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新功能「收藏作家」上線啦!
HOT 閃亮星─肆夕耽美稿件大募集

長路

            我是愛麗森.霍金斯,愛——麗——森(「回家」多年,我有時仍會忘記自己的名字。),我是美利堅共和國華盛頓州西雅圖霍金斯一家的獨生女,剛過完十四歲生日。我之所以寫下這篇文字,乃是應我的心理醫生艾倫女士之要求所寫的回憶錄,她認為書寫有助於克服我的「童年創傷經驗」,霍金斯夫婦支持她的看法,一開始我不太情願——我記得的事情太少了。

        然而,幾天前警察在數百里外的樹林木屋中找到他的遺骸。那是一切的起源,他們在他的屋子裡發現我六歲失蹤時穿的洋裝,並在屋子後頭的院子裡發現一具孩童遺骨。他們說我是個幸運兒,從誘拐犯手裡活了下來,警方認為我是第一個受害者,自我失蹤之後,鎮上陸陸續續發生多起兒童失蹤案,懷疑這些案子都是誘拐我的那人所為,他們想找到其他的受害者,即便是遺體也好。

        科學化驗的結果顯示那人死於氰化鉀中毒,警察認定他是畏罪服毒自殺。我猜想警方覺得我有涉案,協助他綁架兒童,不然失蹤的孩童那麼多,沒道理只有第一個失蹤的我活了下來,但他們沒有明說,我也不想戳破。我知道自己做了什麼,沒做什麼,我從未在他的木屋裡見過除我以外的女孩,我向上帝發誓。

        愛麗森,妳得幫幫我們,也許他們是一個集團,也許還有許多沒被找到的失蹤孩子。警察這麼對我說,想想那些失蹤兒童的父母,他們跟妳的雙親一樣備受煎熬。日復一日,他們鍥而不捨地問我:「妳還記得甚麼?」

        我還記得甚麼?坦白說,我不太確定我六歲到十二歲的這段期間究竟發生了些甚麼,事情過去太多年了,如今在我腦海裡只剩些記憶的殘片,片段的畫面時不時在我腦海中閃現,而我無從將它們連貫成有意義的敘事邏輯,我甚至不記得帶走我的人長甚麼樣子。艾倫女士說這是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可是我一點都不覺得我受過甚麼創傷……也許有,但我忘記了,好吧,艾倫女士可能是對的。

        讓我們回到我殘存的記憶,我想這才是艾倫女士他們所關注的。我記得的事情不太多,其中印象最深的是「安菲亞」這個名字,那是六年來他呼喚我的方式,他說那在他的故鄉代表「花」。他很年輕,遠比我六歲時認識的任何人都還要年輕,許久之後我才知道,他整整大我十二歲,像錶面的刻度,他繞了一整圈,而我只挪動了一個數字。

        我不太確定他叫甚麼名字,他似乎刻意不讓我知道他的個人訊息,六年來我對他所知甚少,他讓我叫他「韓伯特」,我想那是假名,但我很確定他是俄國佬,他老是在唱俄國民謠、讀俄裔作家的書,他最喜歡的作家是弗拉基米爾,納博科夫。寫到這裡,我猜艾倫女士一定會說:「哦,我想這倒解釋了他喜歡誘拐小女孩的原因。」

        我知道大人們期待我說出他是如何傷害我的:毆打、虐待、性侵……但他沒有,在我的記憶裡他沒有做出任何傷害我的事情,我不知道他院子裡的骸骨要怎麼解釋,或許他對其他女孩做了殘忍的事,唯獨放過了我。這當然有可能,但我不相信,我不覺得韓伯特是那樣子的人。好,我想讀者肯定要說我患了斯德哥爾摩症候群,天啊,老天作證,我沒有罹患那該死的斯德哥爾摩症後群。對,他確實是帶走了我,但他真的沒有傷害我,應該說,當時六歲的我是「自願」跟他走的。

