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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比賽也像那唱歌比賽

其實我可是連個星級作品的沒有的小說入門新手,去年入圍、編推的舊作《銀河啟示錄》可比任何人的閱讀人數和贈送珍珠數都少,而且拖到到今年也不見長進。今年寫的《來到現代做城隍》有點人氣,也是老天賞飯吃,但也有人不欣賞啊!一開始找了幾個同好,都說是爆笑劇,看沒兩、三回就說看不下去呢!所以也沒把握是否能入圍。

而我那暢銷小說家成名作前三回的三段寫作論,可狹隘的很,一得是暢銷小說家,二得是第一本成名作,還只講那前三回的分析,這哪上得了檯面供大家參考呢?只是分享罷了,請各位同好不要恥笑喔。

而且,這看得容易,做起來難。就像看那修車師傅修車,不代表自己上場,車子就能修好;又像看那拋麵做拉麵條的,看似容易,自己來拋,鐵定整團麵掉地上。

好奇、興趣、入戲,說來簡單,做來困難;只說了外貌,要真正理解那技巧運用,還是得再多點領悟;即便真領悟了,要真正做到那暢銷成名作,還得有自己的寫作風格!真是難、難、難!

而好笑的是,我也為這發現驕傲不到兩天,就在昨晚,和我那商業書長期的忠實讀者在facebook聊天,立馬就推翻我自己那三段分析的原有順序。

這事情是這樣的,我寫那新造夢的續集《再續天仙緣》第一回,就十分不順,怎麼看來都不沒有兩位七娘媽講的故事精彩。

我說給這位讀者聽,應當算我當局者迷,而他那旁觀者清,馬上就指出我落入太多寫作技巧的迷思裡,而忘了講故事的樂趣。

還好我那超級星光大道看的也多了,馬上就領悟了他這說法,像是那些評審點評裡說的:技巧太多,忘了唱歌的樂趣;重視了演唱技巧,卻少了丁點感動。

這通常是創作者最容易發生的「撞牆期」!

我立刻決定放棄技巧,回到夢裡講故事的情境,這才又想到,我那三段論,不過是功夫拳腳招式一樣嘛!但真正開宗立派的祖師,可不依循這一招一式的前後順序,而是隨時應敵而變化莫測,好比那獨孤九劍,何只九劍,每劍都能幻化出千劍萬式!那又怎麼會拘泥於前後順序呢?

還好我念過那四年戰略所,立刻將那前軍當後軍、後軍當先鋒;把那原本後面的人物出場伏筆,一股腦放到前面來,把這入戲中的該有的角色認同放到前頭,完全顛倒了我自己衍生的三段論。讓讀者先入戲,再好奇和興趣,不然《再續天仙緣》角色太多,這伏一筆,那埋一點,到時還沒好奇,都被搞糊塗放棄了。

而這就是寫作的樂趣了,想我寫那《來到現代做城隍》,為了愛情故事的淒美,編寫作邊聽那蔡秋鳳、甲子慧苦情系列的歌曲,有多苦,往哪鑽;為那復古悲劇的重現,還聽那梁祝、七仙女的黃梅調,有多悲情,就往哪裡走。為營造那主角一生「男兒欲報國恩重,死到沙場是善終」的胸懷,和「我生國亡,我死國存」的氣勢,與報國無門的心情,更是聽遍那抗日愛國歌曲。

怎料到,這心裡潛意識可能覺得這故事太苦了、太悲情。那比頭腦動的還快的手,不知不覺就自己自動加了許多趣味,搞出那「受夠百貨」來!

但我這腦袋還停留在悲劇、苦情,所以還興致勃勃到處找人問問看了第二、三回是否會動情、掉眼淚,被猛潑幾盆冷水之後,我自己回頭去看,哇!還真的被我那手底下的「神腦」改成有點逗趣的樣子,已經不復我邊寫,那淚珠邊與筆墨齊下的情境。

《來到現代做城隍》是不是好故事我不知道,不過寫《再續天仙緣》時,可讓我體會了,讀者是來聽故事的,不是來看寫作技巧的。就像我們聽歌,也不會在哪指指點點,這pitch準不準、氣足不足、轉音轉幾次、高音飆多高、尾音優不優美,我這音樂門外漢,就只是聽那演唱整體好不好聽嘛!當然啦!可能我們還會要求男的要長得帥點、女的要生得美點,那也就完美了!

