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罌粟思月

    風光明媚的早晨,櫛比鱗次的高樓大廈,大馬路兩旁的人行道樹整齊一致的排排站好,路上行人緊湊的步調,與樹木或是世間萬靈的節奏形成了對比,萬靈節奏是如此的悠閒緩慢,卻都沒有浪費。而我,不同於其他人類趕時間的狀況,我悠然並無拘無束的走在人行道上。畢竟,身為一名小說家,時間很重要,但沒有靈感也寫不出什麼東西啊喂!  

        我名叫林思月,名字據說是父母為了讓我常常有想家,想要回家的願望而取自李白的《靜夜思》,因為媽媽曾經跑去算過我的命,類似濟公的算命師就說,我以後會常常出門,不常回家之類的……。哼,我現在都不想回家的原因,不是因為外面的世界多糜爛多好玩,而是我不想再待在那個只有控制慾的家庭。從小,管了我的成績,就算考了九十五分,在他們眼裡只有一百分是好的,其餘的分數,呵,都是連個什麼東西都不算的不可回收分數。分數就算了,去哪玩,或是談戀愛這種,對當時的我來講簡直是奢侈品。唉……,不過幸運的是,我大學畢業以後,就憑著一腔的熱血離家出走。雖然剛開始度過的日子真的比狗還要不如,三餐沒一餐,每天都在煩惱我的下一餐是什麼?但至少如今的我已經苦盡甘來,微薄的薪水已經夠支出我一個月的生活。  

        在剛剛亂想的我,在買完食材後便邁著長腿走向回家的路,一手插在口袋,雙眼看著路上行走的人們,倏地,我看見了在建築物中間的黑暗小巷裡有著幾名身材高大的男人,在他們身邊有幾位嬌小,看起來才高中左右的女孩子,低著頭,不知道要做甚麼?過沒多久或許是我探究的眼神太熾熱,其中一名男子跟一名女孩往我這裡看過來,男子的眼神帶著威脅恐嚇的感覺,像是再對我說:「再看?小心等等你的眼睛就是頭分開。」之類的言語。而那名女孩的眼神讓我心塞。那是一個像是被拋棄後在路上遭遇壞心人毆打或是虐待之後,祈求有人能夠救助自己,將自己帶回家的流浪小狗所擁有的眼神。  

        在接收到這兩種截然不同的眼神,沒過一秒,我便撇開頭,直勾勾的望向前方。然後,已比路上行人緊湊的步調還要來得快的步伐,像是有會咬人的狗那樣的衝回租屋處,拿出鑰匙,連電梯也不搭,發揮出我人生中跑一百米的速度以及耐力的爬了五層樓梯再直接衝到家門口進去後立馬反鎖,爾後我像是被人抽走了力氣一般的攤坐在地上。嘴上喘著氣吐出一句:「該死的。」我將食材的袋子放好在地板,我就這樣邊喘著氣,然後將自己縮成一團,渾身顫抖。  

這個世界,最低道德限度的法律,早已是一部只能制裁窮人如我的一本書罷了。只要有錢,犯了再多的錯,都不會被判刑。受害者祈禱的加害者能受制裁也早已是一種奢望……。如今的都市也不是窮人富人住在同一個區域而是被分割開來,有兩個圓圈,一個圓在內一個圓包覆在外。內,是有錢人居住的地方,據說那裡酒池肉林,任何犯罪猖獗的不可置信,但,所有犯罪皆是有錢人對於窮人所造成的傷害。更可笑的是,我曾經所學的所有教科書所有書都曾經灌輸一個觀念──法律之下人人平等。天殺的,平等你個大頭。思及此,剛剛顫抖的身軀也停止了,呼了一口氣後,啟唇輕道:「對不起……我已經沒了當初那樣的勇氣了。」  

        在剛要站起身的我,突然「叮咚」一聲,差點就被嚇到心臟跳出來,沒幾秒我就聽到門鈴的聲音一直響一直響。已經明白來人是誰的我,無奈地打開門,剛要轉身便聽到門口的人大喊:「噢,思月啊!原來你在家啊,讓我剛剛按了超多下門鈴的欸。」不想理她的我徑直走向廚房,將食材放在桌上,但我知道這樣根本沒辦法讓她停止話癆。她還沒到我這裡就可以一直聽到她在碎碎念,所以我決定了,我要做我自己的事反正她自己會嗨。  

        煮菜的時間一下子就這樣過去了,雖然中間我差點想要將鍋鏟或是平底鍋之類的的丟過去讓他閉嘴,但曾經這樣做過的我,知道這樣只是徒勞,所以為了不要讓我可憐的少少薪水要花在這個感覺不知人間疾苦,一天到晚都有話可以說的人身上,我的耐心從此因為她升級了。  