        那時他說他可以帶我去看花,一種我從未在我家院子裡看過的花,我答應了,坐上他的機車跟著他離開,而他確實也帶我去看了花——那些花看起來像雪球,一簇簇地擠在他的木屋前盛開,那些花很美,韓伯特說當時候到了,那些花會結出紅莓果,而我可以和他一起等紅莓結果,把莓果製成果醬,到時候我可以帶一罐果醬回家。

          我同意了,只是沒想到這一離家就隔了六年之久,我們每年都會做果醬。要是當時我知道那之下埋著屍體,我是絕對不敢吃那些莓果的,我打賭韓伯特應該也不知道,不然他怎麼能那麼心安理得地吃那些艷紅的小果子?我希望這點記憶可以對證明他的清白有些幫助。

          木屋附近有條小溪,我們會在那裡清洗摘下的紅莓,莓果在溪水的洗滌下閃閃發光,溪水清涼使我指尖微微發冷(我到現在都還記得那種觸感),韓伯特處理莓果的手法熟練,他在處理莓果的時候總會唱起家鄉歌謠,時間一久,我也學會那首名為《紅莓花兒開》的歌,最初我只是跟著他的音節哼唱,後來才明白歌詞的意義,他說這首《紅莓花兒開》是一首情歌,形容少女對少年的思慕之情。他唱過許多歌謠,但我只學會了這一首,直到現在我都還記得那首歌的歌詞:田野小河邊紅莓花兒開,有一位少年真使我喜愛,心中熱烈愛情使我都痛苦,滿懷的心腹話兒沒法講出來,他對這樁事情一點也不知道……。好吧,我可以想到艾倫女士欲言又止的神情了,她一定不希望我把筆墨浪費在默寫歌詞上,好,行吧。我停止。縱然這首歌在我離開他之後,仍在我心裡縈繞許久。

        我曾向艾倫女士透露,我可能愛過他,很諷刺吧,愛上一個誘拐犯,但艾倫女士說那只是我的錯覺,畢竟我六年來都只與他一個人待在一起。「更何況,妳當時還不到十二歲,還是個孩子,妳能懂甚麼愛情呢?」她說。我本來想反駁艾倫女士,跟她說我有學校朋友從十歲開始就在交男女朋友了,有的更是打小就有性經驗了,對象是……好吧,我不想多說,這不是這封信的重點,事到如今,我不太確定當時對韓伯特的感情是不是愛情,一個小女孩不能喜歡上一個成年男子嗎?小孩不明白「愛情」為何物嗎?我不知道,也許艾倫女士是對的,我只是對他產生了錯覺……算了,讓我們放棄思考這個複雜的哲學問題,反正沒有人真正在乎。我們重回主題吧,讓我想想,我還記得甚麼呢?

        喔,對了,我想起來了,韓伯特有非常嚴重的頭痛症狀,每天都要吃止痛藥才得以和緩,大概每隔幾個月,我們會到鎮上的雜貨商採購一番,買日常用品和韓伯特需要的益斯德寧錠,如果是在紅莓果醬製成的季節,我們會將果醬拿到雜貨店寄賣,賺取微薄工資。我們出門的時候都是坐韓伯特的機車,他會讓我戴上全罩式安全帽,坐在後座,環抱著他的腰。

        妳要抓緊,妳太瘦小了,當心被我甩下去。他說。

        為了不被他拋下,我每次都緊緊地摟著他的腰。前往雜貨店的路途中會經過一個街口,拐進街口就能抵達我原本的家,六年來,我隔著安全帽鏡片看著那個轉角,一次都沒有開口請韓伯特拐進轉角,放我回家,我只是沉默地行經那裡,年復一年。有一次我甚至看到霍金斯先生(對,也就是我的父親)牽著一個小女孩轉進街角,我也未曾出聲。

        我那時候只想與他待在一起。有段時間,鎮上貼滿了失蹤孩童的協尋海報,在那些簇新的海報中,偶爾會有印著我相片的泛黃海報,我會不動聲色地將它們撕下,塞進外套口袋裡,慶幸自己與六歲時的模樣有了很大的改變,那時我大概十歲或十一歲,在韓伯特的協助下染了一頭紅色的頭髮,學著用俄國腔說話,即使明目張膽地走進商店買東西,也沒有人能認出我是那個在好幾年前失蹤的美國女孩。

