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衙門機關

我是監司裡的官差,負責查閱朝廷各地的帳冊,監督百官施政,看哪個官員做得不好,就重重參他一本,百官都私下戲稱我們監司是衙門機關,在過去,這種職位還有個御史的封號,無奈今非昔比,在這個年代,身在衙門不只常被百姓看不起,就連朝廷百官也數落我們只是一群事後諸葛的官差。

過得這麼沒尊嚴,為何還要吃這碗公家飯呢?在民間打滾過就知道,業界用人動輒看人的臉蛋或背景,而公平考試取才的公門,人人有出頭機會,尤其當我流落業界,親眼目擊衙門官差抓到錢莊沒按規矩的小毛病,就可以讓一家錢莊的高階掌櫃受到懲處,自此與當家位子無緣,而那個官差可能只是剛考進去沒多久的年輕人,整年俸銀還沒人家掌櫃一半,看在眼裡的我不禁暗忖:沒臉蛋沒背景的我,不奢求這輩子爬到高位,就怕被人雞蛋挑骨頭,從此黑一輩子。

於是我寧願從事反過來抓人毛病的工作,讓自己免於風險,剛好朝廷監司的官差有開缺,就這麼考取上榜,正式踏入公門。

「比起被別人評分,我寧願從事打別人圈叉的工作。」

進公門後,意外有個同事想法跟我不謀而合,隨著初入官場數月後,我領教這句話背後夾帶一件殘酷的事實,那就是:不論是公門還是民間,合法調查權就是一種傷害權。

比如說,我們監司在出巡前會發個奏章給接受調查的官府,通知他們準備帳冊等調查資料的同時,傷害權就開始啟動了,看官或許納悶,不就準備個資料,有什麼好傷害的?那是因為這些資料五花八門,有的甚至是幾年前的舊資料,苦了官府這些小吏往往必須放下手邊的工作,調卷、調檔、調帳冊及填寫筆錄,甚至加班準備來面對監司的調查,為的就是讓我們監司的官差看了這些資料,可以絞盡腦汁找出他們的缺失,但諷刺的是,往往這些資料可能看沒幾眼覺得挑不出毛病,就被丟在一旁,官府小吏加班趕出來的努力就像丟到水池裡,這不是傷害什麼才叫傷害。

以上雖是消極的理由,但在監司擔任公職也有積極的一面,像是前幾年某個中部某個縣太爺涉嫌收取回扣,就是被我們監司的官差從帳冊裡調查出來,上奏給刑部移送法辦,對身在監司的我來說也是件值得驕傲的事,小則滿足自己維護朝廷財政紀律的成就感,大則做為新聞報導的談資,對外跟親朋好友還可以自豪地說某些案子我也有貢獻。

乍看之下監司監督百官似乎相當神氣,但事實上還是有它不敢調查的對象,好比說現今百姓選出來的一批言官,掌握預算編列和訂定律令大權,就連監司也得接受這批言官的質詢,更別提哪有膽子去調查言官們有無浪費公帑,要求他們的問政績效,莫怪打蒼蠅不打老虎,得看人家給不給你打。

總結監司的調查工作單純,不同於工部的官吏動輒承擔採購的風險,只不過「一入官場深似海」,再怎麼單純的公務還是有它不為人知的一面,蒙「鈞長」歡心的下屬,鈞長就有權安排一場直升機的升遷,將有績效的案子分配給他,雜事就丟給討厭的下屬,這種手法常見且毫無破綻,鈞長為了杜絕悠悠之口,只須對外做出如下宣稱:

「該自問為何不被提拔,一定是你自己有問題才得不到信任。」

官字兩個口簡單翻譯就是:「得不到鈞長的歡心,下屬必需為此負責。」

更有甚者,見過同事辛苦調查成果,被鈞長轉嫁到愛將身上,這下可好,我辛苦調查,功勞是別人拿去,官場失去工作熱忱不是沒有原因,但這時鈞長就會擺出官架子,叮嚀出巡回來後一定要寫出缺失,官府本身若沒有缺失怎麼辦?意思是我們先把箭射出去,之後靶子說什麼也要畫出來就是!逼不得以的我只好跟官府互相傷害,官場本位主義就是這樣來。

人在官場,身不由己,昧著良心查了官府一堆雞毛蒜皮的缺失後,上呈一份痛陳官府缺失的奏章,這時進入官腔官調的最高境界,明明最初寫的內容,可以被鈞長修改到不知所云,你會看到什麼叫做看得懂的每個字串起來卻看不懂的藝術,堆砌模稜兩可的文字,看不出來到底是想教訓對方還是褒獎對方,堪稱史上最虛偽的公文,這種奏章對國計民生到底有什麼幫助?

尤其鈞長普遍養成一種「自我保護」的習性,呈上去的奏章如果鈞長不合眼,會把奏章退給下屬重新再呈,目的就是要下屬把鈞長的想法寫在奏章上,這樣即使日後出事,也可以說這主意是底下官員提的,鈞長只是准駁而已,我姑且解讀:

「鈞長心底想,但鈞長不說。」

無奈替朝廷幹活的代價就要有被剝奪言論自由和個人主張的覺悟,上述種種不滿也不能在臉書網路上訴說,否則朝廷可以定調你作出敗壞百官聲譽的言行,我就看過某個同事常上網發表他奔放的職場辛酸,結果勞駕「鈞長」議事時特別告誡大家勿忘自己是朝廷的鷹犬,任意發言容易被百姓當作代表朝廷言論,聽得我不解官場裡究竟是民主下的專制,還是專制下的民主?或許官場是一個經過格式化的人治工廠,進入官僚的生產線,綁上言論拘束的繩圈和聽話的包裝,對下掩蓋掩蓋再掩蓋,對上卑微卑微再卑微,正如我對同事幽幽一問:

「鈞長提拔的是會寫奏章的人?還是會查案的人?」

「都不對,鈞長提拔『會聽話的人』。」

「難道聽話的人就比較有能力解決問題嗎?」

「你又錯了,官場從不解決問題,官場只解決『發現問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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