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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創作班專題】新手創作者常犯的10大錯誤(上)

公告日期:2020-07-21 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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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要跟你說,這個標題只是唬爛而已,事實上,剛從新手村出道的你,會犯的錯誤肯定不只十點。

很靠北對不對?對,人生就是這樣。


○關於小說的三要素:文筆

構成小說的要件,分別是人物、時間、地點、物品與事件,但分析小說的優劣,以及解構小說的內容依據,則是之前已經提過的創意、架構,以及現在所要談到的「文筆」。

簡單來說,創意相當於靈魂,架構則是身體的比例骨架,至於文筆,則是外表的好不好看。

文筆的鍛鍊需要很長的時間,且除了習寫之外,更重要的其實是大量閱讀。透過閱讀,可以學習他人的文筆掌握方式,並吸收為自己日後所用,這就是為何常有人形容某人的文字讀起來很村上春樹或藤井樹之類的原因。放心,那不叫抄襲,這頂多只能算是「致敬」,且致敬不犯法。

在閱讀的這件事上,還有另一個小小提醒:倘若我們將所有的文學作品區分藝術水平的高低,那麼,當你打算書寫最低階的故事時,你就至少需要站在第二階的閱讀水平上;同樣的,當你打算書寫的,只是第二階的水平作品時,那至少你就應該在第三階的高度閱讀,並以此類推。總而言之,你的閱讀高度應該高於書寫高度,如此,你才有駕馭該階文字的能力。


1.標點符號

教育部偶爾會修訂一下各種標點符號的用法,但大部分總是恆常不變的,簡單說,在書寫過程中,標點符號應該使用全形,而有些刪節號或破折號的使用之處,則不能被「~」所取代,這是非常粗淺,卻也重要的應注意事項。身為寫作者,對文字或標點符號應有基本的尊重,更不能仰賴編輯來為你修訂。


2.修辭

修辭其實可以分成兩部分,其一是所會詞藻的豐富程度,當你所會愈多,你就愈少遇到詞窮的窘境,相對地,你的文字也就更具美感(但有時文字的美感卻會與銷售量成反比,實屬非常鳥的狀況,這看你如何取捨);其二是指一些你肯定也老早忘光的,在國、高中學過的修辭法,那些最簡單的頂真、句中對、飛白等等,你還記得多少呢?又還能用得上多少呢?

(想複習又不想太辛苦的話,不如看看五月天阿信的歌詞吧,起碼他的最佳作詞獎不是浪得虛名啊!)


3.長句子

有些我們常在純文學的作品中看到的長句子,那種大句包著小句,可以拆分成好幾個片語式的大段語句,例如「我時常惦記於心而難以忘懷的往往是吉光片羽般零碎在魂夢中不停飛旋盤繞而又在清醒時片刻也不清晰著令人伸出顫抖的手怎麼也無法牢握的都是早已落定後又被更多故事的碎片所覆蓋的晦澀少年時自己為刻骨銘心的毫不值錢的塵埃罷了」。

說真的,這樣寫固然很能顯擺,但除了你炫耀了自己的文字語句駕馭能力外,對閱讀其實一點幫助也沒有,特別是當你寫作的其實是類型小說等通俗文學時,這種寫法無異是逼讀者把書本闔上──我寧可去打怪吃王,也不想莫名其妙又上一次國文課。


4.語言的時代性-以「吾以為」、「愚以為」為例

需要特別留意語言的時代性時,往往是你的故事時空設定在非現代時。舉例來說,當你書寫的是三國時代,趙雲踏進中軍大帳,來與諸葛丞相商討進軍路線時,他若說出「吾以為子午谷地段極險,不宜貿然進兵。」這句話,你的編輯大概已經欲哭無淚,想叫你整篇拿回去重改了。

知道問題出在哪裡嗎?趙雲地位低於諸葛亮,他再怎麼目中無人,都不可能對著當朝丞相,自稱一個「吾」字,而是會改用較為謙遜的「愚」或「某」。

身為一個寫作者,你在處理異於當今的時空時,不能只是讓人物穿上古裝而已,而是必須講究一些基本的手法,起碼語言就是不應該出錯的環節。

除此之外,就像之前說過的,虛構的奇幻世界中,你最好也避免那些只有華文創作才會出現的古老成語,否則故事不倫不類之餘,還平添笑話可就不妙了。


5.敘述與對話的比例

早期的小說強調敘述,透過敘述的豐富度,來讓故事推進之餘,更使讀者享受畫面感,也融入氛圍,並藉此彰顯作者的描繪功力。你可以想像,「秋日黃昏的幾縷清風,將漫無邊際的黃草搖曳如波,此時孤雁橫空,瑰霞掩映,蒼茫中彷彿醞釀著一絲詭秘氣氛,但見草野莽莽的彼端,他大袖飄飄,背上一口長劍,正緩步而來。那張斗笠下的面孔難以辨認,但他步履沉緩,不疾不徐,背上長劍的劍鞘已舊,幾道黃穗隨風而動,看似一派瀟灑,然而卻又瀰漫一股難以言喻的殺機……」一百多字沒有對話,藉由景物與人物形象的描寫,我想呈現的是秋日夕陽下即將發生的一場決鬥,這樣的寫法在很多通俗的武俠小說中十分常見,也確實能達到作者企圖營造的氛圍,但問題是這樣的篇幅如果過多,則顯得拖泥帶水。


