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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 閃亮星─肆夕耽美稿件大募集

兄弟

      手機預設鈴聲。

      我很快的伸手拿起床頭櫃上的手機,下一秒露出失落的面孔。「喂...?」

      「阿哲,你還好嗎?」陳浩綸,休學生,講義氣。「出來打打球吧。」

      他接著簡略的關心幾句,我也單調的回應,通話結束。

      不聽話的淚珠再次糢糊雙眼,我還是無法接受昨天的事情是真的。過了好一陣子,我終於冷靜下來,看了看凌亂的房間,碎掉的玻璃杯、落在桌腳的一堆書籍、少一個輪子的電競椅和砸壞的鍵盤。

      換上球衣,帶上後背包,我將手機切成靜音,出門。

      可能有些人已經猜到發生了什麼。前女友和我提出分手。

      在鬧了很久之後,我終於接受了她的請求。沒錯,是請求。

      當初,我是國中籃球隊隊長,而她是別校籃球隊的啦啦隊傑出成員。在某些意外之下認識,也因為有很多相同的興趣,開始越來越親近。

      攝影、穿搭、跳舞、玩遊戲。

      「欸欸,你玩過這個嗎?」她指著一台叫”Jubeat”的街機,拉著我去試玩它。

      「試試看嘛,你不是也喜歡音樂遊戲嗎?」她嘟著嘴,讓我很難拒絕。

      「喜歡是喜歡,可是這種遊戲一直都不是我的強項阿。」我苦笑。

      在十六格方塊按鍵組成的正方形版面上,我得跟著節奏按下按鍵,獲得分數。系統播著耳熟能詳的音樂當作教學,速度慢到讓我常常急著按下按鍵,一不小心就搶了拍。

      終於結束新手教學,我在歌單上找到一首我很喜歡的日本歌曲“米津玄師–Loser“,選擇中等的難度。在開始前,我好奇地看向旁邊的女孩,她玩得好入神,認真的模樣和明明平常很笨拙卻在此時靈活的手,讓我看得差點忘記遊戲。

      「打得不錯阿。」她似乎玩完了,在我一旁說。

      那是我玩同一首的第三場,第一次出現”A”的成績。

      「還是看你玩就好。」我傻笑。

      陽光直照在頭頂上,滴下的汗水足以裝滿整個寶特瓶,拿去給不知道的人解渴。球運在我手上,眼前是唯一的對手,也是我的好兄弟–陳浩綸。

      「還不累嗎?」他問,我點頭。「那就繼續吧。」

      我們打了快四個小時,已經記不住兩人各拿了多少分。中途沒有真正的休息,只是偶爾沒力時會放棄防守,或者一些因跑不動的原地投籃。

      「給。」在日落前的黃金時刻,兩人坐在水泥牆邊休息。我接過水,注意放到不遠處飛奔過來的少年。他勾起停在籃球場上的球,做了一個標準的上籃。

      「抱歉,來晚啦,店裡客人夠多的。」他露出大大的微笑。賴冠翔,陽光、熱情。

      「都過多久了才來,」浩綸說著,「欸,說好打到明天的喔。」

      「唉,我快累死了,饒了我吧。」他停止手中的運球。

      「我們打了四個小時的球,誰比較累阿?」

      「是你們瘋了吧。」

      「不瘋,」義氣男孩故意講到一半。

      「人生怎麼會精彩。」我把話接完。

      我很想繼續到球場上發洩心中的難受,我的身體卻不斷抗議,告訴我不吃晚餐的話它會跟我翻臉,為了打破在講完人生哲學後的沉默,我搶先發言:「是不是要叫他來了,我們的專屬外送員。」

      「也該吃點東西了。」說完,浩綸就拿起手機撥號。「帶些什麼隨便吃的來廢墟,限你十分鐘。」

      電話裡粗獷的聲音。「我襙你他...我在...」沒等他說完,通話結束。

      「好了,食物很快就來了。」

      在那之前,好奇心過盛的冠翔一邊運著手上的球、一邊向我提問:「所以...為什麼你們會分手?」

      那一片刻,全場只有球和地板撞擊的聲音在整個空間迴盪,過了好一陣子我才開口:「我因為球隊和家裡的事,心情不太好。」

      我開始陷入悲傷的情緒。「只是希望她能多陪陪我,你們也知道...她的聲音根本就是能讓我感覺到安心的良藥。」

      他們倆微微點頭,表示明白我的個性。非常單純又極度幼稚的個性。

      「我也知道她這陣子特別忙,但是就...,」

      眼看著我說不下去,冠翔也不調皮的放下了球,走到我旁邊用一樣的盤腿姿勢坐著。他看了看旁邊一直滑著手機、保持沉默的浩綸。我敢打賭他有在聽。

      「想知道她最近怎麼樣...。」

      「她真的忙到很多事情都不再像以前一樣,會和我分享。她也向我坦誠,最近沒辦法把心思放在感情上。」說到這,我發現我意外的冷靜。「已經很努力在找回喜歡我的感覺。」

      「好了,別說了。」浩綸用腳輕輕踢了我一下。「晚餐來了。」

      「來吃晚餐啦,一群嫩逼。」高智謙,聰明、直接、霸道。「這些是炸的,另一包是滷的。」

      「哇,才幾分鐘就買得到這麼多,你用搶的還是插隊啊?」冠翔邊吃邊說。

      「都有,滿意嗎?」

      我意外地被逗笑了。

      「聽說你今天被告白啦。」吃得差不多以後,我問智謙。

      「你確定要在這時候講這種事情?」

      「沒關係吧,怎麼不能講。」

      「你他媽是一個剛失戀的人,我很確定你這時候聽這些會很難受。」他瞪了我一下,「我可不想說一說好像在嘲笑你現在日子過得多爛。」

      說完,他留我一個人在水泥牆下,拿起籃球就往籃框丟去。

      浩綸嘆了口氣也跟了上去,只剩我愣在原地,冠翔好奇地往我們這看了一眼。

      不久後,冠翔也加入他們練習投球的行列,看來休息時間結束,我們四劍客最無聊的賭注又要開始了。二對二鬥牛,贏的可以要求輸的做任何一件的事情。

      今天是我、冠翔對上浩綸、智謙。

      除了高智謙,其他人都筋疲力盡,很多動作都比平常慢了些,但冠翔替我們這隊拉回了不少分,轉眼間,五比五,來到最後的決勝點。

      「今天感覺好累,都跟不上高謙的腳步欸。」冠翔喘氣著說。

      「你這就叫累喔。」看來浩綸非常不同意他對累的定義。

      「廢話少說,最後一球。」智謙不耐煩的說道,「我已經想好要幹嘛了,來吧。」

      在最關鍵的搶籃板,我跳起雙手抓緊球,智謙的手卻硬生生把球推出我的手掌,接著傳給了早站在外線的浩綸,射籃得分。

      我失望的罵了一句。

      「阿哲,參加校慶的唱歌大賽!」

      「啊?就這樣?」浩綸似乎有意見。

      「我不要。」我也反對。「我說過我不唱歌。」

      「我覺得還行阿,不過我呢?」

      「對欸,我只想到他。你...你就在他準備唱歌的時候為他尖叫。」一陣笑,不過他們絕對是說認真的。

      「可以阿,這對我來說不算什麼。」冠翔傻笑。

      「喔,拜託..。」我翻了翻白眼。

      只要有三個人同意,就算有一個人反對也是無效。而我不是不會唱,而是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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