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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 閃亮星─肆夕耽美稿件大募集

友達以上,愛未滿。

      看著好友與情人之間的互動,我笑了、笑的感傷。

      萌萌和Greg是一對很替對方體貼的情侶,在他們之間好像只有粉色的熱戀泡泡存在,並沒       有很多情侶之間有的「尷尬」。

      看著他們,這讓我想起了曾經。

      我的曾經,曾屬於我的、他。

      我們是在大學時候認識,就讀同一年級、同一科系,參加同意社團。有著相同的興趣、相同的生理時間、相同的思考邏輯,那是不可思議的美妙緣份,我甚至連生日都是在同年同月同日,出生時間只差個半小時,他大我小。

      我們成為了各自人生之中最要好的朋友。一起上課、一起吃、一起打工、一起談論校園八卦……很多事情我們都一起做,包括一起住。

      我媽以為我終於交個男朋友準備開始一段戀情。或許在親朋好友眼中是這樣吧,只是、我和他都明白我們之間是

      友達以上、愛情未滿。

      我們可以在一起做任何事,但是有件事是絕對不能一起做的。

      那就是──愛在一起。

      我們都曾經被壞女人壞男人傷害過,而在傷害之後,我們都對愛情失去了原有的憧憬,失去了相信的動力。

      或許我們倆會當上好朋友只是因為我們彼此都需要一個人來互相舔傷口吧。

      不過我和他之間的友達以上愛情未滿只維持了四年。

      在大學畢業的那一天,我和他十分有默契的說出了那對我們說是禁忌的四個字。

      我喜歡妳/你。

      即便我們都曉得心中那股悸動並非真是"喜歡",可是我們還是說了。

      我喜歡妳/你。

      我們都以為對方會拒絕,然後從此過著如同以往的"好友生活"。不過我們也忘了彼此之間那詭異的相同默契和相同思考邏輯會讓我們說出了同樣的話。

      總之,我們那一天十分有默契的在對方眼中看到了訝異,然後微笑、擁吻,再去我們常去吃的餐廳好好慶祝。

      其實我不曉得是為了甚麼而慶祝。也許是慶祝我們彼此都對愛情找回了信心、重新對愛情有了憧憬。

      也許。

      交往的事我們並未告訴任何人,就這麼對外表是曖昧實則卻是轟轟烈烈的低調過日子。

      有時候,有些事情就是要曖曖昧昧、看得不清不楚才會美好。

      那段時間裡我想我們試過得很快樂的。不過很快我們就發現了一個算大不大算小不小的問題。

      還記得我一直在強調我和他的默契很好嗎?

      是的,這就是我們之間最大的問題所在。

      或許有些情侶很羨慕我和他之間的默契吧,可是、這並非他們想像的那樣美好。

      我們都很體貼對方,就算是想念彼此也會顧慮到彼此的工作會不會太忙、太累而放棄打電話傳簡訊關心一下對方。

      所以我們變得沉默。

      言語已經不是我們之間交流的主要工具,沉默、眼神才是。

      即使在同一個空間哩,我們也只是挽著彼此的手、不需要開口,只要一對上眼就可以立刻明白對方在想些甚麼、需要甚麼。

      從未吵架是我們最大的優點,卻也是我們最大的缺點。畢竟旁人總說越吵感情越好,而我們之間……只有轟轟烈烈的沉默。

      我們依舊在休息、有空、假日時間去做一些情侶會做的事情,例如:看電影、逛街、吃飯。

      可是這些活動進行的時候,不會有言語出現。

      絕對不會有。

      因為只要有眼神就夠了。

      我們開始討厭之間的默契,而到最後,我們選擇了分手這個選項。

      分手的那一天,我沒有鬧,他也沒有哭,我們只是在我們家的客廳互看,並在對方眼睛裡看見相同,然後開始大笑。

      這天的笑和那天的慶祝一樣,我不曉得是為了甚麼,可能只是純粹的「想要」,然後就去「做」。

      「分手吧。」

      「恩,分手吧。」

      「那……還是朋友。」

      「恩,還是朋友。」

      那一天,我們高談闊論,順便開了香檳、紅酒慶祝了一整個晚上。

      而這一次,我知道我們在慶祝甚麼。

      我們慶祝、我們回到了從前。

      我們慶祝、我們「和好」了。

      之間的戀情對我們來說就像好朋友吵了架,而這一次的分手,讓我們又變回了朋友關係。

      現在,我和他依舊是好朋友。

      在空暇之餘還是會一起吃飯一起看電影一起聊天。

      就像情侶一樣。

      可是,我們心底都十分清楚,

我們就只能是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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