所以我們這寫小說的,也不應該忘了寫做的初衷,硬套些招式,認為那就是什麼流派,反正對讀者來說,好故事就是好聽,就可以了!

這點心情,也和大家分享。

上一篇回作家的PO

回應(5)


能帶給讀者好的影響,或是能娛樂大眾的作品就是好作品。
2011-08-07 20:30 透過電腦版 回應
謝!您的意見,真是再同意也不過了!也期盼駐站前輩多多指導!您的寫作專文,一再拜讀,收獲良多。
2011-08-07 22:53回覆

寫了一段時間之後真的就信入壯牆期,然後就會神經兮兮的想著是不是這樣寫不夠深度?那樣是不是落了俗套?是不是應該怎麼樣怎麼樣.....?
其實現在的我也不迷信技巧這件事情,還不如想怎麼做就怎麼做了吧,一字記之為"爽"而已
2011-08-06 15:18 透過電腦版 回應
嗯嗯!這寫的暢快很重要,我寫這現代城隍,也有類似的感覺,比上一部銀河戰爭更加淋漓盡致,不過這入戲也嚴重,總感覺出了不戲,心裡不踏實。
現在又再度要入戲了,這心情不知道是否能調適得更好。
感謝您的分享,這真的很重要!謝謝您!
2011-08-06 22:48回覆

黃大太客氣啦~您的《來到現代做城隍》現在可是火熱到不行,好多留言板都有城隍的足跡哩~^^
我蠻認同您提的,「容易落入寫作技巧的迷思,而忘了講故事的樂趣。」有陣子我也曾這樣,總覺得自己的故事太過單調而花了大把力氣去改文,結果反而越看越不順眼(哭....)。事實證明,寫作在於呈現故事的流暢和感動的內涵,艱澀難懂的文字反倒令讀者怯步(話說我也寫不出太難的東西,哈!)。當然,這只是我個人淺見啦~^^"
2011-08-06 15:13 透過電腦版 回應
哪裡,我不是客氣,我這哪火紅,單是就還缺您賞光,那就差得遠了。那留言版是我禮尚往來的拜訪,不然就是學生、朋友的幫忙支持,這po裡的前輩、大哥大姐可沒幾個站聲啊!連小編都還沒推過,哪算獲得什麼肯定?就是一齣爆笑劇,大家愛看而已,您沒看那收藏數和珍珠給的數量可是少得可憐啊!
不過您說這經驗這倒是真的,有時越改越糟,不如有靈感時的神來一筆。這還真的是得多聽多看,多討論,才能進步呢?
感謝您的分享,又多上了一課,感恩喔!
2011-08-06 22:46回覆

任何人在寫作上都是新手啦! 不管過幾年都會發現自己還有新靈感,新方式,新想法

寫作是一個能讓人挖掘新奇的東西, 所以不論過幾年大家都一樣是新手
2011-08-06 14:40 透過電腦版 回應
喔!您的說法可真人心寬,不過自認真的才在小說界開始,要學習的很多,還請多多指教。
2011-08-06 22:40回覆
其實老師的理論從原本或顛覆都沒錯啊~
老師原本說的前三好奇興趣入戲和後來顛覆修改過的新版,
其實都在寫作人最重要的萬重山(編輯讀者們)範圍內呀,
許多作品真的在前三章看不出趣味就被捨棄了吧,
所以如何在前三章集氣發招吸引目光,是要重技巧多點,還是鋪陳多點,
就是作者各顯神通啦
只是像老師這樣能巧妙融合理論和實務的境界不容易達到啦~^ ^
2011-08-06 11:21 透過電腦版 回應
您太抬舉抬愛了!真幫我把理由都找好,這樣我屁股會翹起來啦!
我們大家多討論討論,多切磋切磋啊!
我真的還是新手啊!
2011-08-06 13:55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