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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故事 – 無限輪

「啊!」,我喊道,慢慢地睜開眼睛。

一股濃濃的風油味傳過來,我轉過身看了我身邊坐著的他。

那個在駕駛座位的人,不就是我嗎?

剛剛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我怎麼會在車子裡,跟著另一個我?

我試著用手拍了坐在座位的我,但是我的手卻穿過了他。

我仔细观察了他的表情,另一個我看起来非常沮喪,臉上有著明顯的淚痕,剛剛應該哭過。

我試著把安全帶解開,雖然手這次能碰到,但是我卻怎麼也解不開,像是卡在了什麼東西一樣。

我看了看後座,沒有人坐在後面,只是堆滿了衣服,有長袖,T恤,長褲,跟幾件女生的連身裙。

在我還沒昏倒的時候,我記得非常清楚,我是在家裡準備去接老婆回家,後來就無緣無故地出現在車子裡,跟著另一個我前往一個未知的地方。

周圍的一切我都能碰到,唯獨那另一個我,我怎麼嘗試也還是徒勞無功。

如果我是死了,那麼為什麼我的靈魂會徬徨在另一個我?而且還是一個有意識的我。

平行時空,靠,一定是,我在出門的時候,無意間穿越時空,來到了傳說中的平行時空,這是另一個我啊!

所以,我才不能跟另一個時空的我交談,也當然不能碰到他,因為不同時空。

我就像是在一個戲院裡,看著另一個時空的我。

可是,真實的我呢?

不管了,如果真是平行時空,接下來這輛車將會開到下一個故事的點。

我坐在座位上,傻傻地微笑,幻想回到自己的世界有多屌,能夠在朋友面前炫耀說我曾經去到平行時空。

車子開往的地方,是我經常去接老婆的路程,奇怪跟可怕的是,路上竟然沒有一輛車,也沒有人,彷彿世界只剩下我一個人。

旁边的另一個我非常酷,時不時嘆氣,罵幾句三字經裡的話,握著方向盤的手不斷地發抖,我看了都為自己擔心,害怕他一不小心就出意外。

經過了一段漫長的等待,車竟然還是沒有到達目的地,而且奇怪的是,周圍的景色,建築物不斷重複出現,像鬼打牆一樣。

「另一個我!我們要去哪裡啊?!」

他當然沒有回答我,依然還是那個酷樣子,專注地看著前方。

那不斷消失又出現的淚痕,那同一樣的嘆氣,那句低沉怒罵的三字經,加上重複的景色與建築物,這是一個循環,我在一個循環裡。

太奇怪了,如果這是平行時空,應該會有一個結束,怎麼會不斷重複?

難道,我被外星人盯上,還是美國高層的NASA抓我去做什麼VR實驗?

為了體驗全世界最真實的VR?

我開始翻找車子裡所有可以翻找的地方,比如櫃子,座位周圍,後座的衣服,冷氣旁的小櫃子。

什麼攝像頭都沒有找到,只有一些我從沒看過的照片,和文件。

第一張照片是我跟我老婆的合照,在一個我從來都沒有去過的地方,老婆在照片顯得非常怪,平時拍照的她都會笑得很開心,露出她白皙的牙齒,可如今她卻笑得很逞強,沒有露出牙齒,而我卻連微笑都沒有,表情非常嚴肅。

可以肯定的是,我沒有拍過那張照片,加上我們不可能會變得那麼陌生,還有那餐館我從來都沒有去過。

下一張照片,我就有印象,那是我第一次買這輛車時拍的,老婆和我在照片裡笑得很開心,這是我們共同儲蓄下來的錢一起買下的車。

車子裡的兩張照片,只有一張是我記得的,而且還是完全跟我記得的照片是一樣的,代表這個世界不是平行時空,而另一張我卻完全沒有印象,完全不記得我曾經拍過。

這裡不是平行時空,也沒有攝像頭,一切也感覺非常真實。

還是我正在夢境裡?

