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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到辦公室,蕭Sir就吩咐常安泡老烏龍,然後坐在自己的辦公桌上打開牛皮紙袋,裏頭有一張地圖和一張影印的租賃合約書,另外還有幾張桌曆紙。

他先看地圖,那是一座面積頗為廣大,高低起伏劇烈的山林,周邊劃著幾條通往山林的羊腸小徑,以及前後聯外道路。

接著攤開桌曆紙,他仔細看了裏面的內容,大意是說,有個叫彭貴的人找上范大姐,並向她租下了整座山,打算養放山雞,打了合約,租期十年。有一天她心血來潮,想上山看看,順便買幾隻放山雞補補身子。

她叫麗雀載她上山,來到山上才發現彭貴並沒有養雞,全部雞舍都空蕩蕩的,整片山連一隻雞的影子都沒有。

她們姑姪往山裏走,循著蜿蜒的山路來到一處隱密且寬敞的坡地,坡地外圍種著木瓜樹,穿過木瓜樹走進去,赫然發現裏面是一片大麻園!她摘下一片葉子放在手心仔細看,葉片呈鋸齒狀,尾端尖細,中間稍寬,沒錯,是大麻葉。

原來養雞只是個幌子,彭貴真正的目的是要種大麻謀利,她絕不允許任何人在她山上種大麻,她決定採取行動阻止。

麗雀載著范大姐下山,在出口處車子突然被鋼釘刺穿暴胎,車子衝撞山壁,巨大的衝擊力道使范大姐的腿和腰受傷。

回到家,范大姐拿合約書出來看,合約上的內容都是用電腦打的,當時心想反正十年租金都付清了,應該不會有什麼問題,也就沒有去看合約上的內容。她逐一看了上面的條文,其中有一條提到:承租人在山上的所有物,非經同意,地主不得任意毀損,若違約須無條件按已付租金之一百倍賠償。

她拿記算機算了一下,十年租金一百萬,一百倍的話就是一億!想到這個數字,她倒抽一口氣,頓時心裡涼了半截。

范大姐並不是沒想過要報警,但她壓根不想讓這件事曝光,除了個人因素考量之外,如果向警方檢舉,彭貴肯定會懷疑到她這個地主身上,萬一對她採取報復,怎麼辦?他既然敢在她的山上種大麻,一定有恃無恐,而且可能有黑道背景。

她照著合約書上的電話打過去,都是空號,她越想越不安,回想當時一共和彭貴見過兩次面,一次是麗雀開車載她和彭貴去山上勘查,彭貴約六十歲上下,頭髮半白,皮膚黝黑,雙手長著厚繭,一副憨厚的模樣,十足像個莊稼人。

另一次是簽約付款的時候,彭貴堅持要付現金給她,但她極力婉拒,寧可不租也不要收現金,一方面擔心收到假鈔,另一方面也怕身懷钜款會引來殺機,在她的堅持下,彭貴只好去銀行匯款給他。

她找出銀行存摺,上面有彭貴匯款的名字和帳號,他打電話給一位熟識的銀行襄理,詢問彭貴是甚麼人,襄理說,那是一個遊民的人頭帳戶,已被警方凍結。

范大姐要求蕭Sir,無論查到什麼人或什麼證據,都必須保密,除了她,不能向任何人透露。

蕭Sir看完後把全部資料遞給常安,然後拿起一杯老烏龍站在窗口面對著愛河,手指不自覺地摸著無名指上的戒指,這是他在思考事情的時候常有的習慣。戒指是去年生日,他的太座常平送給他的生日禮物,戒指上面浮雕著一隻威猛的台灣土狗,因為他屬狗。

常安將資料大略瀏覽了一遍,他朝站在窗邊的蕭Sir問道:「要接這Case嗎?」常安覺得問了也是白問,這種為害社會;打擊犯罪的Case一向是他最喜歡挑戰的,他總是把這輩子無法實現的警察之夢轉移到偵探工作上,從工作中得到滿足與補償。

不等蕭Sir回答,常安把資料拿到小蘭桌上,等她回來時影印並歸檔整理。他看了一眼牆上的鐘,咕噥道:「都快八點半了,不是說七點要回來,還說要帶晚餐給我們吃,肚子已經餓到前胸貼後背,這兩個女人去德恩寺兩天了,到現在還沒回來,是不是忘了回家?」

說曹操,曹操到。門鈴響了,常安走過去開門,看到小蘭揹著背包,站在後面的常平則提著兩個便當盒,那是德恩寺的齋飯,她擱在茶桌上準備給蕭Sir和常安當晚餐。

常平和小蘭往沙發一坐,大喊:「累死啦!」

常安見狀立刻倒了兩杯烏龍茶,擱在她倆面前。蕭Sir也走過來,坐在老婆身邊,關心的問道:「法會進行的怎樣?」

有一雙巧手,性情中人的常平,一聽到法會的事,立刻精神起來,「告訴你一件事,我拿以前做窗簾剩下的客家花布車成袋子,昨天參加寺廟增建義賣,有位信徒叫范大姐的,她居然毫不猶豫的花了三十萬買下來。」

身材高挑健美,小麥色皮膚,剪一頭俐落短髮的小蘭說:「這次義賣,常姐做的袋子賣最高價呢。」

「要感謝小蘭載我去選布料、買飾品,妳也有一半的功勞。」

蕭Sir聽到老婆提到范大姐,好奇問道:「你說的范大姐是不是走路右腳有點跛,一百五十公分高,年紀約七十多歲的歐巴桑?」

常平驚訝的看著老公,「瞧你說得好像人就在現場似的,難不成你會通靈?不然怎麼知道的那麼清楚?」

蕭Sir把今晚和范大姐見面,及委託查案的情形告訴常平,接著又說:「難怪我看到她拿的袋子覺得很面熟,原來是老婆的傑作,改天帶我去德恩寺見見這位神秘的委託人。」

「沒問題。」

「啊!不行。」蕭Sir想到范大姐在文化中心匆匆離去的背影,說道:「還是不要吧,她似乎不想讓人知道她的廬山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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