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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 閃亮星─肆夕耽美稿件大募集

即使你離得多遠

           晚上九時二十分,在台北大安區的一家咖啡店內。

            坐在窗邊位置的我,拿起了手提電話,把她的電話號碼從通訊錄中提取出來。本想按下撥號的我,卻最終選擇回到電話的主畫面。

            只是遲了二十分鐘,這樣催人家不好吧。我想。

            正當我剛打開電話裡的遊戲程式的時候,有一個嬌小的女性身影在餐廳的門口出現。

            「我遲到了。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她說。

            「只是二十分鐘而已,不用道歉啦。」我笑道。「要你這大忙人特意抽空來見我,讓我有點不好意思呢。」

            她輕巧的在我對面的坐位坐下,說道:「應該是我覺得不好意思啦,到現在才有機會見到你。婚禮的事,有很多還未開始弄。」

            「籌備婚禮就是這麼一回事啦。」雖然我沒有結過婚,但卻以專家的口吻說這話。

            「總之就是一整個很煩就是了。」她側了側頭,說道。「那麼,你明天要乘幾點鐘的飛機?」

            「早上七點。」我苦笑。「大概四點多就要出發去機場了。」

            她「啊」了一聲,說道:「對不起。我不應該約你這麼晚見面的…」

            這晚的她,說話的語氣用詞都好像特別客氣。

            我搖了搖頭,說道:「沒關係啦。反正我今晚也不打算睡了。在台北的最後一夜,我要好好珍惜啊。」

            「為甚麼你這就要離開台灣了?」她問道。「至少也喝了我的喜酒才走啊。」

            我失笑道:「專案做完了,工作證到期了,就得走啊。我也想過待在台灣啊,但我窮,不夠錢投資移民。」

            「那你可以娶個台灣女生呀。那不就可以讓你留下來了?」她說罷笑了笑。

            我本來想對她開玩笑說:本來我是想找妳啊,但妳卻要嫁人了。但我轉念一想,到這時候,還是不要說這種笑。所以我只是抿著嘴,沒有回話。

           

            「啊對了,我要給妳結婚禮物。」我從手提包中,拿出一個棕色的盒子。

            「啊?是甚麼來的?」她接過盒子,笑道。「能吃的嗎?」

            「就只知道吃。」我沒好氣的說道。「打開來看就知道啦。」

            她沒有等我講完,就已經拉開了絲帶,急不及待的打開了禮盒。

            「哇。你居然記得啊?」她見到盒裡的物件時,說道。

            我「呵呵」一聲,說道:「應承過妳的,我哪敢忘記。」

            「呵呵,謝謝。」她開心的笑了。「那麼久的事情,我還以為你一早忘了。」

            我說道:「當時我和妳才剛在網路上認識,還未曾見過面。應該是七,八年前的事?」

            「天啊,我們有認識這麼久嗎?」她作了個沮喪的表情。「這樣說聽來我好像已經很老似的。」

            「不是『好像』,而是真的老了。」我促狹地說道。「當年我們剛認識的時候,妳才剛大學畢業。現在妳都已經快要成中女人妻了。」

            我不太清楚她懂不懂「中女」這個香港式詞彙,但她也聽得出那大概不是甚麼好東西,所以她「哼」了一聲。但卻沒有反唇相稽,只是重重的瞪了我一眼。

           

            她把我送她的禮物收起之後,說道:「其實呢,我在想,若果你沒有來台灣工作的話,我和你會不會是一輩子都不會見面的網友?」

            「不會吧?就算我不來台灣工作,也肯定會來台灣旅行啊。我哪會不找妳請我吃飯?」我笑道。

            其實,在台灣這四年多裡,起初還會隔幾個月見一次面,到後來卻變成每半年才一次。我和她的交集始終還是在網路上居多。所以理論上,我們只能算是見過面的網友。

            在人與人之間眾多種關係裡,「網友」算是比較奇怪的一種:你會得悉不少連對方的伴侶也不知道的私密事,但在某些方面,例如對方的工作或是家裡的狀況,你卻可以是一無所知。究竟,這樣的關係算是熟稔還是生疏?

