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新功能「收藏作家」上線啦!
HOT 閃亮星─肆夕耽美稿件大募集

〈一:血鑰匙〉第一章◆我變成色狼了(1)

      我是原降禮,大學就讀工業設計系,畢業一年了,剛服完兵役半個月。

      我現在對未來的職場生活感到既絕望又困惑。

      到目前為止,我已經向不同公司投送過十幾次工作履歷表,但每試必敗。

      我自認長相老實端正,在校時的成果作品都有不錯的成績與評價,每次投履歷都能順利通過最初審核,但,我卻總在面試時被第一次見面的面試官用否定的目光審視——那是不想錄用我的眼神。

      今天的面試也毫不意外。

      雖然一切都在預料之中,但仍然有點灰心。

      大學時,有位頗欣賞我實作能力的教授曾用委婉的語氣對我說:「降禮……你的能力很不錯,不過,也許人際關係方面還要再加強,加油。」

      教授說得非常委婉,因為我的人緣已經不是只需要加強就能挽救的程度,而是到了必須砍掉重練的地步。

     

      我──原降禮,沒有半個朋友,老師們也不喜歡接觸我,走在路上甚至會被路人白眼。

      不知為何,從小除了家人,其他與我接觸的人絕大多數都不喜歡我,或者該說是「厭惡」我。

      先從我對人際關係開始有所體會的幼稚園說起,那時的我經常被同班小惡霸們毫無緣由地欺負,老師出來制止時,罵的卻總是我,認為肯定是我先招惹別人才導致引發爭執;之後進入小學,因為我特別的姓氏,分班時第一個被點名的人就是我,而我永遠忘不了導師見我舉手後露出一閃即逝的嫌棄眼神,後來,我的小學生活也如同在幼稚園時那樣,容易無緣無故被同學欺負與霸凌,但這些事情在老師眼中只是所謂的「過家家」;升上國中後,我仍然時常被同學惡意捉弄和排擠,下課時間沒有其它娛樂的我,只能關在自己一人的小世界裡不斷畫圖再畫圖,慶幸的是,這意外成就我現在的專長;到了高中,雖然很幸運地不再被同學找碴,但平時依舊沒幾個人願意與我交流,基本只在一些班級內的必要互動中,同學才會跟我說上幾句話;至於大學生活,也就基本是獨來獨往了。

      雖然不是沒遇過對我態度還算友好的人,但他們卻只會與我保持陌生與客套的距離。

      現在,我基本已經對這些情況感到麻木了。

      這是要多幸運才能獲得的天生特殊技能啊!

      「唉。」

      天氣非常好,太陽也很烈,悶熱的天氣讓我的回憶變得更加不愉快了。

      我抬頭看了眼晴朗無雲的天空,明明都已經十一月了,為什麼還這麼熱啊!

      今天的面試場所距離我家不到半公里遠,由於我還沒考任何駕照,所以就乾脆頂著大太陽,徒步走去面試地點,但這顯然不是明智之舉,因為今天的太陽曬得我後背發麻,早知道就搭車了!

      回到家,一打開大門,我便看見玄關內有一個人正在脫鞋子。

      「樂涵?」我叫了一聲,問眼前的人:「你怎麼這麼早回來?」

      剛脫下一隻鞋的樂涵側過臉看向我,抬起下巴隔空朝放在鞋櫃上的紙袋點了點,說:「今天拍攝很早就結束了,品牌方那邊有送餐盒,好像是三明治和小蛋糕,你要吃嗎?」

      樂涵是比我小三歲的弟弟,就讀大學二年級,高中時走在路上被星探發掘,現在是一名模特。

      樂涵和我是完全不同類型的人,他學業成績一般,是個動漫宅,除了上學、工作和逛展之外幾乎不出家門,沒事就宅在家裡看動畫、看漫畫、玩遊戲,明明不喜歡和人打交道,卻非常受歡迎。此外,我們兩人的長相也差很多,我的整體長相比較像老媽那邊的人;樂涵則是跟老爸有八成相像。

