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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故事在頂樓

      中午十二點二十分,頂樓。

      今天是三月十四日,白色情人節,天氣晴朗。

      我躲在自己的小小世界裡,對著空白的筆記本寫上一排又一排的鉛字。手上這一本是宗毓的冒險故事,我將他設定成一位所向披靡的殺手,他技巧超群且聰明絕頂,揮舞長劍的英姿耀眼迷人,只要是女生都會甘心被他收服,成為他的後宮三千佳麗……

      嗯,還是算了,宗毓看到這故事鐵定會十分哀怨吧?平常或許還好,但今天這日子他最不喜歡變成英雄式的角色,尤其又是帥得不得了的殺手。皺了皺眉,我拿起手邊的橡皮擦,將剛寫完的幾行句子擦拭乾淨,開始另外構思劇情。

      還是把他寫成任人宰割的小綿羊呢?

      「磅!」尚在思考,巨大的聲響便引得我抬起頭朝門口望去。

      宗毓氣喘吁吁地扶著頂樓的鐵門,眼神像剛從戰場歸來的將軍一樣銳利。看到我輕鬆閒適地窩在樓頂,他的表情更臭得能薰翻一票人。

      「你來晚了。」我看了手錶一眼,「遲到十五分鐘,要罰仰臥起坐七十五下。」

      「什麼?不要啦……妳想想今天是什麼日子,就別太計較了。」腳跟再一踢關上鐵門,他一屁股坐到我對面的空位,「靠,真不曉得教官在搞什麼飛機,吵吵鬧鬧他們也不出來罵人!我差點連教室門口都擠不出去耶,便當也忘了帶來!」

      「你也說過啦。」我笑著將自己還熱騰騰的便當遞給他,「今天是情人節。」

      情人節,高中生使盡渾身解數、花招百出,除了金莎巧克力和卡片禮物在校園內滿天飛以外,走在路上不經意都能聽到有人在表白,可能覺得用情人節當交往紀念日很浪漫吧。

      但宗毓不這麼認為,他說那根本是懶人用來記的懶日子,甚至本身都不用記,各大花店跟便利超商就會提醒你了。

      叮咚!歡迎光臨。映入眼簾的是一堆巧克力和泰迪熊──啊!情人節要到了,差不多該準備慶祝交往紀念日的禮物了。

      「幹麼給我,妳又不吃飯了?」他沒有接過便當,反而推了回來,「我餓一頓沒差啦,妳再不吃飯,是要跟非洲難民競爭喔?」

      「不餓啊,你曉得我帶便當只是為了讓媽媽安心。」我解釋,並將便當擱在宗毓的腳邊,「你不吃的話我還是會把它倒掉,不如吃了吧。」

      用他的眼睛偷偷瞄我一眼,宗毓對著便當嚥了嚥口水,終於順從地拿到手上吃起來。看他很滿意地狼吞虎嚥一陣子,我將視線挪回筆記本上。

      「你上個月也逃不出來,這個月也逃不出來,有這麼風雲嗎?」我邊在筆記本上塗鴉,邊用打趣的口吻問道。

      「妳不知道喔,當名人很可憐。」他含糊不清地回答我。

      一般人或許會覺得說這句話很自誇,但宗毓,他的確有資格這麼說。

      聽說,連轉學進本高中的菜鳥,都絕對會在一個星期內認識自然組二年十九班的曹宗毓。從入學到現在的段考屢次獲得全校第一名,二年級讀的又是數理資優班;除了成績優秀,他還彈得一手好鋼琴,運動方面是本校的游泳代表隊成員,並曾在科展中獲得亮眼的成績。

      他的外貌也很優質,一對清亮有神的雙眼皮鳳眼,大小適中的眸老是在勾人,這是我聽班上女生描述的;他笑起來時臉上會有兩個明顯的酒窩,和平常板著臉孔時的帥氣不同,他的笑容相當可愛──忽略他三不五時就會冒出口的「靠」、「三小」、「他媽的」……實在無可挑剔了。