            也許,要在某方面接近對方,就是需要在其他方面保持一點距離吧。

           

            「我忽然想起了一件好笑的事。」她轉了個話題。

            「啊?是甚麼?」

            她說:「你記不記得,三年前我剛跟前度分手的時候,有個男同事想追我?」

            「喔。我記得。」我說道。「妳當時還說對方是爛桃花。真是不近人情…哈。」

            「不是我說的。是地下街那位大師好不好。」她沒好氣的說道。

            「好,妳對。那麼,那位男同事怎麼了?」

            「我轉了工作之後,其實已經沒有再見過他了。直到上個禮拜,我跟朋友吃飯時碰到他,聊了幾句,提到我下個月初就結婚了。他當場只是說了一聲恭喜,但那天晚上他卻在臉書上跟我講,我要結婚卻沒有通知他,讓他很受傷。」

            我不知道自己應該取笑那男生,還是要對他的自作多情,不,是癡心一片表示同情,所以只是乾笑了兩聲。

            話說回來,若不是我在一個月前剛巧說起她男朋友的事,她可能也不會告訴我她快要結婚了?

            只聽她續道:「我真的是無辜的啊。」

            我笑著說道:「妳哪是無辜了?我也很受傷啊。」

            她聽出我戲謔的語氣,眯著眼說道:「你又怎受傷了,說來聽聽。」

            我清了清喉嚨,用當年參加小學生朗誦比賽時的語調唸道:「燈光熄滅了,音樂靜止了,滴下的眼淚已停不住了。」

            她呆了一呆,然後想起了這句的出處,沒好氣的說道:「你很白爛耶!沒事幹嘛唸張學友的歌詞?」

            「這歌叫《我真的受傷了》啊。正切合我現在的心情。」我說罷還用手輕掩心口。

            「是啦是啦。」她說道。

            半晌無話。

            「說真的,你不是真的覺得受傷吧?」

            聽到她忽然認真起來,我想了想,說道:「唔,是會有一點點感傷啦。但可能不是妳那位前同事的那種。」

            「啊?」

            「前陣子在臉書看到大學時的系花結婚了。雖然我和她完全不熟稔,畢業後也沒甚麼交集,但知道她結婚的時候,會覺得那是學生時代其中一段回憶的終結。所以,我會有小小的不快樂。」

            我給她一個微笑,然後續道:「我所說的感傷,就是這種感覺囉。」

            她「嗯」了一聲,沒有在這話題上再說甚麼。

           

            一個多小時的會面,很快便完結了。

            我和她都是乘捷運回家,但方向卻是相反。這情況好像有點似曾相識?

            她踏入車廂裡,轉身,向外邊的我微笑,輕輕揮手。我也向她揮了揮手。

            東門站建成的時候已經有幕門,所以月台邊並沒有黃線。但是,就算沒那黃線,我也一早知道我和她之間的界限在哪裡了。

            如無意外的話,這是我和她的最後一次見面。

           

            坐在捷運車廂內,我想著剛才臨分別前,她在路上問我的話。

            「那禮物,為甚麼到現在才想到要送我?」她說。

            「因為每當人生進入下一個階段之前,就應該把欠人家的東西還清。」我笑了笑。「應承了要送妳的,就算是欠了。」

            人生從一個階段離開,總是會遺下一些大大小小的東西。這次離開台灣,我要告別那舒適的小公寓,街口的早餐店,下班後逛的書店,一個人去漫步的台大校園…

            還有,一段友情。

            也正因為快要失去,所以才要償還。還的,不只是虧欠別人的東西;更重要的,是還了自己的心願。

            如今,一切都已成定局,我也準備好去迎接未來。但是,我其實還有一問題不太明白:明明要離開這城市的是我,為甚麼我會有被遺下的感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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