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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 閃亮星─肆夕耽美稿件大募集

那场裙摆飞扬的情事

        也不知为什么,我的艳福向来不浅。至交好友正经都是美人。

        上次与两位好友小聚皆因其中一人造访香港,另一位与我长住于此当然要负责招待。我们三个自幼相识,算是发小儿,常相伴旅游,行街,饮茶,吃酒,几乎什么事都一起做过,几乎。这位来访的黄小姐是大美女,真国色,丰饶肉感,身体美得像西洋画里出浴的希腊女神,肤如白瓷,似周景玄笔下的仕女亦如初放之牡丹。她不时来港,一是为了探望故友,二是为了购物,三是想着偶尔该来看看她在香港的那个情人。她的这个情人我也见过,很是聪明,心地也善,有着所有最杰出的金融人该有的庞大欲望与对绝对控制的渴求。我们私下里称他老爹,糖果老爹。虽然我们并不用他的钱。

    却说这次抵港,朋友因为些小事对老爹很是嗔怒,便讲好今晚定要再撩几个男人来出气。这向来不是难事,最终落入我们这张桃色大网的是位来自纽约城、住在新加坡的先生。

    酒酣夜尚未央,先生问我们,这一年来最开心的一刻是几时?黄小姐的烟抽完了,向旁边的张氏借了支雪茄,漫不经心,“快乐哪儿那么容易?人生不如意毕竟十之八九,如意也不一定快乐。”我听了点头称是,因快乐实在难寻。对这位先生并不感兴趣又素来冷心冷情的张氏却在一旁开口道:“在阿姆斯特丹,是午夜,男人骑车带我去城里最廉价的夜店,他的伙计踩着滑板儿跟在旁边。夜风一点儿也不冷,我很久很久都没有那么开心过了。”

    这位张姓友人是皇城根儿下部队大院里长大的孩子,鼻梁像西山那么挺直。她高挑,瘦削,面孔比李美琪多几分古典,常年染着蔻丹色的大红指甲,笑起来眉梢眼角全是风情与寂寥,是董桥笔下他那英国好友李侬的那种“demurely   saucy”。我与她因这几年都客居香港,见面越发多了。我知她受过所有漂亮女人都享过的荣光,也吃过她们都尝过的苦头。然而她的这则情事我也是后来才知道的。

    那是在夏末时,她不必再返工,便去欧洲度假,调养一下。她自嘲犬儒,说自己“整日只想着啖美食饮美酒读美文看美人赏美景,追求不过尔尔,只恨学识太浅,品味不高。只喜欢小情小调,于家国事业却真是不怎么放在心上。这样不好,也难改了。”她那次度假还兼着一个任务,她有位台湾好友做酒吧生意,威士忌佳,调制鸡尾酒的手法在香港也算极为出挑。知她要去欧陆,便委以重任,嘱托要遍尝各城中最上乘的酒吧,偷师一二。她左右无事,自欣然领命。

    飞机着陆的时候是个凌晨,“整个阿姆斯特丹都尚未醒来”。她乘的士去到酒店,入住不顺,颇费了些周折。但她初返自由身,心情很好,并不在意,只是有心感叹自己这门童怕真是整个荷兰最俊美的男人了。她笑吟吟地跟我强调:“不是帅气,而是全然的、仿佛一件艺术品般的美。”她说他身量很高,活脱脱是希腊大卫的化身,却又加了三分英伦或北欧的瘦削凌冽,蓝眼睛里装的是整个爱琴海的温柔。“他迷我迷得厉害。”她笑得像只偷了腥的猫,但又手里把玩着酒杯补充道:“可惜他有些过于美了,让人不太敢碰。”

    那天夜里晚些时候,她在酒吧里结识了一位姑娘,眉目清秀,下颌弯弯,与她同姓。她们便相伴转场去试城里另一间极为出名的酒吧。周日的晚上总是冷清,隐于居民区街角的酒吧灯光昏暗,只有正巧那日当值的老板和应仕生相伴。见有客来,很是开心。