      上個月情人節的時候他收到了很多禮物,是他幾個要好的朋友替他收的,之後他半個也沒帶回家去,讓那幾個人逕自瓜分了。

      他說,只要不是他收的,他就沒必要回禮。

      今天將他教室門口擠得水洩不通的女孩們,大概永遠也不知道收不到回禮的真相。

      「欸,小靈,妳今天的『成績』怎麼樣?」飯吃到一半,他忽然詭異地笑出聲,目光斜斜地望著我,「告白敢死隊死幾個了?」

      畫圖的動作微微一滯,我抿抿唇,漲紅了臉。

      我跟多才多藝的宗毓不一樣,只是外貌長得好看一點,成績雖然不錯,但會的東西並不多。被欣賞、被愛慕,那是升上高中才開始的事情,在高中以前,我因為性格文靜且跟同學們不熟,在班上算是不太合群的人,此外,因為成績總排在前段,甚至被譏笑為書呆子,淪為被欺負、被排擠的對象。

      升上高中之後,我將蓋住眼睛的厚瀏海剪掉了,原本受髮禁約束而清湯掛麵的短髮也逐漸留長,因為媽媽無心的鼓勵行為,我去燙了捲髮。

      少數幾個要好的朋友們告訴我,班上的男生都說我長得很漂亮,還有別班的男生揚言要追我。

      我很不習慣,不習慣被鎂光燈照射的感覺。因外貌而受歡迎,對我而言並不值得雀躍,反而讓我覺得世界很現實、很殘酷。

      我害怕喜歡我的人都單單喜歡我的長相,而不在乎我的內涵。

      「妳生氣了喔?好啦好啦,我隨便問問而已,妳不想回答就算了。」他偏著身子,把臉移到我低垂的頭的下方,用仰視的角度向我道歉。

      「……三個了。」望著他的眼睛,我囁嚅地說道。

      今天,在第二節下課,在體育課的休息時間,加上走到頂樓的路上,我總共拒絕了三個人,還有一個是班上的同學,我很煩惱以後該怎麼跟他相處。

      「不錯、不錯,三個有眼光的傢伙。」宗毓頻頻點頭,嘴上間接的誇讚讓我不知該如何回應。

      我跟宗毓是在上個月的情人節認識的。頂樓一直是屬於我的天地,雖然聽學校說頂樓是一般學生禁入的,但鐵門沒上鎖,我也就大大方方地走了進來;在這裡度過一年又數個月的中午時光,我很享受獨自一人在頂樓創作的氣氛,如果不是那天宗毓闖了進來,直到畢業,我或許會是頂樓唯一的使用者。

      「……煩死了一群無聊女人,吃飽沒事追什麼追啊!追個屁啊!」那天,宗毓慌張地跑上頂樓,嘴上埋怨地怒罵著。

      我好奇盯著半回過身貼在鐵門上喘息的他。他碎碎唸了許久,又把頭伸到鐵門外打量幾眼,隨即像鬆了口氣般垂下雙肩。

      轉過頭來,他拍拍制服上的皺褶,當與坐在牆邊的我目光交會時,他怔住了。

      一呆就是好幾十秒。

      「喔,我好像被雷打到。」之後,他啟口傻愣愣地說,接著衝到我身邊蹲下,「喂,妳哪一班的啊,我以前怎麼沒見過妳啊?要不要交個朋友?我人很好喔……」

      「……」我用看怪叔叔的眼神打量他,心裡不大舒服地扁了扁嘴。

      他說,這叫做一見鍾情。最初我相當排斥他,認定他是外貌協會的會員。

      但自從那天後,宗毓每天都到頂樓報到。我本來很恐懼他踏入了我的私人領域,但他在頭一次接收到我厭惡的神情後,便不再對我亂說話,只是中午時刻都會帶著便當到頂樓來,很安靜地坐在我對面吃飯,偶爾我抬起頭,會發現他很專注地盯著我瞧。

      他從不迴避,明白地用眼睛告訴我:我就是在看妳。

      被他觀察的感覺其實不怎麼討厭,他的眼神不尖銳,沒有充斥太多複雜的情緒,彷彿他單純想記得我長什麼樣子、還有明白我在做什麼,僅此而已。他不像其他男生,會因為我的冷漠而打退堂鼓,也不會太過度表現自己的好感,是個懂得拿捏尺度、沉得住氣的人。

