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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再出車禍就把你器官挖出來賣!

      方毅是個再生人。

      小時候不小心打翻滾水在手上,母親焦急叫來救護車,被救護人員罵不要浪費醫療資源。

      母親掀起小孩的袖子,正打算和救護人員爭執,小孩被燙傷的皮膚卻一片白皙光滑,猶如新長的一般。

      救護車開走了。

      母親多次確認方毅的手上沒有傷口,以為自己在作夢,回床上睡一覺,卻被方芸的哭聲吵醒。

      「媽媽,弟弟的手被切斷了啦。」

      方母立刻驚醒,連眼鏡都來不及戴就衝下廚房。看見砧板上滿是鮮血,一隻小小的食指躺在蘋果旁,差點暈倒。

      方母捧起方毅的小手,方毅卻不停抽走,拿起刀子想繼續切水果。方母顫抖著聲音說:「阿毅,讓媽媽看一下你的手,好不好?」

      方毅滿不情願地放下刀子,手伸到母親面前,母親來回翻看他的手,卻發現十根指頭完好如初。

      她拿起砧板上的手指,放在方毅的右手食指旁邊,大小形狀一模一樣,連指甲也是相同長度。可偏偏他的手指就是好好長著,沒有被切斷的跡象。

      方母不可置信,愣愣問:「這是你的手嗎?」

      方毅小臉淡定,點點頭。「嗯,剛剛不小心切到的。」

      「但你的手……」

      「長回來了。」

      於是這天,方毅在母親和方芸面前演示他已試過上百遍的遊戲,徒手拔眼珠,一秒後漂亮的大眼重新填滿眼眶;用菜刀划開脖子,不一會兒血便止了。

      方芸被嚇得逃回房間,母親則摀嘴,要方毅停止表演。方毅「喔」一聲,將菜刀放回原處,拿起那瓣沾滿血的蘋果,洗淨,拿至電視機前食用。

      這能力,令方家所有人感到震驚又有趣,某個小時候很膽小、長大後很失控的姐姐甚至某一天提議:「要不要把弟弟的器官拿去賣?只要每天切個幾次,我們家就發大財了欸。」立刻被母親臭罵一頓。

      但方毅本人自有記憶以來便與再生能力相伴,對此事沒特別感覺,反倒因動不動就被叫去做危險工作感到困擾。

      況且,這能力也並非毫無缺點,例如,這讓他不懂體諒他人的痛苦。國小時看見同學因跌倒磨破雙膝而哭嚷不休,冷冷罵:「你哭屁?愛哭鬼。」被老師罰站一個中午。

      又或者,他上課無聊拿釘書機釘自己的手,同桌男孩問他:「這樣不會痛嗎?」

      他據實以告:「不會。」

      男孩隨即奪過他的釘書機,也往手上釘。

      鮮血滲出,男孩大哭,方毅若無其事寫著生字本,假裝這事與自己無關。

      男孩卻哭喊:「方毅跟我說不會痛我才釘的,方毅騙我。」

      方毅臉臭了,他決定要跟這傢伙絕交。但在那之前,他又被喝去罰站,還加上半蹲。

      教室後方,他用指甲不斷刺自己的肉,發洩對同桌的恨意,以及滿腔委屈。

      但這些都不是最討厭的,長大後瞭解人情世故,他慢慢不會陷入這些難堪。

      除了某件事永遠無法改善。

      細胞分裂需要能量,當然,他的肉也不會憑空產生。

      根據他的經驗,每生成一公斤的肉體,就需要多補充兩千大卡。人頭的重量約莫四到五公斤,加上可能方毅聰明,腦子比常人大,斷一顆頭就必須補充一萬多大卡。

      這一萬多大卡哪裡來?當然就是吃。

      出車禍的那日,他靠著吃下二十個十八吋披薩才把身體長全。原本對他出車禍一事不以為意的一家人慌了,姐姐更是嚴厲警告:「你再給我出車禍,我真的要把你器官挖去賣了!你根本是想吃披薩故意的。」

      方毅感到委屈,若他真受傷,耗費的金額肯定比二十個披薩來得大筆。

      「但你吃披薩保險又不會賠!」姐姐大吼。「你就不趕快跟媽說你的能力,虧她還幫你買保險,浪費!」

      「對不起,我下次走路會小心。」最後,方毅屈服於姐姐的淫威,決定以後走人行道都要打起十二分精神。

      自這事後,方毅不再任意傷害身體,就算受傷,也會盡量利用學校團膳補足熱量。因為他家實在不是太寬裕,他也清楚,一個姐姐不會隨隨便便就說要把弟弟的器官拿去賣。

      因此這次,他十分慶幸這傢伙是在學校把他的頭咬掉,要是他回家才說要補充那一萬大卡,方芸絕對立刻挖出他的心臟賣掉。

      早在午飯前,他體內的ADP便已多得令他腦袋渾沌,但身為好學生的他,還是認真聽完四節主科。

      午餐時間,他等同學盛完飯,偷偷摸摸將剩餘的飯全部塞入碗中,碗不夠大還使勁用飯匙壓扁米粒。

      接著是油膩的豬五花,雖然他不是太喜歡油膩食物,但它富含的熱量讓方毅拋下個人喜好,解決那一萬大卡才是最重要的。

      方毅感受到身體能量漸漸恢復,放下湯匙計算熱量,差不多再吃五碗飯就好,但班裡團膳已用完,方毅離開教室,打算前往隔壁班和排球隊友求救。

      這時,門邊的同學呼喚他。

      「方毅,外找。」

      方毅肚子仍有些飢餓,不太願意理睬不速之客,他裝沒聽見走出門,但沒反應過來,手被一人拉住,往樓梯的方向奔去。

      搞什麼?他還有五碗飯沒吃,這人把他拉走,是打算請他喝兩杯高熱量珍珠奶茶嗎?

      最終,他們停在人煙稀少的五樓廁所前,方毅看清那人的臉,皮膚白皙,眼型偏圓,五官小巧,但配合他窄瘦似孩童的臉,成一張討人喜愛的容顏。常人頭髮總有幾根褪色或發白,他的髮色卻是濃郁的黑,幾乎不反光。身材消瘦,在高中校園中算個頭小,長袖制服穿在身上有些過大,袖子蓋過三分之二的手掌。

      方毅一眼認出他,除了那對黑色的圓耳消失,他就是剛剛那吃掉他頭的男同學。學號開頭是「8」,下方繡著「周予銘」三個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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