不可能,都不可能,夢境不可能會困在這個座位,還不斷重複畫面,旁邊也應該不會出現另一個我,另一個我更不可能一直重複說一樣的話。

還有那文件,我怎麼可能跟我老婆離婚?而且我還已經簽好了離婚協議書,只差我老婆的簽名。

除了這三樣東西,眼前掛著的鈴鐺,是我們在日本度蜜月時買的,老婆說,這種鈴鐺能夠驅趕邪惡的東西,但是對我來說卻是一個小叮噹的鈴鐺。

車子依然開回同一樣的路線,並沒有停下,車子的速度維持在100km/h,車油從本來的滿桶,變成了半桶,又再變回滿桶。

離婚,我不可能離婚,絕對不可能會離開她,她也絕對不會提出離婚,即使這一切發生在未來,我們絕對不會離婚。

「嘿!!!說話啊!怎麼不說話?!!你到底做了什麼?為什麼離婚?為什麼要離開她?為什麼啊?!!!」,我生氣地喊道。

對了,後座的衣服。

我轉過身,伸出手,用尽全力地拿到那些衣服。

一件白色長袖衣服,黑色的T恤,普通的牛仔褲,還有女生的黃色連身裙,總共四件衣服。

雖然,我沒有印象有過這些衣服,但是有男生的衣服並不奇怪,奇怪的是,為什麼我會有女生的連衣裙?

我翻找了牛仔褲的口袋,還有長袖衣服的口袋,從裡頭我找到了一張來自於一個餐館的免付停車費的證明,一張在餐館的收據,還有一張被壓縮的紙。

免付停車費的證明,應該是照片裡的餐館給的,奇怪的是,怎麼沒用?如果用了,我應該不會有,除非他們剛好給了兩個。

第二張是餐館的收據,那餐館就是剛剛照片裡的餐館,收據上顯示我只購買了兩個飲料,一杯熱綠茶,和一杯咖啡,時間是下午一點五十分,而日期竟然是2019年五月十八號。

這不可能啊,現在應該是2018年十二月,怎麼會出現一張來自於未來的收據?

牛仔褲的另一個口袋有著另一個收據,那是一家雜貨店的收據,購買的物品是一把小刀,和繩子,購買的日期很奇怪,竟然是在2019年四月二十號。

這一切都說不通,不管是未來還是現在,我都不可能刻意去買繩子,家裡不可能會需要這些。

我把牛仔褲放回後座,拿起白色長袖衣服仔細檢查了一下,衣服非常皺,感覺不像是特地為了去下一個地點而準備的衣服,應該是曾經穿過,然後再丟在後座,後面有著紅紅色的點點,鮮紅的顏色看起來非常像血,可是另一個我身上並沒有受傷。

除了那鮮紅的痕跡,衣服上沒有其他的異象,如果那是血,那很有可能,另一個我做出了一件無可挽回的錯誤。

放回衣服,我拿起了那黃色的連衣裙,仔細地看了一下,驚訝地發現,裙子的後面都是血跡,在肚子的位置血跡最多。

我試著用嗅覺來確認,但是我彷彿失去了嗅覺一樣,什麼也聞不到,除了那濃厚的風油味,其他的我都無法聞到。

最後一件衣服,是一件黑色T恤,衣服上有著被液體潑到的痕跡,因為那處的顏色非常深,雖然無法分辨是否是血跡,但是我有強烈的感覺那就是血跡。

白色襯衫和黑色T恤都沒出現在照片裡,估計事情發生的時候,我是穿著另一件,而現在的我和另一個我是穿著同一樣的藍色襯衫。

  那黃色連身裙也沒有出現在照片裡,照片裡老婆是穿著黑色的連身裙。

整理一下所有我找到的物品,物品裡寫有時間的,最早的是那張雜貨店的收據,日期為2019年四月二十號,假設這是一個策劃好的謀殺案,那麼繩子和小刀或許就是辦案工具,雖然沒能找到那把小刀。

下一個寫有時間的是,2019年五月十八號的收據,那是在一家餐館的收據,只是點了兩杯飲料,似乎正趕著去什麼地方,或許這是跟那份離婚協議書有關?

那張和我老婆的照片肯定是在那天拍下,老婆逞強的微笑似乎很抗拒這個合影,而我的表情卻是非常嚴肅,沒有微笑,如果是為了留下照片來懷念過往,我們怎麼看起來那麼僵硬?感覺我們至少該給一個簡單的微笑,畢竟也曾經在一起那麼長一段時間。

離婚協議書怎麼只有我的簽名?難道是我提出了離婚?

可是我不可能會提出離婚,老婆也不可能會想離婚。

那沒用過的免付停車費的卡也很奇怪,如果有駕車,肯定會用到。

如果說是因為我沒開車,那麼為什麼我現在在車裡?

除非我根本就沒有開車,還是把車放在比較遠的地方再走過來,可是這樣做未免太怪了,有免費的停車不用,還特地去遠的地方。

難道,這一切都是為了要製造不在場證明?

沾有血跡的衣服,血跡最多的是那黃色連身裙,估計這是受害者的衣服,下一件就是那黑色T恤,可是因為是黑色,所以無法確定那是血跡,再來就是那白色襯衫,鮮紅色的點點看起來也像是血,但是如果真是血,那麼哪一個才是辦案時的衣服?

