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起申請的稿費,匯款日改為一個月兩次
HOT 閃亮星─真月耽美稿件大募集

自殺

自殺,需要有兩個條件。第一:要有自我意識。什麼叫「自我意識」呢?就是自己認識自己的能力。叫什麼名字?有幾個兄弟姊妹?有哪些朋友,哪些是壞朋友?哪些是好朋友?親戚有哪些?有什麼嗜好興趣?喜歡做什麼?有什麼工作?有什麼能力?什麼事情讓自己快樂?什麼會讓自己憤怒?愛誰?志向?恨誰?...等等的。這個認識自己,能夠說出自己的「各項相關事情」的能力,就叫自我意識。

第二:要有自由意志。什麼叫「自由意志」?就是自己選擇的能力。很痛苦,所以很想死,於是就「上吊、跳樓」...等等的。自己可以選擇不做,也可以選擇自殺,這個就算是「自由意志」。如果不是自願的,那個叫謀殺,屬於另外一個問題。

先是認識自己,有「自我意識」,知道自己的一切,覺得很痛苦,選擇逃避(這邊就算「自由意志」),然後,就自殺死了。

問說:怎麼不說「痛苦」才是先決條件?

我說:並不是覺得痛苦,就一定會自殺。同樣的事情,發生在不同人身上,就會有不同的效果。譬如:失業或失戀。有些人即時失業,生活陷入困頓,也會咬緊牙關,尋找方法。有些人雖然愛不到自己最喜歡的人,也能夠紓解心中的悲憤,轉換意念。而「自我意識」,就是了解這種狀況的能力,你一定是先知道,才有後頭的喜怒哀樂。最後,有了「自由意志」,有些人選擇自殺,來結束這種「他們所謂的痛苦」。

問說:怎麼說是他們所謂的痛苦?

我說:人從出生的那一刻起,就已經註定要死亡。這個世界上沒有是不死的。同意嗎?

問說:廢話。

我說:不管任何人做了什麼選擇,人生在世,自己覺得什麼最重要?那個就只有自己才能體悟。《影響人類歷史的一百個人物》這本書上,前五名:穆罕默德,牛頓,耶穌,釋迦牟尼,孔子。他們其中三個人是宗教的教主,一個是思想家、教育家,一個是科學家。他們之所以被人們所推舉,理由是什麼?

問說:我怎麼知道?

我說:你應該看看他們的人生經驗,或許就會知道什麼才是人生最重要的事情了。

如果人沒有靈魂,那麼死亡就只是無夢的安眠,這樣的話這個世界所有人最後都會死,努力幹什麼?富豪、總統或是窮人,最後都是死亡,活的久或是短,就沒有差別了,跟整個宇宙幾百億年比起來,人類只是剎那生滅的。

但是,如果人有靈魂,死後需要輪迴,會有一場公平的審判。那麼這個世界上很多現象都可以得到解釋。有些人出生就富裕,有些人出生就貧窮,有些人身體有殘缺,這些天生的不公平,都可以得到解釋。那麼人生在世,什麼事情才是最重要的?這個就得要自己找答案了。

當然,上帝的存在,沒有辦法用「眼見為實」來證明。但是,這個世界存在,有一個原因。有了靈魂,就可以把一切都說的圓滿了。那麼自殺,頂多只能解決現在的問題,來世的果報或許更悲慘。

上一篇回作家的PO下一篇

回應(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