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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合意」的性行為

當一個人真正愛著,會希望對方開心快樂。

當一個人真正愛著,會在意對方的遲疑不安,會顧慮對方的意願,不輕舉妄動。

那麼,當一段性關係需要半推半就,需要用到「誘」這個動詞,怎麼可能有太多愛的成份呢?

性可以是單純的性,但沒有愛的性,再怎麼巧辯為「合意」,都不會是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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