在我將煮好的料理放置在餐桌上時,她嘴旁流了口水,雙眼閃閃發光那樣的望著食物,爾後我就看見了傳說中真正不跨飾的垂涎三尺,如果這是動畫的話,一定會讓我額上擺滿三條黑線。為了不讓等等我這裡被口水淹沒,開口道:「易櫻華,妳給我把流下來的口水擦乾淨!不然今天妳就別想在我這裡蹭飯吃!」在語句落下後,便看見對方的手腳快速俐落的將不體面的液體擦得像是從沒出現過,也讓她麗緻的臉龐沒了破壞形象的東西。  

        「我擦乾淨了,請問思月小姐我今天可以在這裡吃飯嗎?」她舉起一手,像是小孩在問老師可以出去上廁所那樣的狀態,我看了一眼,點個頭表示可以,便看見短髮的她露出了猶如小孩子那樣滿足的笑容,我的心不禁抨擊了下。真是的,她不知道她很有魅力嗎……?露出這種笑容。從以前開始我就對她這個笑容受不了。好不容易找回自己的思緒,便將剩下的食物都放在桌上,拉開身前的椅子坐下。  

        「思月,你有看見最近的新聞嗎?」她在夾了幾根菜之後,便開口向我問道。我啟唇回:「你是說哪一件?」然後再夾一點菜放在她的碗中,她臉上立馬露出吃到苦瓜般的臉,她從以前開始就特別挑食,都快是一隻只吃肉的肉食性動物了。  

「就是……聽說有小偷潛進了內圈的有錢人家,偷取了許多價值連城的寶物,並且將那冨人殺了。」櫻華停頓了一下,然後她繼續道:「我昨天在工作回家的時候聽到了家裡附近的婆婆媽媽們說,在外圈的邊緣地帶,真正的貧民區裡,出現了錢財。」額……進階版《名偵探X南》的怪盜X德?笑了笑,將腦海中的雜緒剔除回覆:「看來這世界是要有人做英雄囉?這世界上那麼多窮人,這怪……咳咳,這好人也不知道該做到哪裡吧?」語畢,將視線往對面的櫻華看去,卻看見她低著頭悶悶的吃飯。這不是她的作風啊?啊!我記得她挺喜歡英雄類的人,難不成是我不屑的語氣讓她難過了?我慌張的開口:「不過我覺得這世界上果然還是需要這種英雄呢!畢竟,現在的社會已經不是法律可以約束的了。」再偷偷看了她一眼,呼──她眉開眼笑的樣子,看來是好了。  

        過沒多久,她就繼續開啟了話匣子,我也就無奈的聽著她口沫橫飛的聽她敘述,吃著吃著,又想起來今天看到的巷子內的一組人馬。那三個女生……可能會……。  

        「思月,思月!」耳旁傳來櫻華在呼喚我的聲音,回神過來看向她:「嗯?」  

        「妳還記得,以前…曾經想救的一個小男孩嗎?」她像是鼓起勇氣般的問我,我楞了一下,才想起要回他:「是啊,我還記得。」那一個,在我剛畢業的時候,在平民區以及貧民區的交界處看到的跟今早差不多的景象,只是,那些披著人類外皮的畜生們,沒有像早上的那三個男生沒做什麼動作,而是將那目測才高中骨瘦如柴的男生,兩個人制住他的動作,明明他已經感覺得出來沒什麼力氣,卻還是被制住的人弄得皮膚都紅了,那男生的表情是如此的驚慌害怕,喊著「不要」的聲音也已經嘶啞,那些垃圾們卻還是將他身上的衣物一一褪去。看到這裡,我可能是不知道跟誰借的勇氣,衝上前去,將那些人推開,把那位高中男生護在身後。真不知道那時只是女生且沒有學過任何武術的我怎麼敢這樣就衝出去,再來可想而知,我一個人怎麼可能制得住那三個大男人,我被毆打,被抓起那時留長的頭髮,幾乎被打到失去意識,我還記得其中一個男人往我身上呸了一口水,他說:「要不是主人只要男生,還有要我們不要鬧出人命,你這沒臉沒身材的蠢女人,連我們都看不上你。」其實他說得這些我都不在意,但接下來的畫面卻讓我閉上眼睛不想再看,身上的痛加上精神上的衝擊,讓我昏了過去。在我失去意識前,我看見那已經面如死灰的男生被壓倒在地,剛剛講那些話的男人就在他身後解開他的褲子,露出那醜陋的東西,放進那男生的後庭,男生什麼慘叫什麼聲音都沒有露出來,那摸樣即使只是模糊的,也讓我做了快一個月的惡夢。  