        我試著讓自己看起來和他一樣,是個俄國人,我以為那樣我們兩個就不會分開。我想我是在那時發現,自己可能喜歡他的。我學著唱他喜歡的歌,試著讀他喜歡的書(後來我發現那是我這輩子做過最糟的決定),模仿他的一切令我感到幸福,那時的我打從心底喜歡他,而我不敢說出口。我知道在他眼中,我是甚麼,或者應該說,所有的小女孩在他眼中會是甚麼。

        有張照片被夾在他最常閱讀的書裡,那是一張合照,照片中的他還是個小男孩,懷中抱著一個女嬰,他望著鏡頭笑得很開心。我拿著那張照片問他,他說那是他和他妹妹唯一的合照。

        你妹妹呢?我問他。

        死了。他說,偷渡的時候,在船上死了,過世的時候還不到四歲。

        那一晚,他難得向我說起他的過去,他說他帶著年幼的妹妹逃出原本的家,偷渡來美國,一行人擠在狹窄的艙底,妹妹生了病,在艱辛的路途中沒了呼吸,他害怕同船的人會要求他把妹妹的屍體扔進海裡,他把她用布層層包裹,把瘦弱的她塞進後背包中,在被發現以前順利上了岸。

        他說他永遠都記得屍水滲過背包,貼著背脊的觸感;記得那股令人發嘔的屍臭味;更記得深厚的負重逐漸變輕,餘下骨骼相互碰撞的過程。他上了岸,走了漫漫長路,在一處無人的廢棄木屋定居。他在美國成為黑戶口,甚麼都幹,只要能賺錢就好。

        「那誘拐我呢?也是為了賺錢嗎?」

        「不是。」他抽了一口菸,吐出菸圈,看著我說,「妳讓我想起她。安菲亞。」

        那相片後頭有屬名,是兩個俄文名字,我讀不出來,最末端的文字暈開無從辨認,我猜想那是眼淚。我讀了那本弗拉基米爾,納博科夫的《洛莉塔》,我明白自己在他心中是個替代品,代替他的胞妹於他身邊活著,正如同多洛蕾絲於韓伯特而言是安娜貝兒的延續。

          然而,我不可能永遠是個小女孩,我會不斷長大,成長為一名成熟的女人,我會追上他的歲數,像時鐘不斷奔跑,像日子會不斷往前。我在十二歲生日前夕迎來人生第一次的月經,我洗刷被經血弄髒的褲子和床單,在那個月前往雜貨店的時候,抓了包衛生棉扔進購物推車中。這邊有個小插曲,由於我是第一次來月經,面對擺滿整個貨架的商品時根本不知該如何選擇,於是我求助那裡的女店員,她是一名中年婦女,正在上架一罐益斯德寧錠。

        「嗨。」我一面抓下那罐藥瓶,一面裝出輕鬆的語氣,「呃,那個……妳知道要怎麼挑衛生棉嗎?呃,我的意思是,妳有推薦的牌子嗎?」

          女店員奇怪地看著我,說:「妳是第一次來?妳的母親呢?」

        「哦,我是跟我哥哥一起來的。」我隨便指了個方向,「妳知道,男生……。」

        「對,我懂。」她輕蔑地笑出聲,翻了個白眼,「他們根本不懂任何女性事務,他們對女人最大的幫助就是永遠闔上眼。」

        「哦,對啊!」我敷衍地回答。

        女人幫我選好了衛生棉,將它遞予我:「第二天的時候量會比較大,之後會逐漸減少……這些應該夠了,去結帳吧!」

          她的目光投向我手中的藥罐:「這款止痛藥藥效很強,妳有哪裡痛嗎?經痛?」

        「哦,不是。我很好。這是給我哥哥的,他的頭痛的很厲害。」

        「哦,是嗎?」女人淺淺一笑,「願上帝保祐他。」

        女人走了,我回到韓伯特身邊,把衛生棉扔進購物車中。

        「我需要這個。」說出這句話時,我感到幾分尷尬與口乾舌燥。                        

        「喔。」他耳根泛紅,顯得有些手足無措,抬了抬手往其他商品櫃一比,「那我想,或許妳也需要那個。」

        他手指比的方向是一排免洗內衣褲,我笑了出來。我們抱著紙袋從雜貨店走出來,我的心情很好,那天晚上,我感覺到他走進我的房間,坐在床側看了我許久,輕輕撫著我的頭髮,正當我想睜開眼睛時,他放輕腳步走了。