      長得帥、受歡迎、大學還沒畢業就有不算低的穩定收入,總之我這個弟弟可以稱得上是半個人生勝利組了。

      不過,即使身為哥哥的我如此普通,我倆從裡到外完全不一樣的兄弟仍相處得十分融洽。

      「我吃過了,你如果不餓,就把東西留到晚上吃。」我脫下鞋子,換上了室內拖鞋,和樂涵一起走進客廳。

      樂涵將紙袋隨意地放在客廳的桌子上,然後匆匆上樓,而我也去廁所洗了把臉,出來時,就見樂涵已經換了一身白色居家便服坐在在客廳的沙放上看電視。

      「面試怎樣了?」樂涵隨口問了我一句。

      「哈哈,跟之前一樣。」我乾笑著,捧起筆記型電腦也跟著坐上沙發。

      樂涵轉頭看向一臉假笑的我,緩緩開口:「……你要不要來我公司當助理?」

      「啊?」

      「我記得我們公司的助理應聘條件要求不用很高……」

      「不用,你先不用管啦!而且我比較想做設計類的工作。」我一邊說著,一邊點開求職網站。

      「不然你在網路上接案?」樂涵又問。

      「我在大學的時候就接過了,可是收入比較不穩定,畢竟還沒有自己的品牌,我是打算真的在外面找不到工作才去接……呃,不過看現在這個樣子,在網路上接案好像會比出門找工作還順利。」

      樂涵目不轉睛地盯著電視裡的動畫,再問了我一次:「……所以你要不要考慮來我們公司?」

      「讓我考慮幾天吧,而且就算再慘,也能在網路上接案。」主要是我不想靠還在上學的弟弟才能找到工作。

      樂涵「嗯」了一聲,沒再跟我推銷他的經紀公司,專心當起一個看動畫的安靜美男子。

      見樂涵沒再說話,我又繼續去看那些求職網站。

      部分求職網站都快被我看膩了,但我能做的也只是一次又一次地投送作品集,然後靜候對方回覆,一直到玄關處傳來大門開鎖的聲音,我才停下這些反覆且注定希望渺茫的動作。

      應該是老媽回家了。

      「小禮、小涵!看看我帶了什麼東西回來啊!」

      老媽的聲音比人先到,只見她臉上堆著笑容走進客廳,兩手還提著幾個紙袋。她今天穿了暗紫色碎花長裙和米黃色罩衫,得虧她的臉偏童顏,才沒穿出老氣的感覺。

      老媽把手上所有的逛街戰利品放到地板上,從背在肩上的提包裡翻找出四個掌心大小的紅色平袋。

      「今天我遇到一位聽說是小有名氣的師父……呃,叫什麼朱來著的,名字我忘啦,然後我就幫你們兩個和爸爸也求了幾個護身符,聽說很有用喔!很多人都跟他買這個。」老媽賣關子似的搖了搖手中的小平袋,裡面隱約傳來硬物的摩擦碰撞聲。

      ……為什麼逛街會遇到師父?是廟裡的那種和尚嗎?

      「媽,妳不是去逛街嗎?」樂涵馬上就提出了覺得不對勁的地方。

      老媽微微歪頭,眼珠子一轉,開始回憶事情經過:「是啊,我今天是和隔壁班的吳老師一起去逛街,中午在百貨公司看鞋的時候,就遇到了那位師父,他說我們家裡有人最近會發生一些小災禍,帶著護身符也許能化解危機。」

      「在百貨公司?媽,妳確定不是被騙了?和尚在百貨公司推銷護身符?」  

      「不是和尚啦,人家有留頭髮,還穿西裝、打領帶,看起來跟你們兩個差不多大年紀!個性挺害羞的樣子,雖然說話不太流利,但是看起來就很乖,不像是會說謊的孩子。我教了這麼多年書,還是很會看人啦,他那個樣子不像裝出來的,算命跟風水這種東西好像很難學吧?他年紀輕輕的也很厲害耶!」

      我哭笑不得。

      這毋庸置疑是被騙了吧!而且對方好像跟我和樂涵一樣是二十歲左右的人?什麼不當,為什麼偏要去當騙錢神棍啊!還詛咒我們家會有小災禍!

      我一臉無奈地問:「媽,下次路上遇到有人要推銷奇怪的東西給妳,妳絕對不要亂買!知道了嗎?對了,那個護身符賣妳多少錢?」

      「這一個護身符兩千,我就給我們家四人各買一個。」

      一個兩千元,四個人八千元。

      「八千元?媽,一般去廟裡求來的護身符也不會這麼貴吧!」我一臉震驚。

      這護身符是開過光還是怎樣?就算真的開光了,也要那麼貴嗎?那我還不趕緊剃度出家!

      我們家雖然不窮,但也不是大富大貴啊!八千元都可以讓我們一家四人去吃好幾趟燒肉吃到飽了!

