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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 閃亮星─肆夕耽美稿件大募集

梧桐街

在泉州過夜等轉機,她就知道,根本就不需要離開機場找酒店休息,哪怕只是花100元住酒店都很浪費,因為她一定會大失眠。

  

想到再幾個小時就可以踩在家鄉的土地上,心裡就有一堆說不出的悸動與感想,下次絕對不要再把航程拉這麼長了。只因為她心心念念著,只想快點回到台北。

  

從上飛機開始身邊就充斥著閩南語,一直到現在也是,凌晨三點了,窗外吵得不行,因為是便宜酒店,房間充斥著一股怪味,棉被都是灰塵,也不敢在這邊洗澡,關上燈又睡不著,她想起跟著劇組在海南島巡演的那天晚上。

  

那是2017年11月,一檔跟著劇組的巡演,她在某次早晨痛罵了老闆之後立馬衝回房間打包,在同事的協助下拎了行李,當天就蹺班,在海口市的街頭晃,身上只剩不到300元人民幣,打電話請哥哥幫忙訂了回家的機票,然後她就只能等,等明天天亮,等回家;那天晚上她躲在小酒店裡,和當時一個在寧夏萍水相逢的博物館解說員通電話,三個月的晃蕩,依舊身無分文,她覺得自己的人生跟一場鬧劇一樣。

  

後來回到台灣,刷了一條教書的履歷,看起來有點意思,卻只有她自己知道,本來的她有多麼殘破不堪。

  

在上海五個月,有時候會覺得自己很神奇,竟然能安然活到現在,有時候又覺得自己很白癡,大家都是越混越好,只有她把自己過成這樣荒謬。

  

坐她隔壁的同事是安徽人,他們各自活在對方的電影裡,怎麼說?電影《臥虎藏龍》裡美到不行的宏村,就在他家隔壁;然後他一直心心念念想去台北,看周杰倫讀的那所學校,他們在偌大的上海,命中注定般地認識—她在台灣就曾聽過老闆聊到他,而她本來可能差點不會進這家公司,卻不曾想,加入公司之後分配座位,就安排坐在他旁邊。

她們常閒聊。

  

他問她以前做什麼的,剛開始她也不知道自己要怎麼說,到後來她就隨便亂說,他問她在台灣讀的學校怎麼樣,她說不怎麼樣,他點點頭,說「妳念到碩士,還在大學教過書,我連大學都沒有念」,她說那又怎麼樣,我們現在還不是在同一間公司當同事,他點點頭說「也對」。

她問過他為什麼那麼拼命工作,他說存錢,她說然後呢?他說買房,才能娶老婆,她說你現在又沒有女朋友,他說等有了才存就來不及了,先存著,將來才能讓喜歡的女生有安全感;她覺得他很好笑,至少在她身邊,沒有人是為了還沒出現的老婆就開始存錢的。

  

他則說「你沒窮過,不會懂我」,她說真正喜歡你的女生不會在意你有沒有房的,至少,她不為錢結婚,他說「你沒被拋棄過,你不懂;」她就不服氣了,他說「再喜歡你都會因為沒有安全感而放棄你,反過來說,再不怎麼喜歡,也會因為有安全感而願意相信你。」

  

她不知道哪一種比較好,只好說你要是想發財當初就不該學音樂,他說一開始也是真心喜歡的,後來才知道可以靠音樂掙錢。

如果不是這些巧妙到不行的緣分,她可能一輩子不會和這個人說到話、甚至成為朋友;他覺得她放棄大學教職跑到上海很荒謬,如同她認為他覺得有錢才能娶老婆一樣白痴。

但他們交情一直都還不錯,在公司內鬥,大家忙著選邊站互相排擠的時候,他沒有;至少在那段步步驚心的時光中,他是她的一點真心相對;一直到她離開上海前兩週,因為一些莫名的流言蜚語,他傳來他們認識以來字數最多的一封訊息;大意大概就是希望她不要告訴別人我們滿要好的事。

