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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封信

在這個人人都躲在螢幕後的世界,信紙的溫度容易造成灼傷。

這是本月的第十五封信。

更為精確的描述是,這是本月被退回的第十五封信。

十五,不算非常多,但用於拒絕,表現得很清楚明白了不是嗎?

再遲鈍也該明白信被退回所表示的拒絕意味了不是嗎?

執著,是個中性的詞,執著於正確的事,會得到佩服加稱讚。

但執著若造成別人的困擾,那叫死纏爛打,完全就是個負面形容詞。

明明清楚知道,但就是,無法放棄。

明明早就明白,但就是,無法放棄繼續寫信的衝動。

無法放棄唯一連繫的道路,哪怕如此脆弱,哪怕……

根本得到不到任何回應。

七年,究竟有多長?

八十四個月,

兩千五百五十五天,

六萬一千三百二十個小時,

三百六十七萬九千兩百分鐘,

兩億兩千零七十五萬兩千秒。

兩億兩千零七十五萬兩千秒的相處,能累積多少情份?

……好吧,其實不能這樣算。

以他們的關係來說,兩人的相處時間是——

八十四封信。

這是連續七年不中斷,每半個月一封信,所得出的數字——

見證他們相處的數字。

從生澀的問候開始,逐步熟悉,然後漸漸發現兩人的相似之處,說些生活上的難題和苦水,到最後能無視空間相隔彼此交心。

這些年的相知相惜,難道都是錯覺嗎?

無視空間時間,不問性別年齡,只用書信文字交心,從沒見過面,卻比家人摯友還親密,分享彼此心靈的情誼——

通通,都只是我會錯意嗎?

把第十五封蓋著「查無此人」的信投入碎紙機,心中那翻騰的複雜情緒卻沒有趨緩的跡象,悲傷、憤怒、難堪、怨恨……都有,但也都不足以說明。

已經第十五封信了,還要繼續下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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