四月二十號,買好的繩子和小刀是用來殺誰?

兇手是誰?死者又是誰?

如果我車上有死者的衣服,那麼死者在哪?

兇手把對方殺了,再把她的衣服放在後座?

這麼大費周章,用意何在?

如果要毀滅證據,兇手可以連衣服和屍體一起燒掉來毀滅證據,或者是丟進海裡。

除非這黃色連衣裙不是死者的,而是兇手的衣服。

我把她的衣服放在後座,意味著我想要毀滅證據,那份離婚協議書或許也是為了要營造一個我們婚姻破裂的假象,讓我變成這謀殺案最終的兇手。

那張照片,真的是五月十八號拍的?還是另一個日期?在同一個餐館,不代表著同一天拍,也可以是比五月十八號還要早的時間。

現在的日期,車上應該會有,我敲打了屏幕幾下,本來空白的屏幕,頓時亮了起來,顯示時間為凌晨十二點05分,五月十九號。

五月十八號很有可能就是命案發生的日期,而凌晨十二點開車的我,很有可能正前往一個地方來處理屍體,還有毀掉這些證據。

如果兇手想要處理屍體,應該不會需要繩子來把死者捆綁,捆綁後的屍體也不會毀滅證據,除非是為了要囚禁某一個人而用的繩子。

假設是這樣,四月二十號買的繩子,就是一切發生的起點,死者因某一個原因,被我們囚禁在某一個地方。

從四月二十號直到五月十八號,死者足足被囚禁了超過半個月的時間。

這不可能是一個綁票案,我們不可能為了錢那麼做,而且我們也沒必要那麼做。

如果不是為了錢,只能說我們是為了要掩蓋某些事,不能讓死者說出,所以就把她囚禁。

到了最後,紙包不住火,迫於無奈殺死了她。

我們到底遭遇了什麼事?必須囚禁一個人?到底那個人對我們有什麼威脅?

平時的我們,處理事情都非常謹慎,對人都很友善,而且也不會刻意去做犯法的事情,也沒有殺人的想法,更沒有仇家想殺我們,也沒有得罪任何人。

囚禁一個人,是否是因為發生了一件我們必須隱瞞的事,是不是我們誤殺了一個人?

一場意外,車子撞倒了某一個人,我們為了要逃避罪行,匆忙地離開,可是卻被附近的目擊者看到,所以我們為了要掩蓋事實,而囚禁了那個人。

可是,為什麼我們最後選擇殺死他?

為了封口是最好的解釋,但是卻很逞強,因為一開始的囚禁說不通,還整整囚禁了接近一個月的時間。

如果從一開始就想要殺人滅口,就不需要囚禁對方接近一個月後,才把他殺死。

被車撞倒的死者呢?我們又怎麼處理死者?

我們不可能把死者留在路上,這樣太明顯,必須把屍體藏起來,像是把他放在後車廂。

四月二十號買的繩子,不可能用來綁死人,除非對方還沒死,還掙扎,所以才會把他捆綁。

過後,他應該是被丟進海裡,或是埋了起來。

這麼做,就能偽裝成死者因為失足跌入海裡,完美脫罪。

可是這看起來天衣無縫的辦法,卻被人發現,或許這個人沒有直接報警,而是威脅了我們,所以我們才會動了殺機。

如果棄屍是在四月二十號,那麼被目擊者威脅的我們,並沒有打算殺死他,而是接受了他的要求,到了最後,或許目擊者提出了更離譜的要求,我們才起了殺他的念頭。

從三件衣服上,只有那黃色連衣裙有著明顯的血跡,黑色的T恤雖然也有深黑看起來像是被潑過的痕跡,但是這不合理,因為白色襯衫也有血跡。

如果兩件衣服都有血跡,為什麼黑色T恤的血跡會多過白色的襯衫?