    张氏看着我,认真地细细评价:那间酒吧里的款式是经典传统的,手法老到,算不上极惊艳。这店的辉煌成功怕是与它的独到宣传密不可分。老板说全靠运气,打从一开始运气便好。她并不尽信。装潢是复古的,小阁楼,老钢琴,矮圆桌,皮沙发,很是怀旧,“他是个老派人”。

    她们叫了酒之后便开始谈天说地,甫一开口,多是自报家门。她告诉我说那“路上捡来”的张姓小姐在上海出世,幼时便移居澳洲,不久前刚转到伦敦工作,最爱乔治奥威尔的散文,是位律师。她的英文很讲究,中文是不通的。又说那老板生得干净好看,身形高大挺拔,戴着一副圆眼镜,留着两撇小胡子,出门时总拿着帽。“这幅样子放在常人身上怕是有些做作,却独衬得他气质疏朗。”她回忆时笑得娇俏。老板是阿根廷人,在迈阿密长大,成人后不久便厌倦了美利坚,情系欧陆。在西班牙做过几年黑户后拿到了护照,曾在北京教过英文,后来荷兰长住。“在巴塞罗那结婚,在阿姆斯特丹离婚,也挺好。”他当时说。午夜的阿姆斯特丹想必比巴塞罗那更灿烂。

    “后来我们聊天时得知再过多半个小时便是那姑娘二十七岁的生日,也真是有缘。”毕竟愿一个人去酒吧品酒为乐的女人本就不多,遇上知己更是难得。

    那男人慨于她们年纪之轻,说她们活得太累,想得太多。自己二十七岁的时候还在鬼混呢,不知愁为何物。

    “可性格决定命运,她上进,我多思,终是做不到洒脱,只能眼看着那些可以拿年轻做借口的岁月再不复返。”她豁然一笑。我看着张小姐,想着她这张脸不笑时真如嘉宝那般,美得冷峻,拒人千里。幸而她通常是爱笑的。

    他们三人后来又聊了很多,关于香港——老板说他有想过在香港开分店而张小姐亦曾在香港短居,说它的繁华,活力与富贵,它的狭小,沉闷与悲哀。还有北京,还有北京。“我们谈得很投契,或许是因为我们都爱欧洲。”

    “后来表针走到十二点,我们用龙舌兰祝寿。”

    寿星姑娘评价说这是个很好的生日,嘴角弯弯,笑得满足,笑得感伤。她有问老板不久前四十岁的生日是如何过的,男人温和笑笑说:“喝了很多酒,磕了很多药,睡了很多漂亮女人。”

    “听起来不错,至少比我们的棒多了。”张小姐向来感叹这世上美女太多,而美男太少,是性别歧视,满足不了她的审美需求。

    她说他们三人一个半年前离了婚,一个半年前分了手,一个飘飘泊泊孑然一身,几处闲愁,一同寂寞,倒舒服得很,并不孤单。

    因为寿星小姐不太能饮,他们那夜又喝了些酒便早早散了。

    说到这里,她说自己真是讲了个冗长无味的引子,但人生的重点不就在于过程和当下么,每个经历的每个部分都是美的。说罢她又笑了。

    她真正忘不了的,是第二次见到他。是两三天后,她就快要离开阿姆斯特丹了,得闲饮酒,便又去了那家店。“其实不为别的,只觉得他是个很好的聊天对象。我有很多做这行的朋友,都有这个特质,他们见的最多的是酒,其次是人,有风度,会说话。我没事做,想找人随便聊几句。”

    他们确实聊得很随便,都不太记得说了些什么了。“好像谈了谈我工作的事儿。”她那段时间正在为这件事很是头疼。“他说我要是真的那么喜欢欧洲,就像他当年那样,过来之后做黑户,随便找份工作,现钱交易,熬个几年政府就会给我护照了——因为他们想收税。”她的指尖抚过下唇,“他还说我很容易就能在餐厅或者酒吧找到工作,一来他们总是缺人,二来,他说二来我那么年轻漂亮,还有那样的笑容。”“And   with   that   smile.”她模仿着,一挑眉,笑得颇有几分凄迷。她说他说这话时也在笑,像小伙子般灿烂又直爽。