她不知道他是一直忍耐、終於受夠了,還是誰又在她以為一切終於風平浪靜的時候誓要搞些有的沒的才肯罷休。

  

她沒有解釋,他們也彼此清靜了一週多。

  

但在那封訊息之後她大病了一場,才知道原來人傷心真的會傷身的。

  

離開上海前兩天,他們見了面,是在那封訊息之後第一次碰面,他好像沒事人一樣朝她走去,講話,講的是工作瑣事,她沒抬頭看他,自顧自咬指甲,現在知道可能當時是有點在生他的氣;他在她面前多站了一會才走,不知道他知不知道,在他朝她走來之前,她看見他至少猶豫了三次要不要過來跟她講話;自從他們認識以來從來沒有這麼長時間沒見面、沒聯絡過,她沒有刻意去算日子,直到她發了跟工作有關的訊息給我,我才意識到。

  

認識以來的日子,他們幾乎天天都傳訊息。

  

跟工作有關的、無關的,生活當中有意義的、沒意義的。

是這些交織成了她上海生活的一部份,但也只是一小部份而已。

他們如果不再要好,他會失望嗎?會覺得可惜嗎?

她想起來從香港出差回上海的隔天晚上,一夥同事大家一起去吃飯,他走來跟她說「我幫你推了一個客戶」,像個孩子般炫耀,滿心高興得以為她會感謝他幫她提升業績;她卻帶笑懟了他一頓「我一個週末只有這一個客戶,還得為了這個客戶跑門店,划算嗎?我謝你什麼?」,他後來訕訕地說「你不需要嗎?那我推給別人了」,她才笑著哄他。

  

她想起來,在某個一起公出的早晨之後,距離下班時間還早,卻又沒必要一定得回公司辦事,兩人便在路上閒逛起來,那條街兩旁開滿滿的梧桐樹,金黃的陽光從林葉間糝下,風輕輕刮過,梧桐葉落了滿地。

  

那時候才10月,正是上海的金秋,還四處飄滿桂香,如果可以,我願意用一切換回那時的我們。

  

她也不知道為什麼此時此刻想起來的是這個人,可能是關上燈的那一刻突然很想喝一杯咖啡,然後就突然想起,他碎念她每天早中晚都要喝咖啡喝得兇;她想起來在海南島那個晚上,跟一個萍水相逢的人說著心事,而現在一個人在晉江機場等天亮,都是天一亮就回到台北,都一樣是在離海邊很近的城市,一樣都是一場飄泊後的間歇喘息。

在上海,這些也不過都是另外一些萍水相逢的事,只是有些緣分,讓他們相處的時間可以拉長;他們整整三個月坐在彼此身邊朝夕相對;

  

他每天上班都遲到,她每天要喝兩杯以上的咖啡,

他經常抖腿抖到我桌子也發顫,她經常抓散長髮,

讓他下班前都要把桌子掃過一遍;

他們會在主管叫開會的時候先後走進去,幫對方留一個座位在彼此身邊;

會在大家吵得不可開交時一起放空,偶爾互望片刻,在計算紙的空白上畫起圖

也會在大家都出去吃飯的時候留在座位上享受片刻清靜,

然後在午休快結束的時候一起走去便利商店;

她會在他需要幫助的時候主動援手,他會在她沮喪的時候給她寬慰。

突然一個轉眼,又天南地北,她想起那句「不能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從今往後,她也不知道下次能再與他促膝閒談會是什麼時候,也不知道,原來有一天她會想念沒有他的空座位,可是他呢?他會不會在看見一杯熱咖啡時偶爾也想起她,會在他抖腿的時候想起她會拍拍他的膝蓋頭,叫他不要影響她工作?

那些曾朝夕相對的,轉眼又匆匆離散的。

緣來緣去,終究不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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