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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活在他人的眼光

我確實以活出自己的樣子,不為他人眼光而活為生活核心。

「不活在他人的眼光」是指自己選擇要成為的角色,不是為別人而選擇,我選擇當「前往澳洲打工度假的人」,但並非我說了就算,而是要落實這項角色,此時就會進入下一個階段,「成為選擇的角色」,將日常生活、思考、行為都導向自己的選擇,一切目的、意義都會繞著選擇的角色打轉。

我認真工作便是如此,其原因是為公司添加業績,讓自己免於被開除的情況,同時認真能博得夥伴的信任,店長愛戴,能讓我在工作期間保持愉快的心情,堅持下去。

而要成為一個好員工,就變得要反過來「活在他人眼中」,在他人眼裡找尋自我價值。

說穿了在小類別中的「活在他人眼中」是為了要在主軸核心上「不活在他人的眼光」的手段。

只是很多人都沒有搞懂這一點,用一句「我要做自己。」為理由,肆意妄為,我行我素,完全本末導致。

摘錄自《【愛情】這些都不重要,我終究還是關心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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