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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 閃亮星─肆夕耽美稿件大募集

小孩子

在一條熙熙攘攘的街市,一個年紀不大的年輕人,慢慢走著,他似乎沒什麽目的,快走幾步再慢走幾步,像小孩子一樣。

若細看,他衣著嶄新幹凈的緋色長袍,卻吐著舌頭,撅著嘴,似乎在玩自己的舌頭,發出奇奇怪怪的聲音。

路邊一恰有個賣布鞋的姑娘,見到這個怪人,心中暗暗希望他快點走過去。

不巧,他側頭看到布鞋,停下來,口中開心叫:「鞋,要鞋!」

路邊有幾個嘻嘻鬧鬧的小孩子,見此人也不懼,就用石頭擲他,笑罵:「傻大個兒!」

年輕人跌跌撞撞,坐在地上躲閃,口中求饒:「別,別,娘!爹!」

半大小孩子們更開心了,這人高高大大,被自己打的摔倒在地。

他們嘴上還說,「叫我爹啊,哎,乖兒子!」

賣鞋的姑娘,就是之前侯府的姑娘沈月,她心中不忍:「這人雖與常人不同,但衣著幹凈整潔,他父母一定疼愛他,剛他走在路上也開開心心的。」

「衣食無憂,父母疼愛,無憂無慮。為什麽要讓這樣世上最幸福的人傷心呢!」

「世上收刮民膏民脂,騙人害人的,大有人在,若這些孩子見了,大約反不會用石子擲,用言語諷。」

想著想著,她又覺得心冷:我與這些人好不了多少,我不識他,卻懼他怕他,他父母要知道自己的寶貝,無緣無故,被人趨之避之,也會傷心吧!他們給他穿這麽好看的衣服應該就是希望他開心,希望他人喜愛他,至少不躲避他。

她又唾棄自己,虛偽虛偽。

她上去拉開那幾個半大孩子,讓他們不要欺負人了。

孩子們本就盡興,一哄而散,只留那年輕人依舊坐在地上,臉上滿是驚恐。

實際上,那些石子實在沒有什麽威力,更不會讓人疼痛。但年輕人似乎被嚇壞了,口中喃喃的念,「娘……」

沈月心中樂:我可不想做你娘。

不過還是蹲下身,輕生安慰他,「你娘在哪裏呢?我帶你去找娘?」

年輕人依舊沈浸在自己的世界裏。

沈月沒轍,不好貿然拉他起,便回自己的鞋攤旁坐著。想他父母應該會來尋的。

大街上依舊不少人,只是人們有意無意的繞開了這個坐在地上的年輕人。

賣鞋姑娘一上午也沒賣出鞋,現在有人坐在前邊街上,更不容易讓行人駐足了。

不過她也不急,拿出針線接著做鞋。

過不久,一輛馬車緩緩駛來,眾人紛紛躲避,那年輕人卻不覺,依舊在地上呆呆的。

做鞋間隙,擡頭一看,連忙放下手中活計,卻見一人先一步拉他到街的另一側。

居然是楊九郎,他身邊還有之前同行二三侍衛。

幾月不見,看起來他身體大好了。

他們圍著那年輕人,也舒了一口氣。

「這,好像是張家的兒子吧?」一人說。

「應該是了,咱們先把他送回去。」另一人道。

不過張家兒子,高高大大,卻聽不見了一般,根本不願意挪動腳步。

楊九郎提議,「李兄,勞你先去張家報個信,我們先在這裏陪他。」

於是,幾人在街上,一邊等人,一邊閑聊。

「楊九,聽說,你們帶著的女郎是不是貌美如花,引得各路英雄相爭,結果船都沈了啊?」

其實,侍衛哪裏會知道。

主人家的女郎怎會讓侍衛看到容貌?

不遠處的賣鞋姑娘卻悄悄紅了臉,這話說的。

「別瞎說,那些是武人,應該是不小心遇到。」楊九郎道。

「那肯定,楊兄都受傷了,肯定不是一般人。」另一人年紀輕些的說,「可惜,丟了個女郎,咱們在侯府也待不得了。」

「呂子,你無事可以去王家商鋪找事做,他們有商隊招人。」楊九怕拍他。

「知道,就是商隊行走臭烘烘的,總是不如護送香女郎。」

「胡說八道,」楊九郎笑罵,「小心爛了你的嘴。」

賣鞋的姑娘低著頭做活,耳朵卻豎著聽。

她心中羨慕:上次同行的幾個侍衛,已經是不錯的夥伴了。原本高高在上的自己,卻孤零零地在街這一頭。

越是看似站的高,越是失去很多樂趣。

她天馬行空的想:楊九郎要是我哥哥就好了,他的羽翼不一定比侯府的差。

她又想:哎,侯府的庇護我也不想要,我自己就可以。天下千千萬萬的人,不都是兩條腿兩只手,都是靠自己嗎。

張家兒子高高大大,那幾人勸了幾句也無法,他終於開口,結果是沖著街道叫娘。

幾人擡頭,也只看見來往行人,與賣鞋的小攤,楊九郎安慰他,輕輕拍拍他的背:「別急,你娘馬上就到了。」

想起之前被侯府女郎同行,她也是這樣安慰自己,心中一笑。

等張家大夫人來,楊九郎等便離開了。

張家兒子抱住他娘,其實他早已比自己母親高大不少了,看著有些奇怪。

張家大夫人哭著安慰他,只當他還是個小孩子:「不怕不怕,咱們回家。」

可這是,兒子還是不想走,指著對面說,「美,美。」

對面只有一鞋攤,沈月有覺尷尬,剛剛小侍衛的打趣,這人就記住一個美字是不是?

張夫人對兒子千依百順,於是牽著他,當鞋攤前。

「夫人,要買鞋嗎?」沈月放下手中的鞋。

「是,你這鞋怎麽賣?」

沈月很不好意思,張家兒子的鞋,一看就是鞋鋪價格不菲的,做工用料都很好太多。

她只得小聲回答,

「左邊這些十文,右邊這些五文。」

這麽便宜,張夫人心想,再仔細看這鞋,十文的還好,五文的實在品相不佳。

不過她並不在意,只是輕生問兒子:「哪個你喜歡?」

張家兒子左看看右看看,最後指著沈月手邊做了一半的,「那個那個!」

「這個還沒做好呢,」沈月對他說,「換一個好不好?」

他不願意,「不,不,那個。」

張夫人肯定是依著他的,「好好,就這個。」

於是放下十文錢買走了這個鞋。

這些十文的是李媽做的,五文的是自己做的,自己做的下針歪歪扭扭,本以為肯定無人問津,沒想到真的有人買,還賣出十文錢。

沈月又嘆息:哎,我賣鞋是希望人人皆有鞋穿,張家兒子根本不缺鞋,且這樣做工的鞋子可能甚至沒有機會被穿上,我有什麽可開心的呢?虛偽虛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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