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新功能「收藏作家」上線啦!
HOT 閃亮星─肆夕耽美稿件大募集

第一章 日記

今天在公車上,我看到一隻令人難以忘懷的手。

是一隻手,而不是一雙手。

或者說,那個人因為這隻手而被我記住吧!

但我記不得她的長相也記不得她的身高容貌,我甚至覺得,完全是因為手的主人發覺手被我看到之後,才顯露出樣貌的。

一如往常的下班時間,晚上九點,我從無聊的辦公室走到公車站牌,上了每周都會見面三次的司機開的650號公車,這時候車上的人說多不多說少不少有站有坐,這一站上車的只有我,而車上仍有不願坐在博愛座的乘客站著,而我則就很輕鬆自在地坐在了那張博愛座上。

連過了兩三站都沒人上下車,或許有,但我沒在意,對於社會新鮮人的我來說,這份工作上手的太順利,已經到了老闆交給我的業務都完全可以在我自己設定的時間內搞定了,於是我無聊的開始突發奇想,馬的,真是讓人驚動魄的突發奇想,如果我能知道後面的日子會怎樣,我還真不知道我會不會後悔。

我開始想像,是不是會有一個人就擦身走過,但大家都沒注意到;有一個人在說話,但沒有人覺得該聽,就也沒聽到,就連存在著的事實,也慢慢的不如路邊的垃圾桶,所以沒有人能夠真正地看到,例如說....

啊~我真是覺得我的腦袋太天才了,也許這會是我的超能力,或只是我的幻覺而已,總之,是這樣發生的。

我想著,在這平凡沒什麼特色的公車裡面,正好也是平凡沒有特別多特別少的人數,在這沒有特別早也沒有特別晚的時間點,是不是有可能有一個平常人幾乎沒有辦法查覺到的普通的存在者也正好在公車上?

我看著後門旁邊的手扶握把,也許在門邊的那個人背後,就有另一個人握著握把,握的力道不鬆不緊,正好可以讓握把隨著公車的擺動而擺動,而那隻手不黑不白正好就是台灣最普遍的黃色.......嘎!

那一秒鐘恍若一分鐘那麼久,赫然地,就從我想像的地方真的出現一隻抓著握把的手!!從空氣中滿滿顯現,像是看動畫中的煙霧消散的倒帶那樣,完完全全便是我想像的那樣一隻手出現在那,操他媽的忽然之間!!

就待在台北城這麼久的經驗,這時候大呼小叫是不智的決定,不過我的嘴巴他媽的合不起來啊!

一陣搖晃讓我的視線往下抖了一下,車靠站了,再抬頭,就看到一個人影不疾不徐地走下車,那隻憑空出現的手也不再出現,應該就是剛剛下車的那個人吧!

今天實在是太詭異了,我的腦袋一直有奇怪的狂想,這城市可能跟我以往所想像的都不一樣,真是太有趣了。

今天已經是星期五了,就到這裡吧!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見到那個神祕的幻想人物了

                                  2011   /10/   7         AM   23:32

==========================================

路克揉揉痠疼的雙眼,這個失蹤案件還沒正式被上報警察局,甚至,連為何請求他幫忙以及是誰叫她幫忙都詭異的很。

這一篇日記應該就是所有事件的開端,在兩周之後,這篇日記的作者就人間蒸發了。

他再看看這封委託信,信上講得很直接

"請用任何管道及方法找出   網誌地址www.PeeperLin.xxblog.tw     的主人

他現在可能失蹤,可能死了,總之,拿到信的人,拜託您了。"

路克搖搖頭,這個部落格幾乎是乏人問津,開立4年以來只有五千左右的過客,有可能有1000多個是網誌的主人,沒有照片,目前唯一的線索是他有坐過650號公車,在台北上班,而這種人,至少有上萬個等著被過濾。

如果真的要找的話,路克呵呵一笑,想太多了,光是想就知道機率很低,這種朋友這麼少的人,會有多少機會真的找到呢??

已經是半夜2點半了,路克抓起趴在滑鼠旁邊睡眼惺忪的大頭-一隻慵懶的美國短毛公貓-上床睡覺了。

如果他知道睡著之後會發生的事,應該會後悔沒有繼續往下讀這個奇怪的網誌。

回書本頁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