所以最有可能殺死目擊者的人,就是我老婆,小慧。

我可能不在現場,因為殺他的人是小慧,而不是我。

或許,我也被通知在那個地方與目擊者見面,但是趕到後,發現小慧已經把對方殺死。

過後,我打算幫老婆脫罪,準備好了離婚協議書,在五月十八號的下午,跟老婆約在餐館演一場戲,故意爭吵,做出一副我們感情破裂的假象。

目擊者死的那天,應該是五月十七號,因為現在的日期是五月十九號的十二點,十八號是在餐館,代表著事情發生後,我們沒有立刻處理屍體,而是藏了一天後才處理。

那張沒用的免付停車費的卡,沒用的原因應該是因為我們根本沒有開車,因為車子裡有死者。

餐館的鬧劇結束後,我們在餐館外拍了一張照片,為什麼拍,我始終不明白。

或許是做紀念,還是做不在場證明,可是這太逞強,因為店員已經看到我們,除非那張照片不是那天拍。

到了凌晨,我開了車,準備好了所有工具,前往了棄屍的地點。

此刻,如果是我死前的最後一幕,那麼就代表著我在途中遇到了車禍,我死了,然後靈魂徘徊在這個循環裡。

阿公曾說過,當一個人自殺,就會不斷地重複自己的自殺過程,一直到有一天,他終於釋懷,放下心裡的石頭,才能離開這循環。

可是我沒有自殺,我不可能自殺,衣服還在後座,屍體或許也在後車廂,我怎麼在還沒處理好這些就自殺。

難道,發生了意外?

我開始注意另一個我的腳的動作,發現到了一個很詭異的現象,那個我竟然一直不斷地踩著剎車,嘴裡不斷地罵三字經。

可是車子沒有停,一直維持在100公里的速度,整個車程只有十分鐘,過了十分鐘後,車子都會回到第一個地方。

十分鐘的車程,車子不能剎車,到了那破舊的房屋的時候,就是這循環結束的時候,前方剛好有一個轉彎,或許那裡就是我出車禍的地方。

有人想害我,剎車功能會失靈一定是被人弄過,這就代表從一開始,我就沒有自殺念頭,而是被人害死。

最想殺我的人,只有可能是受害者的家屬,可是他們應該不知道,難道目擊者已經把事情告訴了受害者的家屬?

所以他們才會故意安排了這個會面,利用這個機會把車子的剎車功能廢掉。

等一下,這有點說不通,因為殺死目擊者的那天是五月十七號,我們都沒事,所以不是受害者的家屬。

我從家裡出發,難道是小慧?

可是我不是已經打算幫小慧脫罪,她沒有理由殺我。

除非,這一切都是我開始。

「哇哇哇。。。」,我驚訝地看著另一個我。

突然,整個身體感到雞皮疙瘩,我一直以為自己是受害者,一切都是小慧的錯,但是我卻忽略掉,從一開始的繩子與小刀都是我買,棄屍也是我做,連離婚協議書也是我簽。

我根本從沒想過要幫誰脫罪,我只想自己脫罪,所以才會買了繩子和小刀,把奄奄一息被車撞倒的人捆綁住,丟進海裡。

老婆的性格,根本不會想到棄屍,更不會想到去殺死任何人。

所以,黑色T恤上的痕跡,確實就是血。

那麼,黃色的連衣裙就是我老婆的裙,如果衣服在車後,就代表我沒有打算棄屍,而是分屍後丟棄。

根本就沒有目擊者,只有我老婆,我老婆想要我自首,而我怕事情暴露,所以才會把小慧殺死。

這就是為什麼,我的記憶會停留在十二月2018年,我選擇性地忘記了那些不好的過去,只記得好的事。

那天,五月十八號的晚上,我在家裡與小慧為了這件事爭吵,小慧依然堅持要我自首,或許也威脅了我,如果沒有自首,她就會自己去找警方。

我一怒之下,把小慧殺死。

穿著黃色連衣裙的小慧,倒在地上死去。

當時的自己,穿著白色襯衫,因為我剛放工回去。

過後,為了脫罪,我決定分屍,換了一件黑色T恤,做好了分屍,把一袋一袋的分塊放進車裡。

所以,小慧的衣服才會在後座。

凌晨十二點,五月十九號,我把所有該丟棄的東西都放進車內,準備前往之前棄屍的地點。

在路上,突然我發現剎車機壞了,我不斷踩著剎車,但是速度依然維持在100公里,到了最後,我在一個轉彎的時候,撞向了圍欄。

死去後的我,在一個輪裡不斷重複著我死前的十分鐘,但是我在這一個輪裡,從沒有一次死過,到了轉彎就會重新回到原點。

如果,現在的我讓另一個我踩油門,是否就能斷了這個循環?

我伸手提起了踩油門的腳,然後在轉彎的時候,壓在了油門。

車子果然撞向了圍欄,突然我感覺全身上下都痛,然後就昏了過去。

醒來的時候,眼前出現了小慧。

我看了看周圍,這竟然是我家。

「小慧?」,我問道。

「對不起!」,小慧哀求地喊道。

另一個我從我身旁穿過,生氣地喊道,「你到底做了什麼?!!」

「再幫我一次好嗎?」,小慧跪著地上哀求地握著第二個我的腳。

「身上的衣服脫下,然後快點把地上的血跡擦乾淨,置於屍體,我看,只能那樣了。」

「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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