      「我有殺價!」老媽提高聲音反駁我,解釋道:「我也覺得一個兩千有點貴,就問他買四個能不能打折,那位朱師父說我面善,是有福氣的人,所以少收一個的錢,只算六千元。」

      我不知道該說什麼。

      老媽,妳好歹是個數學老師,為什麼同樣都是有關數字,妳的消費觀念卻會這麼差?這不是打不打折的問題啊!

      「你們兩個那是什麼表情啊,我看人比你們厲害多了!而且我錢都花了,你們至少也要帶著啊!」

      老媽露出沒什麼殺傷力的兇相,不依不饒地說服我們兩兄弟,一邊將手裡其中一個平袋打開,從裡面倒出一把鑰匙。

     

      鑰匙。

     

      一把非常普通的黃銅色鑰匙。

      我嚴重懷疑老媽拿錯了東西。

      「鑰匙?」

      我和樂涵同時出聲。

      「對啊,他拿出來的時候,我也有點驚訝呢!沒想到現在的護身符都做得這麼有設計感,我以為會是那種長方形的符牌或小小的八卦符。」

      給我們看過「護身符」的樣子後,老媽又把它裝回紙袋裡,然後遞給我和樂涵一人一個。

      呃,不。

      就算假設護身符本來就該是鑰匙的樣子,我也看不出這鑰匙哪裡有設計感。

      這就是很普通的鑰匙。

      是那種也許隨便走到一扇門前插進去轉一轉就可以開鎖的「普通鑰匙」;混入一般鑰匙堆中攪個幾下就難以分辨和其它鑰匙有何區別的「普通鑰匙」。

      「這鑰匙不是很普通嗎?搞不好可以拿去打開我們家的門……」

      我隨便開了個玩笑,卻被老媽打斷。

      「不可以拿去亂開門!那位師父說這鑰匙很容易壞掉,主要是給我們擋災用的,要隨身攜帶。」

      「……」瑕疵品!騙錢就算了,還給我們瑕疵品!

      我和樂涵看著手中的小紙袋,皆是默默無語,這時老媽又說:「對了,你們爸爸說他這週末不回家了,下禮拜才會回家休假兩天。」

      「啊,知道了。」

      爸爸,我和樂涵的父親──原業,我的偶像,一位集霸氣、聰明、帥氣於一身的中年美男子,現任雜誌社的總編。

      由於老爸的公司在北部,他負責又是熱銷雙周刊,所以平時有很多事要忙。老媽很體諒忙碌的老爸,讓他不用每天搭乘高鐵在南北之間往返,因此老爸在北部和三位同事合租了一層樓,通常每一、兩週才回家住個幾天。

      雖然老爸和老媽的個性是兩種極端,一個寡言少語;一個活潑開朗,不過他們感情卻非常好,兩人只要待在一起就完全分不開,放閃絕對是核爆等級。

      之前早就聽樂涵說過,老爸和老媽幾乎每晚都要打視訊電話,噫!好肉麻!

      「對了小禮,你今天的面試還是沒過吧?」

      老媽突然說出殘忍的話,直接把我的玻璃心砸碎。

      「嗯……對啊。」我欲哭無淚,乾巴巴地回答。

      「你要是找不到工作,可以叫樂涵養你嘛!小涵感覺就是要當大明星賺大錢的人啊。」老媽笑得很燦爛,絲毫不介意我又求職失敗。

      也不知道老媽是已經對我的失敗習以為常,還是說認真的。

      「我沒才藝,不能當明星。」樂涵盯著電視,淡淡回絕了老媽的期望。

      「你們公司不是有開很多練習課程嗎?你可以去學看看啊!當演員和偶像都挺適合的,一定可以迷死一堆女孩子和媽媽!現在不是最流行你這種花美男帥哥嗎?說不定以後還可以找明星當女朋友,這樣多好啊。」老媽幻想著,還湊過來捏了一把樂涵的帥臉。

      實在不忍說老媽,讓樂涵這種平時根本不想多露幾個表情的人去當偶像和演員,根本超有問題啊!

      「好啦,我要去準備晚餐了,今天吃炒飯,炒飯炒飯——」老媽放下提包走向廚房,途中回頭露出溫柔的笑容對我說:「小禮,明天的面試如果又沒過,就先休息一陣子吧,慢慢來就好。」

      「嗯,我知道啦。」我笑著回應。

      等老媽走進廚房後,我用手肘撞了一下身旁的樂涵,打趣他:「欸!你真的不考慮去當偶像明星什麼的嗎?我們一家都等著給你養呢!」

      樂涵瞥了我一眼。

      「沒興趣。」

回書本頁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