    可我们都知道张小姐是做不了黑户的人,不是因为不甘于放弃大好前途,也不是为了钱,而是她骨子里的那份遵规守矩,那份清贵自持,让她这辈子都犯不了大错,发不了大财。人和人是不一样的。

    那天她到得晚,没坐多久店就要收铺了。老板说自己老了,要回家睡觉了,问她之后有什么安排,“这里可是阿姆斯特丹!”他说。“可我确然没有什么安排,便问他有什么建议。”

    正好他那日的酒保打从旁边走过,是个本地男孩,深色皮肤,梳着标准的爆炸蓬蓬头,“顶可爱,顶阳光的那种。”她说,“黄小姐可能会喜欢”。我了解她们:黄食得杂,兼收并蓄;张吃得专,心无旁鹜。

    老板望见这男孩便说,“我没有安排,不过这孩子一定有。”

    那年轻人约好了几个朋友去当地的夜店消磨。张氏平素喝酒喝得厉害却很少跳舞,但觉得尝试下本地的夜店是个很好的文化体验,便建议大家一同去。老板细细问过是哪一家,犹犹豫豫地开口说这家店在周三夜里还开着门,是当真很本土很廉价的那种,净是睡不着觉的大学生,怕唐突了佳人。

    “但那有什么关系,我觉得好玩儿,才不在乎。”

    于是她便继续坐在那里,等着他们收拾店面。“当时店里的音乐换了一曲,阿根廷人一下子变得很兴奋,还跳了两步,是恰恰恰。”她不会跳恰恰恰,但她很迷恋探戈。那是穿着衣服的性爱,是两性之间最激烈的战争,   是欲盖弥彰的挑逗,是势均力敌的征服。她喜欢那种力量的感觉,女人头颅高昂,不必曲膝,男人充满力量,主导舞步。“而他说这就是为什么他不喜欢探戈,他不喜欢主导。”她叹得开怀又伤感,“是个真正温和的人。”

    在这恰恰恰的音乐里,三人收拾停当,准备离开。男人拿了帽子,锁了门,但看着自己的交通工具又犯了难。“他骑自行车,蓬蓬头用滑板儿代步。”她回想那情景“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最有意思的是那天我去喝酒之前用了一顿很正式的晚餐,所以穿了那件在墨尔本买的黑色长裙还穿着高跟鞋——整个儿阿姆斯特丹那天可能也就十个女人穿着高跟鞋。”不过还是她那句话,那有什么关系?她实则不是个那么讲究的人。“只要你不嫌我太重就行。”她跟男人说。

    男人笑着上了车,蹬了数下,她小跑几步,跳上了后座,很规矩地抓着他的腰侧,还体贴地不敢太用力。看着他们两人摇摇晃晃地慢慢找到了平衡,蓬蓬头吹了声口哨,也发动了自己的滑板——稳稳当当,一点不慢。

    她讲到那个场景时很开心,“因为真的很有意思。不只是他骑车带我,还有滑滑板儿的蓬蓬头,太可爱了。”我也不禁笑了,那是幅怎样的画面——中年阿根廷男人的自行车后座上坐着一个中国女人,旁边还有个滑滑板的荷兰小伙子。那么奇特,又一点都不违和。

    我知道张小姐说的那条黑色长裙,是我陪她一起买的。柔柔的料子有大大的散摆,长度优雅地停留在脚踝以上,最美的是背部——不是一个简单的露背,而是用疏密适中的蕾丝网着矜持的欲拒还迎。不用说,她必然配了红唇,香奈儿八十四号。

    她坐在自行车后座上,裙摆飞扬,黑发也飘散着。骑车的男人儒雅,随行的伙计青春,那场面一定美得醉人。我仿佛能听到路人艳羡的口哨儿声,嗅到阿姆斯特丹深夜微冷的风。

    “他不知道,我上一次坐在自行车后座儿上还是在北京申奥成功的那天。”那是2001年7月13日,赶上张小姐生日的正日子,“父亲骑车带我去天安门看烟火。那是十几年前了。”后来他们搬家了,交通更加方便,父亲也越来越忙,虽然宠爱依旧,但她再没被人骑车载过了。

