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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最熟悉的陌生人|十年》

那天剛下班的我,拿著剛領到的薪水,興奮地想著晚上要買點什麼好吃的來犒賞自己。

走在熟悉的回家路上,經過巷口那間老餐館時,耳邊突然傳來一段旋律——

「十年之前我不認識妳,妳不屬於我……」

是陳奕迅的《十年》。

不知為何,這首歌總能一下子把我拉回那些記憶裡。

曾經也是在這條路上,我們並肩走過無數次,為了晚餐吃什麼爭論、為了未來討論著一場又一場夢。

那時的我們,天真的以為「只要彼此的愛足夠堅定,就沒有過不了的難關」。

我們的愛,起初那麼熾熱,彼此像是找到了世界上唯一懂自己的人。

但愛情最諷刺的是,越是相知,就越容易傷害;越是靠近,就越容易迷失。

我們開始爭吵,開始互相質疑,開始懷疑當初那份「很確定」的感覺。

最後我們還是放了手,不是因為不愛了,而是愛到太累了。

有些人,走到最後不是因為不夠深情,而是因為彼此已經給了對方所有,卻還是感覺少了些什麼..

分開後的日子裡,我試著忘記你,卻總在某個角落,被突如其來的熟悉感擊中…

一首歌、一條街、一句話,就能讓我瞬間潰堤。

才發現:「觸景能生情;觸景也傷情」

漸漸我才懂得,原來愛一個人,不是努力就能修成正果。只能感慨在我們擦肩而過後的每一天,唯一留給對方的,只剩內心深處深刻烙印著的—

彼此相愛的模樣。

 

最終我們成了彼此這輩子,最熟悉的陌生人。

我知道你喜歡喝半糖去冰的奶茶,知道你害怕打雷的聲音,也還記得你總是洗完澡才吃晚餐。

但現在的我,再沒有任何身分,去關心這些細節。

我們曾經那麼愛,最後卻只剩下互不打擾的默契。

最初妳從人群中來,最後也從人群中離我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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