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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到底是幾個人的事情?

        有人說──我也不太確定那個人是誰,總之就是有個人曾經這麼說──結婚是兩個人的事情。

結婚真的只是兩個人的事情嗎?

讓我們簡單的計算一下,只要用最簡單的加法就好。

        結婚,首先要有新娘新郎──兩個人。

        但是跟據法律,要完成結婚手續就至少得去市公所登記,因此我們需要在市公所裡幫忙登記的那個人──三個人。

        上面說的是「沒有舉辦婚禮,直接登記結婚」的狀況。如果說不只想要登記了事,還想辦個婚禮──無論是簡易的或像樣的──的話,那麼我們至少還需要一個能夠幫忙租借場地的人,   畢竟不是人人家裡都家大業大土地大,隨隨便便就能抓出一個能夠舉辦婚禮的地方。要租借教堂,至少得跟負責教堂的神父或牧師或主教打聲招呼;要租借飯店,也得跟飯店的主管照會一下。於是我們的結婚過程中有了第四個人。

        接下來關於婚禮,一樣無論是簡易的或像樣的,既然特地舉辦了婚禮,當然就是要給別人看才有婚禮的意義。這個「別人」多半是家人、親戚、朋友,一個人出生就必然有爸媽,就算父母雙亡也還有親戚,就算親戚不要也應該多少有點朋友。畢竟是朋友的婚禮嘛,就算去不了多久,至少也得去幫忙鬧個場,這樣才有朋友的味道啊。於是我們在婚禮中就能看到至少會再多一個朋友出來,最多的話……以我自己家的家人與親戚數量來計算,我家裡有爸爸媽媽外公外婆爺爺奶奶大叔小叔大舅小舅阿姨姑姑大嬸小嬸大舅媽小舅媽兩個弟弟三個表弟一個表妹四個堂妹又兩個堂弟。這還只有我家單方面的親戚,沒有計算女方家的親戚。如此一來我們就得到了……二十八人!為了舉辦一場「簡單」到只邀請家裡成員的婚禮,光單邊就增加了二十八人!假設女方的家族也是如此家中稱謂幾乎全滿的狀態,那麼又得追加至少……我們把重複的拿掉,也就是去掉有兩個以上的弟弟、堂弟、表弟、表妹、堂妹,那麼至少要減七,也就是還有二十一人!二十八加二十一,總共得出四十九,這還只是光請家裡成員的簡易婚禮,加上前面需要的人數,於是現在的結婚過程總共有了──五十三人。

        簡易的婚禮終究只是簡易,如果要體面一點、氣派一點、像樣一點,那麼邀請朋友跟工作上有往來,甚至曾經照顧過自己的人當然也是不可或缺的事情。一個人身邊的朋友……就簡單隨便抓個數,三人吧;工作上有往來的……同樣也簡單隨便抓個數,三人!照顧過自己的人可能很少,所以抓一人。這樣加一加又有了七人,新郎新娘各加七人,總共十四人;家裡各成員也各抓三個朋友與工作往來相關人的話,前頭的四十九人又得自動乘以六,得出……糟糕,我得拿計算機了。得出兩百九十四人!兩百九十四加十四加五十三,目前這個比較像樣的婚禮已經有了──三百六十一人!

        既然有了這麼多人參加婚禮,婚禮上的布置需要人,婚禮的招待需要人,餐點也需要人,發放喜帖與通知當然還是需要人,新娘入場時隨守其側的伴娘當然也是人,人人人人人,一路走來到現在,整個婚禮到底……到底需要……

        結婚到底是幾個人的事情啊?

        話說回來,結婚到底又是為了什麼?

        如果想要表達自己對對方的愛,應該有比這更好、更快、更簡單也更直接的方式才對吧?結婚這檔事不管怎麼看,都不可能是兩個人──正確來說,是會變成兩個「家族」的事情啊。

     

          那麼,什麼才是兩個人的事情?

        如何生活在一起,才是兩個人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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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1)

相愛容易相處難
如何生活在一起,也未必是兩個人的事。
要生活在一起,勢必就會互相踏入對方的人際圈,最後也有可能互相影響干涉到彼此的生活習慣。這樣看來,結婚真的是一件需要慎之更慎的人生大事啊!
2011-04-08 23:42 透過電腦版 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