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 閃亮星─藤山 紫稿件大募集

第一章 二分之一的主演 (4)

      聞言,我立刻拿起手機,在搜尋引擎輸入「偏愛定律」,掛上熱門標籤的娛樂頭條立刻躍入眼簾——

      現象級BL神作《偏愛定律》真人化確定!學長真的是他!

      內文中提到,這部網路劇將由曾翻拍多部熱門BL劇的導演楊靜華執導,劇本則由原作小說家悠呼呼親自操刀。緊接著報導大篇幅介紹了觀眾最關心的選角安排:學長「方晗」一角,確定由作者與讀者公認的「真人版方晗」,人氣男團SOLVIA的門面隊長卓燃出演;至於學弟「元予軒」,則「鎖定」由同公司演員穆天成擔綱演出……

      介紹卓燃時用的是肯定句,到了我這裡卻變成了「鎖定」?公司這試水溫的手法,還真是愈發純熟了啊。

      為了怕觀眾不知道我是誰,報導還貼心附上了個人簡介。在「代表作」一欄寫著:《天下情》劉秘書、《曖昧請在下班後》男同事……

      說真的,這種拿不出手的履歷還不如別寫。

      我幾乎已經能預見網友們會有什麼反應了,果不其然,滑到下方留言區,皆是罵聲一片:

      「穆天成是誰啊?八點檔演員演BL?瘋了吧!」

      「比卓燃老,又沒代表作,悠呼呼老師怎麼會同意這種咖演元予軒?」

      「一代神作竟然毀於選角,太慘了!要不然就別拍了吧?別破壞書迷的想像啊!」

      看來在網民眼中,我大概跟甩不掉的蒼蠅差不多吧?

      雖然我一直以來都是有戲演、有錢拿就好,可當這些惡評真浮現在眼前,還不能反駁時,心情還是很難不受影響。

      「凡哥,你覺得我該不該辭演啊?」

      「咦、咦——怎麼突然這麼說?」

      「你瞧。」我將手機螢幕對著他晃了兩下:「這麼多人都說我不適合演元予軒,若是還賴著不走,豈不是太厚臉皮了嗎?」

      「才沒有不適合!小天,你以前演的那些角色,才跟你一點都不像吧?」

      嗯?聽他這麼一說,我不禁開始回想過去演過的角色:討債集團的流氓、慫恿同學吸毒的校園藥頭、夜店鬧事的不良富二代,全是些沒人想接的角色;形象稍微好一點,像是和女主角同個團隊的前輩,或是像劉秘書這樣亦正亦邪的角色,也幾乎都是超齡演出,這樣看來,還真沒有一個角色貼近真實的我。

      不過話說回來,真正的我又是什麼樣子呢?或許……比這些角色還更加不起眼。

      「小天,你千萬不要把那些話放在心上啊,是金子總會發光的,凡哥相信你!」凡哥一邊說,一邊重重拍了拍我的肩膀,力道大得差點被他拍進沙發的縫隙裡。

      「況且,還有靈媒的預言加持啊!」深怕只有他一個人說服我不給力,凡哥請出高人,雙眼登時充滿光彩:「大師說這是你百年一遇的機會,不但能出名,還可以得到小天你真正渴望的東西,有這麼多的好處堆在眼前等著你,當然不能輕言放棄啊!」

      我望著他一臉篤定,忍不住輕笑了一聲。

      「你說得對,我不應該把那些話放在心上。」

      凡哥已經為了我的事十分操心了,等了七年,眼看他的願望就要成真,我不該在這個時候掉鏈子,徒增他的煩惱。

      「這樣才對嘛!現在最重要的就是把病養好……」

      「凡哥,能不能幫我訂一本《偏愛定律》的原作小說?」

      「……我的話你有在聽嗎?」

      「有啊。」看他無奈的蹙眉,我悶笑著道:「我躺著無聊,看看小說陶冶性情嘛。」

      凡哥嘆了口氣,卻還是認真地幫我想辦法:「如果要快速入手的話,電子書平台應該能訂得到,我幫你找找看吧。」

      「也好。」

      雖然戲劇與小說同樣是說故事的媒介,可呈現的方式卻完全不同,為了抓住觀眾目光,戲劇往往省略細節描寫,著重於能刺激感官、營造張力的畫面;而小說則傾向挖掘角色內心,細膩鋪陳情感,以引發共鳴。

      因此,只要時間允許,我都會盡可能先讀過原著,好讓自己能夠更加真實地形塑角色。

      在凡哥的幫助下,我抱著平板開始讀起《偏愛定律》,才翻了幾頁,就明白為什麼那麼多網友說我不適合演「元予軒」。

      這孩子,雖說從小因為身材瘦小而不自信,遇事總是先反省自己,但他其實是個努力向上的人,一雙眼睛永遠透著光,不輕言放棄。

      他就像一株野草,拼命掙扎著破土而出,在街角開出不起眼的小花,卻堅信總有一天,會有人看見他的美,只要那個人出現,他便願意傾盡所有。

      外型部分比較好處理,反正我和卓燃本來就有身高差,只要節食、讓自己瘦一點,再好好保養皮膚,搭配造型團隊的巧手,應該能勉強過關,真正的挑戰,是他那股積極正向的氣質,和厭世的我差了十萬八千里。

      我得讓自己正向一點,想想靈媒說過的,只要接受這個機會,我所渴望的事物就會回到我的身邊。

      我所渴望的事物、我的願望——

      叮咚!