        「那男生……的屍體在貧民區的小巷中被找到。我會知道是他是因為他跟妳說的一樣在腳背上有三個黑痣剛好像米老鼠一樣的疊在一起。」櫻華小心翼翼地看著我,看著我臉上似乎沒有甚麼表情浮動,她又繼續說:「他身上密密麻麻的都是鞭傷,後庭那也被擴大的不像是我們一般人一樣的大小,然後還有他四肢的指甲也都不見了……。」聽完這些話,我在桌下的手握緊,咬牙切齒的道:「他們這些富人區的根本不是人,一群畜生!。」這只是其中的一個案例而已,大大小小,更慘忍的比比皆是。  

        「講到這些,都讓我覺得那個英雄做得很棒啊。」我忍不住的笑著,想到那些豬狗不如的富人,被殺害的表情一定很棒。法律沒辦法制裁他們,或許真的只能靠一般人了。即使這樣子殺人或許也是錯的,但在這個世界,這種錯誤,會被人類給饒恕。  

        「真的嗎?」櫻華表情開心的讓我從剛剛那個殘忍的回憶裡掙脫,笑著回:「是啊,我都想要變成他的頭號粉絲了。」  

        「那我跟你講他的名號好不好,據說他用富人的血寫出了自己的稱號。」我簡短的回覆好啊之後,櫻華就繼續啟唇:「他寫得是易水寒。」易水寒……這不是以前國文課本裡會放或是會考的一首詩嗎?是覺得自己有可能會失手然後也就這樣離去了是吧?讓我不禁這樣說出口:「看來是已經擁有覺悟的人了呢。」  

        接下來聊了很多,聊了我在網站上連載的小說,或是櫻華又在什麼武術大賽上獲得頭籌,邊聊邊收拾,在一個只有幾坪大小的房子裡,這是我幸福的時光。  

        之後我在洗碗的時候,櫻華就跑到我房間亂看,為什麼我會知道呢?因為她問我:「妳怎麼在房間裡放了向日葵的假花啊?之前來的時候沒看到。」我不可察的顫了一下,胡思亂想了一堆,反正花的花語那麼多,她應該也沒想到我真正會買這朵回來的原因是因為它的花語是沉默的愛。然後我開口說的是:「因為向日葵總是向著太陽嘛,代表著希望,希望這世界能變好一點。」  

        過了許久我都沒聽到她的聲音,就在我剛洗完碗,要出來的時候,便聽到她對我說:「你知道我的名字是怎麼來的嗎?」我搖了搖頭表示不知道,接下來便聽到她說:「我媽特別喜歡罌粟花,所以她在我的名字裡放了同音字櫻,她說因為是女生用這個櫻比較好聽。」她停了下來,從房間走到我旁邊,然後將我拉到沙發坐下,她坐在我身邊,再來便繼續聽著她說:「然後花的古字是華,所以也將我的名字放了一個華進去。」聽到這裡,我才突然覺得,櫻華這名字感覺起來真的很有古代風格的感覺。接下來她便說:「我在之後上網查了一下罌粟花的花語,的確有愛這個意思,但它卻也代表著死亡,跟彼岸花和曼珠沙華一樣。」我望向她,將手放在她頭上輕撫著,雖然不知道她只是純粹想跟我分享,還是有其他的含義,那都沒關係。然後便聽到了我開口:「櫻華,至少你現在是如櫻花一般的努力綻放著自己的美麗,每個人都是,所以也許曾經你媽覺得你是罌粟,但你的名字給我的感覺是櫻花,因為櫻花代表著生命喔。」因為妳,讓我覺得這世界不是那樣的黑暗。  

        「思月真懂花呢。果然不愧是身為小說家啊!」她身邊剛剛那些負面的氣息沒了,又回到了以前那樣盈滿著正面氣息。我笑了笑,眼睛飄上戴在手腕上的手錶,爾後抬起頭看著櫻華道:「妳應該要回家了喔。」看著她從沙發上跳起來,然後一臉慌張的將包包背在身上,最後穿好鞋在門前回過頭跟我說一聲再見,明天再來後,她就開門離開了。而我也走回房間,繼續努力生出我的靈感啊啊啊啊啊!差點忘記這個禮拜就是截稿週了。我苦著臉走回電腦桌前,繼續我的趕稿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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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1)

作者的話
這大概是兩年前的東西了...跟現在的自己相比,文筆遣辭用句還是沒有提升什麼啊喂(在線哭泣)

更何況我還參加了什麼小說技巧的一堂課...好吧都被自己睡走了(遭毆)
這篇便是當時為了課堂老師所寫的短文了。
2022-08-18 13:16 透過電腦版 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