另外一種情況是這樣的——

「你今天若不能殺了他,我便殺了你。」

「你想殺我,或許也不是那麼容易的事,畢竟二十年來,你一次也沒能勝過我,更遑論今日?」

「你認為我辦不到?」

「他死不死與我無關,更與你無關,你又何必非得將這些事都混為一談?」

「時至今日,你還要為他辯解嗎?你當真以為我什麼都不知道?」

「……」

以上這六句話,請問你能搞懂究竟是誰在威脅誰嗎?老實說,我自己寫著寫著都糊塗了。

當對話使用過多,而又缺乏註記說明時,讀者經常就會出現這種「媽的現在到底是誰在講話」的憤怒感。

這個時代的寫作方式,已經不再有過去堅守7(敘述):3(對話)的態度了,很多新世代的作者們,喜歡利用大量對話來推進故事,這也無可厚非,身為可憐的小讀者,我只想建議各位大大們,麻煩請至少讓我們知道到底是誰在講話,好嗎?


「你今天若不能殺了他,我便殺了你。」謝必安橫眉豎目地瞪著我,語帶威脅地說。

「你想殺我,或許也不是那麼容易的事,畢竟二十年來,你一次也沒能勝過我,更遑論今日?」我冷笑兩聲,手已經按上劍柄,預備著隨時接招。

「你認為我辦不到?」他更往前踏上一步,口氣中已經透出殺機。

「他死不死與我無關,更與你無關,你又何必非得將這些事都混為一談?」我指著旁邊已經被綑成一團的范無救說道。

「時至今日,你還要為他辯解嗎?你當真以為我什麼都不知道?」謝必安語氣激動著。

「……」

你瞧,當每句話後面都加上一點動作,是不是就一目瞭然,知道是誰在講話了,對吧?


6.一個寫作之前就該決定的要點:敘事角度(人稱)的選擇

敘事角度(即所謂的「人稱」或「視角」)是寫作之前就應該先確立的,一般小說常見的都是第一或第三人稱,而敘事角度(人稱)可以決定讀者進入故事的深淺,因此在選擇時必須慎重。

第一人稱的好處,是很容易讓讀者將自己代換成故事中的「我」,直接進入故事的情境,感染力極強,許多劇情都讓讀者宛如親身經歷,幾乎沒有距離。舉例來說,《挪威的森林》就是非常棒的經典,所有精緻細膩的心思,都能透過「我」的反思,讓讀者在第一時間就理解。

不過第一人稱當然也有非常要命的缺點,那就是「『我』若不在現場,那發生的事情『我』就無法知道」,也就是說,讀者看不到「我」所在之地以外的其他一切。倘若你寫的是一部篇幅宏大的武俠小說或奇幻故事,主要角色有五六人以上,你就完蛋了。

因此,在這種情況下,通常我們會選擇使用第三人稱。第三人稱的別名甚多,這兒不用一一介紹,而就好處來說,第三人稱拉開了讀者與故事人物之間的距離,中間還隔著一個「說書人」,透過這個說書人的說故事,才讓讀者了解劇情。因為有著比較宏觀的視野,所以即使是主角不在現場,很多劇情一樣可以藉由說書人的敘述,來讓讀者明白箇中原由,甚至有時讀者所知道的,會比故事主角還多,以便讓讀者一起為主角捏冷汗或乾著急,去享受劇情張力。最經典的舉例還是《笑傲江湖》,試想,當福威鏢局慘遭滅門時,主角令狐沖根本不在現場,但滅門血案對本故事何其重要?如果金庸採用的是以令狐沖為視角的第一人稱寫法,那讀者還怎麼去了解鏢局所發生的事呢?


除此之外,有很多作者會嘗試著使用「雙第一人稱」的方式,這也沒有不可,只是一旦兩位主角同時登場,一起經歷某些劇情時,作者必須有所拿捏,不能出現過於重複的內容,而要各自表述他們雙方的想法或思考等等,這是屬於比較難的作法,需要很多練習才行。

至於另一種更弔詭的「一、三人稱並用」的寫法,那我勸你還是先別這做了,這不是新手村的玩家所該挑戰的領域,弄不好的話,真的會很糗的,按部就班來,好嗎?


針對文筆的部分,其實還有很多可以叮嚀的,只是篇幅有限,有些嘴裡講出來很簡單的話,化做文字就顯得又臭又長,總之,文筆是決定美感的重要關鍵,更是作品藝術性的表現,請千萬不要輕忽。

(哪怕只是灑狗血、種芭樂,我們也要是有水準的狗血跟芭樂,懂嗎?)


下一集:【明星創作班專題】新手創作者常犯的10大錯誤(下)


003.jpg 知名網路小說家 東燁(穹風)

以前是穹風,現在是東燁,代表作為《大度山之戀》、《記得愛》等書。2003年出版第一本長篇小說《大度山之戀》即登上金石堂排行榜第二名,僅次於《哈利波特》,至今出版數十本作品,受廣大書迷喜愛。

相信「只要努力,就沒有寫不出來的東西」,並秉持同樣態度,學設計、玩音樂。東燁以文字書寫人生篇章和細微的情感,追求生命價值和創作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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