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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steion

問各位一個問題,留言時請大家設為悄悄話。

1.字意,簡單來說就是字詞解飾起來的意思。

(1.)「這位小姐氣質非凡,讓人不難忘得了她。」

(2.)「這位小姐氣質非凡,讓人很難忘得了她。」

這兩者,不難忘得了和很難忘的了,這兩者之間有啥差別   ?

大家想一想!!

每個人的想法不同

請在留言時設成悄悄話

並把你/妳覺得的想法說出來

謝謝!!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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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1)


第一句不難忘的了她,我讀起來是有一點拗口的感覺...
至於第二句很難忘的了她,就很清楚地感覺到,是永遠也不會忘記的感覺。
因為是很難去忘記她。
如果真要說的話,第一句不難忘的了,負負得正,「不」「難」忘,就是會忘記吧,就是「忘的了」。我想。
這是我個人的想法。
2011-04-10 13:27 透過電腦版 回應
嗯嗯,我朋友跟你的想法一樣
她也是醬覺得
而我則是把"不難忘得了"解釋成"很難忘得了"
這句話會出現在一本叫"死魂遊戲"由我和我朋友和合創的一本小說
到時後請你也要支持><(到時會PO上來)
謝謝你的解釋,講得很清楚!
XD
2011-04-10 22:02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