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新功能「收藏作家」上線啦!
HOT 閃亮星─肆夕耽美稿件大募集

作家們應該如何防範與自保,以防自己的創作被盜用。

1.不PO在部落格等容易讓滑鼠按右鍵COPY的地方!!

2.圖像要加上浮水印!!   在小地方放上代表自己商標或標記!!

3.留下發布日期的畫面資料

4.加上警語:版權所有者

5.檔案請寫入程式,例如:作者,日期

檔案->右鍵->內容->詳細資料->輸入『作者(本名)』、『日期』、『版本』

可用格式為:Word、Excel、jpg

無法使用格式為:png、記事本

若是個人專屬電腦,在登入時設定『電腦登入的名稱』為作者本名(因為筆名常會更改呀!),如此,不管是何種檔案形式,都會自動在『內容』的『詳細資料』中的『作者』欄位顯示為你的大名。再存成png、記事本形式,如此就不怕被更改作者名稱唷~

<font   face="標楷體"   size="4">

---以下資料來源來自其他網站內容,參考網址如下---

6.不同意、不簽屬「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7.把作品底稿用特快郵遞或者傳真給自己或者親朋好友郵寄一份,郵遞收到後不要開封。

8.到各地版權局註冊登記版權

9.到著作權協會登記

10.在內容中連接到自己的網頁

11.用   IP   來過濾,讓某些人無法讀取你的內容。

12.在網站中公開提到你抓到了有人抄襲你會怎麼處理。

13.在網站內或   RSS   中加上版權的資訊。

14.在文章中以第三人稱稱呼自己。

15.用   partial   feed   RSS。

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第十條的規定:[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享有著作權。],至於如何替自己取得有證據力的證據,您可以依照您所創作的內容選擇項各種著作權協會或是專利事務所申請登記,也可以找律師或是民間公證人進行公證...也可以利用郵局存證信函的方式,這些都可以證明您在一個時間點就已經完成什麼樣的創作.

將來一但有他人侵犯您的著作權,您就可以提出當初申請或是公證的資料當作證據,向對方提出侵權告訴.

........

寫一封電子郵件給自己,上頭會有時間戳記,可以證明你的創作時點,這可以增加可信度,如果可以印下來裝在信封中,用掛號郵寄給自己,封存不要打開,也是一種方法,被稱作窮人著作權(Poor   Mans   Copyright),因為即使是掛號郵件,並不能證明有沒有被打開偷換過,所以要郵寄時記得要封得很好,愈難不留痕跡地打開,愈能取信於人。

..........

部落格文章很容易被盜取~

也沒有出版社願意出版已公開在部落格的作品。

文章及圖片在網路上屬於公開發表,即受智慧財產權保護。

.........

資料參考出處:

<a   hreft="http://jack3d168.pixnet.net/blog/post/32594960-%e5%af%ab%e5%b0%8f%e8%aa%aa%e7%9a%84%e5%af%a6%e6%88%b0%e8%aa%b2%e7%a8%8b%e3%80%90%e7%ac%ac6%e5%a0%82%e8%aa%b2-%e5%a6%82%e4%bd%95%e4%bf%9d%e8%ad%b7%e8%87%aa%e5%b7%b1%e7%9a%84">

http://jack3d168.pixnet.net/blog/post/32594960-%e5%af%ab%e5%b0%8f%e8%aa%aa%e7%9a%84%e5%af%a6%e6%88%b0%e8%aa%b2%e7%a8%8b%e3%80%90%e7%ac%ac6%e5%a0%82%e8%aa%b2-%e5%a6%82%e4%bd%95%e4%bf%9d%e8%ad%b7%e8%87%aa%e5%b7%b1%e7%9a%84</a>

<a   hreft="http://tw.streetvoice.com/writing/eflin/article/690182/">

http://tw.streetvoice.com/writing/eflin/article/690182/</a>

<a   hreft="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08031905120">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08031905120</a>

<a   hreft="http://www.seoland.tw/archives/88">

http://www.seoland.tw/archives/88</a>

<a   hreft="http://websitedesignnotes.blogspot.tw/2010/03/blog-post_31.html">

http://websitedesignnotes.blogspot.tw/2010/03/blog-post_31.html</a>

..........以上資料的資料來源.............

「著作權訴訟的成敗,關鍵在於舉證」,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表示,只要創作者可以舉證其創作過程中的每個環節,從發想到作品雛形,再到作品完成,所有的步驟、程序都有資料,也就是說從第一張圖,到作品完成的最後一張圖,「都要保留」,屆時,不管創作者是被告,還是原告,在舉證上才能萬無一失。

官員舉例說,他曾到位於西班牙的畢卡索博物館參觀過,其中有一幅巨作,光是草圖就有500多張,畢卡索全都保留下來,「如果一位大師級畫家都這樣做」,那一般的創作者也都該學習這種態度和精神。

著作權訴訟三步驟:雷同判斷、時間順序、雙方接觸可能性

 

官員表示,著作權的判決,首要就是創作品在客觀事實的認定上,被告和原告的作品是否有雷同之處,如果有雷同,有多像?再佐證被告和原告有沒有接觸的可能性?時間上,兩者的關係是誰先誰後?

 

雷同不雷同,比例多高?多可以經由專業人士判斷,法官不是專業人士,可以聘請或交由專業人士鑑定,無論是技法、創作理念、筆觸、畫面相似度等,都可以藉由專業人來判斷。

 

而被告與原告在公開場合看到對方創作的可能性多高?兩者的創作品,孰先孰後發表,創作時間點,因此,把創作過程一步一步都記錄下來,有電腦的,一定要把每一個修改都另存新檔,才能記錄時間,而作品完成後,最好能燒成光碟。

來源:

<a   hreft="http://www.boco.com.tw/NewsTdcDetail.aspx?Bid=B20100511000013">

http://www.boco.com.tw/NewsTdcDetail.aspx?Bid=B20100511000013</a>

..........

(1)   創作著作完成時   ,   可執您的著作   ,   去做   "   著作權登記"   !  

(2)   最好能盡量地保留著作的"原件"   以及在創作過成中,   足以證明

來源:

<a   hreft="http://www.boco.com.tw/NewsTdcDetail.aspx?Bid=B20100511000013">

http://www.boco.com.tw/NewsTdcDetail.aspx?Bid=B20100511000013</a>

..........

這邊很多人圖都有被發過當然冶有自己過任務擷取的

 

但是往往都不知是轉載還是原創   很多都在其他論壇出現

 

所以我在這邊跟大家說明請在左上角的   日期與IP請不要剪掉  

以用來辨識為你原創或是轉載的~...

來源:

<a   hreft="http://www.eyny.com/thread-4013276-1-1.html">

http://www.eyny.com/thread-4013276-1-1.html</a>

..........

以下是網路上查詢到的資料,很實用.....

請各位作家們多多去看,創作之時也要懂得保護自己。

推薦附錄:

<a   hreft="http://www.seoland.tw/archives/87">五種對付抄襲文章的方式</a>

<a   hreft="http://www.seoland.tw/archives/86">五種找出誰抄襲你文章的方式</a>

</font>

上一篇回作家的PO下一篇

回應(2)


辛苦了~
整理的字好多ˊ_>ˋ
早點睡覺唷 晚安
2012-10-11 20:36 透過電腦版 回應
晚安。
2012-10-11 23:41回覆
很棒的分享!
謝謝大大!^_^/
2012-10-11 15:05 透過電腦版 回應
不客氣,因為大家都是同路人呀~~
哈哈~~

防範於未然瞜~

畢竟,世事難料!!
2012-10-11 15:50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