        我是個女人了,那時我以為他能以其他眼光看待我,他真切地意識到我是個女人,或即將成為一個女人了,所以,他打算放我離開。隔日他向我提起這件事,說要帶我回原本的家。

        「為什麼?因為我不再是個女孩了嗎?你不想要我了?」

        韓伯特沒有正面回答,他垂下眼,說:「妳應該回家了。」

        「不,你休想這麼輕易地就拋下我!」我像個瘋婆子那般吼著,「你如果放我回去,我就去和警察說你是誘拐犯!最近有那麼多孩童失蹤案,他們一定會把這些案子扣到你身上!那些警察想破案想瘋了!」

        「妳不用這麼做。」他平靜地抬眼看向我,「我會去自首。」

        我頹然跌坐在椅子上,不可置信地看著他:「你瘋了嗎?你沒聽到我說的話嗎?他們會殺死你的!縱使你根本沒有做那些事!」

        「那就讓他們動手,我無所謂。」他再度低下頭去,「妳該回家了,時候到了。」          

        我深深吸了一口氣,然後說:「我不會讓警察殺死你的。你也不准去自首,你什麼都沒有做,你聽明白了嗎?」    

        「安菲亞,這行不通的。」

        「當然行得通,只要你不說,我不說,根本不會有人知道我這六年來在哪裡!我回去以後也不會向任何人說起這件事,更不會提起你,所以拜託、拜託你不要去自首。」

        「我不明白。」他無奈地看著我,低笑出聲,「妳應該要恨我。」

        「我恨你啊!你怎麼知道我不會恨你?」              

        出發的那一天,我把木屋中的一切打理好,將果醬放進櫥櫃、拿走空藥瓶等垃圾、將止痛藥放在他觸手所及之處、燒掉我曾在此生活的所有痕跡(那件該死的洋裝除外,我根本不知道他還留著它)……我空著手離開木屋,他在屋外抽著菸等我,晨光在他周身鑲上金絲,因為逆光的關係,我看不到他的表情。

        「走吧!我騎車載妳到附近……。」

        「不,不要騎機車。我們走路穿過樹林。」

        「那會是非常漫長的一段路。」

        「我知道。」

        「……好吧。」

        他熄了菸,沉默地往前走,我跟在他的後頭,追著他的背影,唱起那首《紅莓花兒開》,我唱了一遍又一遍,他只是靜靜地聽著,不曾回頭看我一眼。樹影蓊鬱,風吹過樹梢,葉子沙沙作響,溪水潺潺,像是哭泣似的。

        「有位年輕的姑娘對他日夜想,河邊紅莓花兒已經凋謝了。少女的思念一點兒沒減少,   少女的思念天天在增長……。」我的聲音迴盪在樹林裡。

        長路漫漫終有盡頭,社區的屋頂在葉中隙縫顯出,他停下腳步。去吧,他說。我向前一步,握住他的手,歌曲來到尾聲,我不敢看他。他用力握了一下我的手,然後鬆開,我聽見他遠去的腳步聲。

        十二歲的我在街道與樹林的交界處站了許久,一股鈍痛從我的下腹升起,逼得我眼眶發酸,我大張著嘴,哭得近乎缺氧,我從未想過我居然能發出那麼難聽的哭聲。那實在太難聽了,我發誓我再也不會像那樣子用盡全力地、像是要把自己哭壞那般地哭泣。      

