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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 閃亮星─肆夕耽美稿件大募集

一,

      起初,我並無十分留意這個人。

      我不是什麼大作家、沒有破萬的點閱率。不過,於噗浪這領域,我不算是一名過分沒沒無聞的作者。更新腐向微小說與等待讀者回應,成為我的慣例。而其實老早以前──在我觀察到噗浪粉絲功能時──我就想這麼做了。我辦妥帳號,持續發文,一切似乎沒有想像中的困難。

      扯遠了。如上所述,我固定張貼小說,而他默默追蹤我的動態。我們就似兩條偶爾擦過的線,永遠也不可能有深入交流的機會。

      那麼,在千名粉絲裡,我是如何發現這道光芒的呢?

      彷彿是某天吧,我在隨筆文上表示:「一輩子都不可能再談戀愛。」而我會如此篤定,並非毫無依據:經營前一段感情時,我被男友傷得極重──沒錯,和我交往的,是男生。

      是對我而言,被稱為「同性」的存在。

      所以,究竟是什麼讓我記住他的呢?

      在我發表那篇隨筆後不久,甚少發言的他回應了。「別說得如此肯定,你只是還未遇到真正深愛的人。」

      當初,我對此嗤之以鼻,甚至不想再見到這名「讀者」,我一向厭惡不懂內情的人挑戰我的想法。然而,我沒有將他打入黑名單。畢竟我很清楚,在擁有一定知名度後,做任何事情、任何決定都必需格外小心。一旦犯錯,便是千夫所指、遺臭萬年的深淵。

      「我確定我不會的。」我敲打鍵盤,於後方加上微笑,決定輕描淡寫地帶過這件事。可我的內心並無因而妥協──我要讓他知道,到底誰對誰錯!

      最終,事實證明:他在這場名為愛情的戰爭中,漂亮地贏得了勝利。

      ※

      大約同一時段,我和他被另一位作者邀入文學團。於此姑且稱那作者為某吧。別因這名字便認定某是不怎麼重要的小配角,事實上,他是將我和「他」拉近的關鍵。

      簡介一下文學團的運作方式好了。它由八人創辦,創辦者自成一隊,分別管理其他加入者,一同切磋文筆。

      雖然很可惜的,文學團最後沒有辦成。但此番合作,卻讓我真正開始熟悉,這個曾質疑過我的存在。

      而其實,起初我對領導一組織、策劃大小事務無甚興趣,故而婉拒其邀約。是後來某不死心,二度來找我時,成功利誘我加入的。「封已經答應當創辦者了。」某如是道。

      封是我第二任男友,沉鬱敏感、神秘寡言,他就如嚴冬裡那一枝雪梅,孤傲地盛放。「風不會輕易駐足,」我苦苦追求他時,他曾於狀態這麼寫道,「但會為挽留它的沙停留。」是呢,多麼貼切的比喻。他讓我傾盡情感去愛他、守護他。然而,我們結束在一次大吵。那是我畢生最難捱的新年。

      入團後,我和封依舊保持曖昧,他則特別寵某。我們被視為團內最閃亮的兩對,但主角彼此都知道,其實我們什麼都沒有、什麼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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