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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 閃亮星─肆夕耽美稿件大募集

2014/07/15發表於鮮網的最後聲明

致   鮮鮮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本人與鮮鮮文化事業有限公司(以下稱貴公司)以筆名舞夏分別簽訂了「【特傳同人】梧桐雨」(以下稱甲作品)之電子出版授權書,以及「祈願之空」(以下稱乙作品)實體及電子出版授權書。

鑒於甲作品遭魔爪小說閱讀器未經本人同意盜用文章一事,本人自今年參月拾日開始便請求出版社處理,但直至伍月玖日仍未見其刪除盜版文章,本人視此事為出版社維護本人著作權不力,已違反合約內容。

另外鑒於貴公司自今年肆月份起出現財務缺口、未準時支付版稅及稿費給許多作家等現象,甚至從伍月貳日起,便完全連絡不上貴公司之工作人員,上班時間電話無人接聽,電子郵件亦無人回應,加之合約第拾陸條「權利轉讓」對本人而言有失公平正義,致使本人對貴公司失去信任。

綜上所述,本人要求解除甲作品之「電子出版授權書」,與乙作品之「電子出版授權書」、「圖書出版授權書」、「圖書出版協議書」。

請貴公司在函到伍日內,善意回應本人所提出之解除所有合約之要求。如貴公司代表人謝行昌先生或相關部門之負責人員,或授權之事務處理人,於函到伍日內未做出任何回應,即表示貴公司同意解除上述所提及之所有合約,甲乙兩作品之版權將全數回歸本人手中。

以上為本人於2014年5月份寄出之存證信函內容,本人並於郵局招領期間屢次以電子郵件通知貴公司領取,但至今未有下文,已進入公示送達程序。

鑒於自今年四月份起直至今日,貴公司都未給予本人一個合理且具有誠意的解釋,加之本人編輯離職導致本人與貴公司之簽約作品無人接續負責,且貴公司未於合約約定之出版日期準時出版《祈願之空》第一集,已構成違約事實。

加之貴公司於上班時間電話卻無人接聽,電子郵件也再無人回應。再者,貴公司之已離職員工於今年七月透露的訊息(為保護當事人,已屏蔽部分個資)

http://i.imgur.com/EX6FIxQ.jpg

http://i.imgur.com/dxXS4FX.png

http://i.imgur.com/1WBPHmQ.jpg

http://i.imgur.com/56dfK0l.jpg

本人合理推測貴公司實質上早已倒閉並人去樓空,若貴公司未在2014年7月20日之前連絡本人並對本人之要求及貴公司現狀作出善意且具體的回應,本人將認定此推測為事實,並有權基於貴公司已違約之事實收回「【特傳同人】梧桐雨」以及「祈願之空」兩部作品之電子出版版權及實體出版版權,且本人有權刪除於貴公司之網站鮮文學網連載之任何作品,自行或交由第三方出版。

2014年7月15日         舞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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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用當初的這個筆名發的最後公告,因為怕哪天魚羊突然消失所以留在這邊做個備份,總之我該做的都做了,7月20日之後(最多等到22日)如果還是沒有回應,那之後全部的文章都會放到這裡,包括梧桐雨全文。

回作家的PO下一篇

回應(2)

(攤手)
無人回應,雖然也是意料之中,但我該做的都做了,
既然期限已到,那我就不客氣了。
2014-07-21 15:28 透過電腦版 回應
QwQ
加油 >口<//
這裡還有個孩子在等法院通知呢 QwQ
07月16日下午打電話去問法院,小姐說法官正在審理中……

所以我們可能要有拖上一年半載的心理準備了囧
(因為台北地院的案子……我六月起訴就已經2XXX號去了
2014-07-17 02:15 透過電腦版 回應
反正希望最後能平安解決就好,如果不是老闆裝死不肯宣布,我們早就可以直接去法院申請契約解除確認就了事了,哪還需要弄的這麼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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