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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 閃亮星─肆夕耽美稿件大募集

CHAPTER-01腐爛的種子(4)

         後來的幾天,我和洪育修便沒太多交談,就像是陌生人般誰也沒打擾誰的生活。

         因為平常也沒什麼事可做,他剛好住我隔壁,又坐我附近,所以我沒事便會觀察一下他。

         觀察結果是:他的生活還真是規律得很無聊。

         早上準時去上學;上課專心,下課也還會念個書;不太與其他人有互動,似乎都沒有要融入這個班級的意思,全心都在課本上,是個書痴;放學後除非去買東西,不然就直接回家;雖然沒同住,但可想而知他在家肯定也在念書,然後準時去睡覺。

          「阿花,現在晚上十點,你覺得洪育修在幹嘛?」躺在床上,我對著阿花說話,「嗯嗯,你也覺得他還在念書吧?他除了念書之外好像沒別的事可做了耶。」

         我翻個身繼續道:「念書很無聊,他怎麼那麼愛念?還是因為想考個好大學啊?」

         再翻個身,「讀書有那麼重要嗎?考爛了有什麼關係?反正讀不讀日子都能過呀!阿花,對不對?」

         正當我想繼續對著阿花說話時,一道開門聲響起,接著傳來了陣陣腳步聲。

         我對著阿花一笑,「看來他回來了。」

         接著我起身,蹦蹦跳跳走出房間,一見到那進屋的人便迎了上去,將身子貼在他的胸膛上,朝著他甜甜笑開,用著有些嬌羞的聲音開口:「昌翰,歡迎回來喔!」

         只見那人懶懶的看了我一眼,接著打了個大哈欠,然後敷衍的朝我一笑,接著便將我推開,轉身去看冰箱裡有沒有東西。

          「千花,冰箱裡怎麼什麼都沒有?下次幫我買些吃的。」

          「我知道了。」

         在我眼前的人叫李昌翰,是我的男朋友兼同居人,交往天數跟同居天數一樣長,算算也快一年了。他是個大學生,現在大三,家裡開餐廳的,算是個有錢的小開,長相普普通通,個性還算開朗,有點吊兒啷噹的樣子。

         我倒了杯水遞給昌翰,接著從後面輕輕抱住他,「這幾天玩得開心嗎?」

         他接過手,喝了幾口,「還不錯。」

         昌翰告訴我他這幾天要和朋友出遊,沒給我確切回來的日期,大概去了兩個禮拜,我是個乖巧的女友,從不干涉男友和誰出去、去了哪裡、要去幾天這些事情,只是靜靜聽他的話,在家等他回來,然後回來時問他開不開心。

         忽然他像是想到什麼似的轉過身,朝我歉疚一笑,「糟糕,我去玩,但忘了買妳的紀念品,對不起啦!」

         我笑開,沒有任何責怪的意思,「沒關係呀,你玩得開心就好。」

         昌翰摸摸我的頭,「真是個乖女孩。」

         我再次一笑。

         沒有送我禮物有什麼好道歉的?我無所謂啊。

         我根本不在乎男友是不是記得帶紀念品給我。

          「那我不在的這幾天,妳有沒有想我啊?小寶貝。」昌漢將嘴湊近我的臉頰,輕吻了下,接著將雙手跨在我的肩上,我的肩膀瞬間感到沉重。

          「有啊。」才怪。

          「有多想我?」

          「好想好想你,每天都在想你什麼時候回來。」才怪。

          「真乖。」他吻上我的嘴。

         昌翰的吻從輕啄變成熱吻,將舌頭竄進我的嘴哩,接著雙手順著我的身體滑到腰間,然後往衣服裡伸去,恣意撫摸我的肌膚,當他的唇離開我的,便將我橫抱起,接著往房裡走去……

         上床完後,我躺在昌翰身旁,他則呼呼大睡,洩完慾後對我沒有任何留戀,連一聲晚安都沒說便直接睡去。

         但無所謂,我不是會留戀男人的人。

         或者說,我不是會愛上男人的人。

         再或者說,我不是會愛上人的人。

         被誰愛或愛上誰,我都不在乎。生命中有沒有愛情這回事,我也都無所謂。

         我起身,光溜溜的走到浴室後,開始簡單的清洗自己,當水從蓮蓬頭落到我的身上時,我輕呼了口氣,接著閉起雙眼,感受水滴滑過我的身軀。

         昌翰是我的男友,第四個。

         但我並不愛他。

         我不知道他對我有多少愛情,反正我也不在乎他有多愛我。

         我張開雙眼,拿起蓮蓬頭,盯著蓮蓬頭上一粒粒的出水孔,「你問我為什麼可以跟不愛的人交往?」

          「沒辦法啊,我沒錢,找個人養我最方便啦!」我將蓮蓬頭拿高,「什麼?你說我犯賤?無所謂啊,反正我也不在乎自己是個怎樣的人,日子也只是隨便過過。」

         我將蓮蓬頭歸位,接著拿起毛巾,「毛巾,你問我沒愛昌翰,那有愛過前三任男朋友嗎?嗯……都沒有,一個也沒有,因為我從不在乎誰,跟男人在一起都只是為了養活自己。」

         用毛巾將自己擦乾後,我穿上睡衣,接著躺回床上,抱著阿花。

         雖然我交過四個男友,但還真不曉得愛情是什麼滋味。

         也許他們曾經愛過我,但我也沒用心感受過,更不曾對誰付出過真心。

         不知道為什麼有人可以愛到要死要活,為了愛情不顧一切,甚至願意為對方委屈自己,將自己的一切奉獻只為了讓對方幸福。

         要不是男友們會供我吃住,我才不願意對他們笑、給他們摸、陪他們上床,但因為我交往經驗還算不少,久了便也知道如何扮演好「女朋友」的角色,我想男人們或許就是喜歡我這樣吧。

         反正我知道這套對男人有用,這是養活自己最簡單的方法。

         至於這是否糟蹋我的清白或尊嚴,那都無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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