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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 閃亮星─肆夕耽美稿件大募集

第一章、要付出多少才能稱為喜歡(3)

      就這樣,在她畢業後遇到的第一個情人節,在唯一知道她秘密戀情的新好友兼同事逼迫下,蘇寧終於鼓起勇氣約程宇在情人節那天出去。

      談過無數場戀愛,號稱只要有想要的男人就不曾失敗的林安安獻計說:「如果你的學長是個正人君子,在這天約他出去就是一個暗示。他喜歡妳,就會跟妳出去,不會有什麼顧忌,如果他對妳沒意思,那他就會拒絕,避嫌,妳懂吧?這樣也不用刻意去說破什麼了,妳自己就能心知肚明他對妳到底是……」

      蘇寧無法理智判斷林安安提的這個測試到底是餿主意還是好點子。對於愛情這件事,她一直處在渾沌階段。

      我們都知道狩獵對野生動物來說是一種本能,但狩獵的方式和技巧也是要經由練習和學習的;若說「喜歡」也是一種本能,那從小到大誰來教我們如何喜歡一個人,表達喜歡的感覺和愛一個人也讓那個人愛上你呢?

      父母不會教自己的子女這個,他們巴不得孩子越晚談戀愛、越晚懂愛情越好,但是到了適婚年齡卻又是全世界最著急著孩子怎麼不婚不娶的人。學校也不會教這個,老師和課本只會告訴我們要遵守社會的規範才不會被討厭,卻從來不告訴我們要如何被人喜歡。

      林安安出主意那天蘇寧傳了訊息問程宇下下個禮拜五晚上有沒有空陪她去看場電影,發出去過了五秒她就開始後悔了。那種等待的焦慮和煎熬讓她兩天吃不下飯睡不好,程宇第一次這麼久已讀不回她的訊息。

      林安安什麼話都沒再說,只一個眼神就能讓蘇寧感到絕望。

      「唉,往好處想,還是沒有說破,妳想的話還是可以繼續當朋友的。只是我覺得妳自己要設停損點了,總不能一直這樣下去,講好聽是痴情,講難聽點是真的太愚蠢了。」林安安拍拍她的臂膀安慰。

      「……現在我應該認為他其實不喜歡我,這三年真的都只把我當好朋友了嗎?」蘇寧眼睛沒有聚焦,摳著手機,茫然地問。

      「我不忍心潑妳冷水。也許一開始人家也是對妳有意思的,是妳把這曖昧拖得太長了,喜歡的感覺被時間稀釋了也不一定……我覺得妳再去想這個也沒意思,妳若不敢直接告白去打破現狀,那你們之間應該就一直像現在這樣了。」

      「……」林安安的話堵得蘇寧說不出來。

      場面有點僵,林安安抿抿嘴又扁扁嘴,摳了摳臉頰再問:「那妳情人節要幹嘛?」林安安覺得蘇寧約不到程宇,那天一定會特別傷心難過。

      「看要不要加班吧!」不然還能怎樣?跑出去外面被各種花式放閃閃瞎嗎?她蘇寧在公司的形象就是拼命三娘,留下來加班剛剛好。

      「唉唷!不要加班啦!那天留在辦公室特別淒涼欸!會被其他同事笑的啦!妳說妳是聲控是不是?好好好,我想到一個東西,推薦給妳,妳可以試試看哦!說不定在情人節之前妳就脫單了!」林安安從外套口袋掏出手機。

      「什麼東西啦!不用幫我介紹對象了謝謝!」蘇寧堅持自由戀愛!

      「不是啦!是這個,妳看!VOICE    FRIENDS!一個語音交友APP,我覺得這個還不錯,也許妳可以找到……下一個程宇。」林安安把螢幕遞給她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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