    “我抓着他的腰,心里突然感觉特别温暖。”她眼里闪着快乐而激动的光芒,“我是个分类分得很清的人,我知道那一刻我对他并没有男女之情。但可能是因为他让我想到了父亲吧,我觉得心里暖得像揣了一窝儿小猫。”我突然想到萨冈小说里的一句话,她写“所有漂泊的人生都梦想着平静、童年、杜鹃花,正如所有平静的人生都幻想伏特加、乐队和醉生梦死。”没人知道那一丝比火星还微不足道的依靠感带来的却是燎原的暖。

    “其实坐在自行车后座上一点儿也不舒服,我的腰一直在抖。”她又笑着补充说。可不是嘛,她太高了,又侧坐着,还穿着高跟鞋,很难保持平衡的。“可我就是觉得那画面很美,每一分每一秒都很美,美得我差点儿哭出来。”

    在深夜的阿姆斯特丹与两个陌生男人一起去当地最廉价的夜店,这于张小姐来说也算是一场难得的际遇了。

    过了大约有十几分钟,他们到了那个半地下的夜店门口,入场费每人两欧,她要付还给他,他不要。

    “那真是我去过最糟糕的夜店,人多得要命,DJ也烂透了。”大学生们穿着毛衣,场子里又热,周围的人满身都是汗臭味。蓬蓬头和他的朋友们玩得自在,男人买来两杯劣质的却也是仅有的威士忌和她踩着点子摇晃。

    男人无奈笑着说,“看看他们,我玩这个实嫌太老了。”她深有同感,“我也很久没这么玩儿过了。”

    虽然一切都乱七八糟,但张小姐说那天他们玩得很开心。

    “后来男人骑车送我回酒店,我又坐在后座儿上,抓着他的腰。”她的语调淡而温柔,“我当时什么也没想,就觉得分分秒秒都很美好。直到那时我还当他是普通朋友,没动什么别的念想儿。”我信她,她思虑甚多但性如烈火,黑白分明。

    直到最后,她在自己的酒店门前跳下了车,他们行贴面礼道别。“他看着我,很温柔,跟我说‘保重’,我们互相用力揽了揽,便要就此别过。”她又笑了,   这次是无奈,“在放手的那一瞬间,想着之后不再见他了,想着之前坐在车上时他身体传来的热度,我的脑子‘嗡’地一声。真的就在那一刻,我发现自己挺喜欢他的。”张小姐喜欢爱别人的感觉,多过喜欢被爱的感觉,因为被爱的感情与她自己实则没什么关系,爱别人才让她觉得鲜活。

    但那一夜终究还是以这样一个贴面礼结束了。我认识她这么多年,知道她是个思维极其西化但内里又很老派的女人。就比如她仍然坚信女士穿长不过膝的裙子时定要着丝袜、觉得男士应主动向心仪的女子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然后静候芳音才合乎礼节、也不喜欢新派小说总觉得老文字和老文人写出来的东西才是好的,又比如她也主张三次约会再做爱。

    “所以我很快便急急地奔向第三次见他。”

    这个故事讲到这里结束是最完满不过的了,该说的都已经说到了。她跟我讲述的、我却没有提到的细节比如另一个美丽的女人,却好像又是另一个故事了,她与我都不太在乎,而她与他是怎样的收梢好像也没有什么紧要。她开心,在欢笑,便是好的。

    只是我想张小姐始终是要离开香港的,我在这里又要失去一个朋友了。只因这块土地美则美矣,于她却有些太过后现代了。就像冯唐说的那样,“直指本能和人心”,所有人的目的简洁明了:“衣食住行,吃喝嫖赌”。她是个脚不沾地的人,也乐得如此。她笑言自己这辈子最大的理想是“嫖嫖自己喜欢的男人”,但在这里怕是找不到一个能让她坐在自行车上笑的人了,这或许也是为什么她要离开。

    但那都是未来的事情了,一切皆没有定数。而眼下她就坐在我身边,嘱托我加上一句话,那么我便索性躲懒,用这句话为这篇小文作结。

    若是有人去往阿姆斯特丹,请记得告诉我。或许有些琐碎之物可烦你带给张小姐那在远方的情人和他旁的女人,只因他让她到现在还记得“那裙摆飞扬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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