      隨著提示音響起,手機螢幕自動轉亮,一則通知出現在頂端,那是我為自己設下的提醒,每個月固定會出現一次,上頭僅有短短四個字:匯生活費。

      不過這個月,還多了一條:匯學費。

      我隨即打開網路銀行的   App,迅速轉了兩筆合計起來數目不算小的金額到熟悉的戶頭中。

      交易成功的畫面跳出後,我轉而打開訊息,找到媽媽,將上個月的訊息複製、貼上,再次發了出去。

      其實就算不特地往上滑也能看見,連續數不清的好幾個月,都是我單方面發送的同一句話:生活費匯到媽的戶頭了。

      啊,這個月還得再補一句。我翻找出半年前的範本,照樣貼上:小雨的學費也一併匯了。

      確認訊息發送完畢,我將手機丟到一邊,繼續拿起平板,卻發現自己竟讀不進一個字,悲傷的過往不請自來,充斥著腦袋,逐漸將我的心志吞沒。

      和媽媽的關係,什麼時候開始變成這樣了呢?每個月只剩下一句例行公事的通知,甚至還得不到任何回應。

      大概,是從我第一部客串路人的作品播出那天開始的吧。

      「你明明知道我們現在什麼處境,還敢這麼招搖?你是巴不得那群討債的找上門來是不是?」

      由於租屋處沒有電視,我便求了許久,才從公司借到設備,好將我首次演出的作品秀給媽媽看,她卻是緊張地爆出冷汗,抓著我的手更是止不住顫抖。

      我只當她是嚇了一跳,便好聲好氣地安撫:「媽,你別擔心,已經不會再有人來討債了。」

      「……什麼?」

      「經紀公司已經替我們將債務還清了。」

      「什……你做了什麼?那麽一大筆錢怎麼可能說還就還?你到底答應了他們什麼!」

      「條件是,我得做為公司旗下的演員,參與戲劇演出。」

      原本,我是想給媽媽跟弟弟一個驚喜,以為她會因此鬆一口氣,會慶幸我為這個家驅散了糾纏不休的惡夢,可她的反應卻是怒火中燒。

      「這種事你也敢擅自作主?難道都不用先跟媽媽商量嗎?要是人家是騙你的、或把你給賣了怎麼辦?」

      「合約我已經帶回來了,您放心,我有偷偷錄音,到時候有什麼不妥的我們可以報警、找民代,等我變有名了,他們自然不敢欺負我。」

      「少自作聰明了,你到底還想把事情鬧得多大?你現在翅膀長硬了,開始學你老子先斬後奏了?眼裡到底還有沒有這個家!」

      我很是錯愕,明明我都把事情解決了,為什麼她還要衝著我發火?我到底做錯了什麼?那一刻,委屈湧上心頭,我生平第一次衝著她回嘴。

      「就是因為妳什麼忙都幫不上,我才想自己解決的啊!」

      那句話,徹底擊碎了她本就搖搖欲墜的自尊心。

      「滾!既然你嫌我沒用、嫌這個家拖累你,那你就給我滾得越遠越好!就像你那個該死的老子一樣,從我們的世界裡永遠消失!」

      我演藝生涯的長度,恰好等於我離家的時間,在還沒有施行宿舍制度前,我暫居在公司臨時清出的儲藏間中,三更半夜穿著淺色睡衣出來找廁所時,還被新來的工作人員誤認為幽靈,鬧過不少笑話。

      直到工作穩定、有了穩定的收入後,我開始定期匯孝親費,即便我一直都不知道他們是否真的有使用那些錢生活,但身為兒子、兄長,我責無旁貸。

      有錢好辦事、貧賤夫妻百事哀,這世界上太多的家庭不幸都源自「沒錢」兩個字,因此我堅信,只要經濟寬裕,至少媽媽跟小雨能過得比以前幸福。

      不只他們,就連不知所蹤的那個人,亦是。

      轉暗的平板螢幕倒映出我的臉,如今二十七歲的我,和記憶中那個人越來越像,可即便外貌相似,我始終想不透,他怎麼能那麼乾脆地離開,十年來音訊全無,對這個家毫無交代。

      如果他還是我記憶中那個溫柔、善良的父親——那最壞的可能,就是他早已遭遇不測。

      可若不是呢?若他其實只是藏得深,實際上根本就是個狠得下心,把債留給妻兒承擔的懦夫呢?那麼,他也許還活著。

      至今,我沒向法院聲請死亡宣告,心裡還是為他留了一個位子,總想著,如果他哪天在螢幕上看到我,知道他兒子現在是演員、有本事賺錢了,說不定就會出現,說不定我們還能重聚。

      即使無法回到從前,媽媽可能也會氣得跳腳……不,還是先別想太多了,就像凡哥說的,只要我當上主演、提升咖位,生活富裕了,很多問題自然就能解決,關係也會隨時間慢慢修復的。

      沒錯,我得更努力、積極、變得比昨天的自己更加有名,為這個家撐起一片天,讓我的家人們能安穩、自在地呼吸。

      我重新打開平板,笑了笑,既然百年難得一遇的機會已經擺在眼前,就讓我看看,它能把我帶到多高的地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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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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