        後來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霍金斯夫婦失蹤多年的女兒奇蹟似地出現在家門前,毫髮無傷。失而復得的霍金斯夫婦對我過度保護,不允許我隻身一人離開房子,我沒有其他朋友,只得與報紙和電視為伍。回到家的那幾個月,我每天都在看新聞播報美國股災、政府簽訂《蒙特婁議定書》,以及西雅圖婦女毒殺自己丈夫的新聞。那狠心婦人在丈夫服用的止痛劑中加入氰化鉀毒殺丈夫,並將剩餘的毒藥投入其他藥瓶中,偽裝成商品放到雜貨店貨架上,以製造藥品中毒的假象,好形成大規模的中毒案,領取製藥公司和政府的賠償。

        新聞公布那女人的照片,我認出她是當時幫我選衛生棉的「女店員」。我應該要做些甚麼來阻止他,但我甚麼都沒有做,我把電視轉台,假裝甚麼都不知道。我曾向艾倫女士抱怨過我那過度保護的雙親,而她安慰我:「他們只是太害怕會再度失去妳,在妳回來以前,大家都以為妳死了,就像那些失蹤的孩童一樣……妳知道,經歷過重大創傷的人往往會做出不可理喻的事情。妳可以設身處地為他們著想。」

        感謝上帝,自從我回到家之後,我就再也沒聽說過鎮上有發生過任何一起孩童失蹤案。艾倫女士每隔兩周來為我進行心理輔導,有一次她來的時候注意到我們家的院子中栽了新的雪球花,她問起那些花,我說那是我過去六年來最常看見的花,回到家之後,我很懷念它們,央求父母為我種下雪球花。

        「愛麗森,妳不應該再執著於那個傷害妳的人了,妳可以寬恕、可以原諒……恐懼也是正常的,但是妳不該……」艾倫女士斟酌著用詞,「妳不應該對他懷有其他感情的。」

        「喔,可是我毫無辦法。」

        「沒事,那就是我在這裡的原因。」她拉上窗簾,把那些花完全遮住,「來吧!我們去喝杯茶休息一下。妳最近過得怎麼樣?」            

        日子一天一天地過去,我染回金髮,開始上學,像個普通的美國女孩那樣過生活:聽流行歌曲、在周日上教會禮拜、參加同學的生日派對、為了不被留級而用功讀書。有些人知道我的事情,他們說我和一般女孩有些不一樣,但他們無法準確地說出來到底有哪裡不同,而我只是微笑。我知道我自己哪裡不同,我的靈魂有一部份被完整剝離了,再也尋不回來。

        新栽下的雪球花結出紅莓果,我看著那些紅豔豔的果子,隨口向雙親提起,那些莓果可以摘下做成果醬,滋味不錯。他們露出了一瞬間的驚恐,而後很快地冷靜下來,說:「喔,愛麗森,我們不會去摘那些果子吃,建議妳也不要。」

        「為什麼?我……。」

        「沒為什麼。」父親粗暴地打斷我,皺起眉頭,「它們太髒了。」

        「喔,是嗎?」我望向窗外那些紅莓果,「甚麼樣的家庭養出甚麼樣的孩子,對嗎?」

        「愛麗森,別亂說話。」母親語帶警告。                                

        霍金斯夫婦很少兇我,多數時候他們可憐我,覺得我是個遭受虐待而遺忘所有事情的無助女孩兒,他們在警方和媒體面前都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淚,嘴上老是在說:「喔,我們可憐的女兒,她完全不記得那個混蛋對她做了甚麼。」

        一開始我還會試著反駁,但後來我就放棄了,我發現多數人只是需要有一個人來扮演柔弱受害者的角色,而我剛好符合他們的想像,從此以後,他們想像的角色取代了真正的我,無論我說甚麼都不會有人相信,他們只會覺得我是個精神病患,同時罹患斯哥爾摩症候群、創傷壓力症候群以及被害妄想症。

        這封信我將會直接交給艾倫女士,我希望霍金斯夫婦不會讀到這封信。如果有人願意相信我的話(我向上帝殷切乞求),請派一些人來挖掘深埋於我家院子的秘密,我相信他們會發現他們想要的真相。

        願上帝保佑生者,讓死者安眠,阿門。

上一篇回作家的PO

回應(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