樣了?嗯......好像拒絕他了吧。

「我打算28歲結婚,這是我計畫的。」

「好,那我26歲的時候去找妳。」

無意間定下了這個約定。

26歲啊,還要十年呢。

很多小說裡好像都有這樣寫過,「一年太短,一百年太長。」

十年後你真的還會記得這個約定?就算真記得你找的到我嗎?找到了那時的你也仍然愛著我嗎?

因為有許多的不確定,因為十年太長,因為我們太年輕,所以我先跟你道別這不過分吧?

然後的我們,再見。

十年後的我們,再見。

回作家的PO

回應(1)


很美的約定,無論有沒有履行,至少當下那份悸動已經牢牢刻在心上=)
2013-06-28 20:08 透過電腦版 回應
這是我一個朋友發生的事
挺特別的不是嗎?
2013-07-11 14:04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