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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 閃亮星─肆夕耽美稿件大募集

Neverland-4

      颱風過境的時候,三明治從宋明家的窗戶掉下去,前腳被摔成了骨折。宋明連夜帶它去看醫生,做完檢查以後,才發現它的眼睛似乎受過傷,有一隻看不見光。

      宋明想要收養它。

      我內疚得要命,我竟然從來沒有發現三明治眼睛受傷的事,我也從來沒有想過它為什麼流浪。說不定它是被之前的主人拋棄,又或者它只是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沈安之安慰我,「妳想見它的時候,我帶妳去宋明家就是了,妳不要難過。」

      其實這樣比較好,我在心裡對自己說。我遲早有一天是要離開的,而它總有一天是要老去的。

      有人替我照顧它,給它一個家,讓它在看不見的地方也能安然入睡,是一件值得慶祝的事。但是我再也沒有去看過三明治,沒有說再見,它在我記憶裡就不會老去。

      我原本以為,沒有了三明治,我和沈安之就失去了相見的理由,可是在第二天,我頂著半乾的頭髮氣喘吁吁地跑到7-11門口時,看見穿著黑色大學T的男孩揚了揚手上的袋子,挑起眉頭對我笑:「下次再遲到的話,可就沒妳的份了。」

      我們坐再一起,他教我玩PS3,最老土的超級瑪莉,可以跳上雲端。他喜歡陳奕迅,教我唱《不如不見》。

      「我想見的笑臉只有懷念,不懂怎去再聊天。」我只會唱這一句,因為它聽起來和中文很像。

      香港的冬天來得很晚,但氣勢洶洶。

      學校在海邊,每天都是大霧瀰漫,衣服和毛巾總也晾不乾,我和室友想要買一台烘乾機,在超市看過價格以後又放棄了。

      我開始整夜整夜失眠,膝蓋受不了,在夜裡疼得厲害。睡不著的時候我就搬凳子在窗邊數星星,數著數著才意識到,等冬天結束的時候,我就該離開了。

      回到我的故鄉,那裡什麼都好,只是沒有24小時營業的便利店。

      沈安之帶我去吃橋底大閘蟹,兩千塊錢一盤,我卻連怎麼吃都不會,尷尬地低下頭,手上的鉗子一用力,蟹肉被夾得粉碎。

      沈安之搖頭,「女孩只用負責吃就好啦。」

      他幫我把蟹腿一隻一隻剝好,就著溫熱的梅子酒,從嗓子一路嗆到鼻子。

      吃完了螃蟹,我開始肚子痛,額頭上直冒冷汗,一步路都走不了。站起身的時候,我回過頭看,椅子上紅了一大片。

      沈安之脫下外套,蹲下身繫在我的腰間,然後站起來,拍了拍我的頭,說:「小孩。」

      我才想到,螃蟹性寒,生理期是不能吃的。

      沈安之去便利商店幫我買止痛藥,他皺著眉頭認真地讀著上面的注意事項。我渾身冰涼,吃過藥後有一點睏,沈安之小聲地開口對我說:「妳跟我回家吧。」

      那是我唯一一次去到沈安之的家。矗立在上坡區的別墅,車庫裡擺不下的百萬豪車就隨便扔在路邊。管家和保安徹夜不眠,畢恭畢敬地站在道路兩旁叫他少爺。

      我是個蹩腳的灰姑娘,低著頭不敢說話。

      沈安之的父母不在家,他讓我睡他的房間,他想得這樣周全。自從來了香港,我從來沒有見過這麼大的房間,他的一間臥室能抵過我租的整個屋子。他在床邊點上一支香薰蠟燭,拍了拍我的頭說:「晚安。」

      我關上燈,閉上眼睛,躺在床上一動也不敢動,生怕弄髒了他的床。

      他和我僅僅一牆之隔,我伸出手,在黑暗中觸摸到那道牆,很厚很厚,地上的暖氣也不能讓它溫熱起來。

      我一夜未眠,枕頭太軟,蠟燭的味道太好聞,衣架上甚至還掛著他的外套,我怎麼可能入睡,我明明已經身在夢中。

      我側過頭,看著太陽一點一點升起來。我偷偷起身,洗了沈安之的外套,翻到背面的時候,看到上面的商標。我盯著那串英文看了很久,最後苦笑出來。

      沈安之將早飯端到我的房間門口,看到我已經收拾整齊,愣了一下:「妳應該多睡一會兒的。」

      我笑了笑,把衣服遞給他。他也露出一個苦笑:「妳不必自己洗的。」

      我點點頭說:「我知道。」

      那天以後,我們一起吃飯,沈安之總帶我去吃一些暖和的食物。

      我們去24小時營業的一蘭拉麵,一個人一方小隔間。深夜三點,客人很少,能聽見店員用水洗盤子的聲音,我會連湯汁都喝得乾乾淨淨。

      香港真奇怪,我一邊在深夜喝著海鮮粥一邊想,遍地都是有錢人,開著跑車吃路邊攤。

      遇見沈安之以前,我和香港互不相干,它走它的陽關道,我過我的獨木橋。是沈安之讓我一點一點愛上它,愛它的冷漠,愛它的璀璨,愛它的倔強,愛它夜夜美麗的維多利亞港,對著大海發出一聲歎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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