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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 閃亮星─肆夕耽美稿件大募集

Chapter 1-1 友達以上,戀人不會滿〈I remember〉

      又是一個寫歌寫到天亮的日常,但冬天睡在錄音室的沙發上,真的是會讓人不只腰酸背痛,還冷得要死。

      如果被她知道一定又會對我碎碎唸說:「明明房間就在隔壁,去床上睡有這麼困難嗎?」真慶幸現在是她的閉關時期,我的耳根子才能清靜。

      我走進廁所,準備刷牙洗臉時,突然看見鏡子裡的自己,不自覺愣了幾秒。看著今年已經三十四歲的自己,除了因為人生的歷練,增加了許多男人的韻味之外,應該還算保養得不錯。

      洗去熬夜的疲累後,像往常一樣沖了一杯Espresso,坐在客廳的沙發上,聞著淡淡的咖啡香,靜靜地享受著陽光透進窗內的早晨,然後不禁想著,「她」現在應該還在睡吧。

      我竟然把我大腦唯一能停工的時間,想著平常都要我幫她收拾麻煩的她。

      好吧,又要開始面對龐大的邀歌量了。一打開電子郵件的結果,可想而知爆滿的郵件,每天充斥著我的生活。

      我抬頭看了一下時鐘,我想……他差不多要到了。

      果然時針一指到九,門鈴聲馬上就響起。

      開了門,眼前這個身材壯碩、留著鬍渣,十年如一日都穿著雅痞風西裝的男子,燦笑著出現在門前,「Good   morning呀,方大製作人!」

      他叫金鐘,韓國華裔,是我的死黨兼經紀人,也是我大學的學長。我們合作超過十年了,他被外界稱神力推手經紀人。我的歌只要他精選過的,一定會暢銷不然就是入圍金曲。

      我喝下最後一口咖啡,無奈地問,「那些邀歌單你到底有沒有過濾過啊?」

      咖啡的苦澀剛好跟我的情緒成了正比。

      「當然有啊,我可是推掉很多了耶,誰叫你是金曲製造機!」

      「那你兩個禮拜都不要吵我,進來聽我寫完的新歌。」

      「Ok!對了,上次採訪你的雜誌出來了,要不要看?」金鐘晃著雜誌。

      我瞄了一眼,「我什麼時候會看那種東西了?」

      「偶爾知道外界對你的看法也挺好的啊!」

      「浪費時間。」

      「我還是把雜誌放在客廳桌上,有空看一下啦!」

      「隨便你,進錄音室了。」

      正當我們要走進錄音室的時候,背後突然傳來了一個熟悉的高頻聲……

      「音樂圈的黃金剩男方、英、樂,是個不戀愛主義者,但這樣反倒成為少女們憧憬和熱烈討論的對象……」

      一回頭看,果然。

      「李真泱,你稿子趕完了嗎?」我皺著眉頭問。

      「當然!沒有……但我再不出門的話,就要發霉了啦!」她拿著雜誌慵懶地坐到沙發上,不理會我,繼續唸著雜誌的內容:「方英樂是擁有神秘特質的音樂人,深邃的雙眼總讓人猜不透心思,一百八十七公分的身高搭上精壯的身材,俊俏的臉蛋不當明星太可惜。超有型的穿搭,穩重的個性帶出成熟男人味。少女們紛紛表示,好想要和這樣的『大叔』談戀愛喔!大叔?」她唸完後,就捧腹大笑。

      我略帶疑惑地走過去,拿走雜誌,看著雜誌裡那刺眼的兩個字。我竟然會被叫大叔?好,我已經把寫這篇文章記者的名字記下來了。

    她瞇著眼睛看著我,用揶揄的語氣說:「我都不知道大叔您在少女圈這麼受歡迎啊!」

      我完全不想繼續這種無聊的話題,一旁的金鐘卻加入戰局,「那是當然的囉,英樂可是被稱為音樂圈的玉木宏耶!」

      「竟然有人會說方英樂像我的千秋王子?好吧,不得不說除了音樂以外,對其它事物都沒興趣的這點,倒是一模一樣!」她用斜眼打量著我。

      眼前這個穿得很居家,一頭黑直髮有些凌亂,但看起來還算滑順,可以大聲嚷嚷虧我的人,叫做李真泱。

      拜託,先不要胡思亂想我們的關係。她是我的「好、朋、友」,我知道你現在一定翻著白眼,然後想著怎麼可能。

      連我都不相信,男女之間會有純友誼,又不是在演偶像劇,而且我怎麼會跟個性完全跟我截然不同,又從不受我控制的女性當朋友呢?

      這個問題我不知道問自己幾百次了,但我跟李真泱的確是很好的朋友,我認為其他情感的發展機率為「零」。

      而我們為什麼能當好朋友呢?仔細想想,這還是有點根據的。

      李真泱是一名言情小說家,她常常會需要消失,而投入在自己的小說世界,但她在消失之前,會先傳訊息給我說她要進入閉關時期了。其實在今天之前,我們已經一個半月沒見面了,但並不會因此有任何的疏離感,這點也讓我感到挺驚訝的。

      而當我自己需要投入到音樂的世界裡,而她沒在閉關時,只要我錄音室的門是鎖著的,她就會安靜的像空氣一樣,感受不到她的存在。

      平常要她安靜這件事情,對她來說簡直要她的命,但她卻懂得在這方面妥協。

      我們在這方面的默契,從來沒有出差錯過。

      我和李真泱是高中同學,其實更正確地說,我們從小就是鄰居,但我剛開始對這個整天都嘰嘰喳喳,愛跑來跑去、闖禍的小女孩,實在一點好感都沒有。

      直到上了高中以後,才因為某一件事情,而讓我們兩條平行線才開始有了交叉。

      我也沒料到我們的友情能維持這麼多年,在過去不知道她給我闖了多少禍,我這麼討厭麻煩的人,竟然能包容她這麼久。

      我們雖然同年齡,但我必須承認歲月並沒有在她臉上留下太多痕跡,始終如一的黑直髮,對世界永遠會發亮的眼睛,不向現實低頭的笑容。

      在同年齡的女人當中,她都會莫名其妙被視為假想敵,但她從來不會樹立敵人,即使被人在背後捅一刀,就算內心受傷了,也會笑笑的選擇原諒。

      她就除了穿著不再像以前幼稚以外,心智年齡似乎還像當年一樣。

      當然這些話我從來沒有對她說過,我可不能讓她驕傲的尾巴翹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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