      相對無言了好幾日後,不否認,我逐漸對他產生了興趣。

      絕非喜歡的那種興趣,而是感到他這人很特殊的興趣。

      於是我開口問了他的名字。

      「曹宗毓,我叫曹宗毓啊!妳不認識我哦?哈哈哈,酷斃了!」聽到我的問題時,他竟然開懷地大笑,似乎覺得我不認識他這件事很棒,「妳呢?我問妳好幾遍了,妳都不肯告訴我妳的名字。」

      我以為他會向別人打聽我的名字,結果他沒有。

      「鍾靈,靈魂的靈,是單名。」我說,沒有任何芥蒂地。

      回到教室後,我向朋友打聽曹宗毓這個人時,她們一臉訝異地瞪著我,像在看一名剛登陸地球的外星人。她們說曹宗毓已經是「上港有名聲、下港有出名」,在校園內紅透半邊天的嚇嚇叫人物,我居然會不知道。

      除了教科書內的歷史人物和當代知名人物外,我確實沒認識多少人。

      原來他那麼有名啊。

      於是我們之間開始有了話題,但我總是迴避討論有關男女交往、感情經驗這類的事。宗毓從不避諱說出喜歡我這句話,我也任由他說,反正他得不到我給的回應後,就會默默轉移到別的話題上頭了。

      而他最喜歡研究的是告白敢死隊人數的上升指數,不是他的,而是我的。

      指數逐漸升高的話,他會顯得很滿意,維持平平,他會說學校的男生真沒勇氣和骨氣,下降的話,他乾脆說我的促銷期快過了,趕快跟他在一起吧,不然就賣不出去了。

      我絲毫不在意自己的販售量如何,滯銷就滯銷吧。

      老實說,我並不擅長拒絕別人,當別人對我表示好感並等待我的回覆時,我常是緊張、訝異地說不出話來,最後只能吶吶地吐出一句對不起,便踏著飛快的腳步離開。但面前這個男生,就算我說過了幾十遍「我們當朋友吧」,他還是每天準時來頂樓,就為了找我。

      「妳手上那本是什麼啊,日記嗎?」看我總是在筆記本上塗塗寫寫,在開始閒聊後的某天,宗毓疑惑地問道:「應該不是……妳每天都拿不同的筆記本吧?」

      他知道我每天都拿不同花色的筆記本?觀察得很透徹啊。

      一本筆記本就是專屬一個人的傳說呀,當我開始為某人寫新的故事時,就會買本新的筆記本,讓他有獨特而嶄新的感覺,即便那個人不知道我在替他寫故事。

      「不是日記,這算是圖畫書吧。」我說:「我幫每個印象深刻的人畫畫和寫故事,給自己看的,用這種方式記錄一個人,我比較不容易忘了他。」

      「算是變相的日記啊。」他興致勃勃地問:「那……有我的筆記本嗎?」

      「還沒有,或許過幾天我會去買吧。」他的故事一定會相當精采,畢竟他是校園風雲人物,應該隨便問個朋友就有關於他的劇情可寫了。

      聞言,他顯得相當高興,「妳手上那本是誰的故事啊?似乎寫很多頁了。」

      「是我哥哥的。我哥哥是隻心地善良的怪獸,但他長得又高又胖,所以沒有人願意跟他來往;他住在很遙遠的深山裡,最大的心願就是能交到一個知心好友。」我翻著筆記本敘述道。

      基本上劇情都會按照真實狀況下去改編,之所以把哥哥寫成這樣,不是由於我嫌棄他,而是他就像隻心地善良卻總被誤解的大怪獸,身材高而體型臃腫,個性相當靦腆,於是上了大學還交不到幾位好朋友。

      哥哥最開心的事就是和我講電話,只有我會耐心聽他述說一整天的經歷。

      「好可悲的感覺……」宗毓搓著手臂,眼裡流露出同情。

      「不會啊,怪獸在最後下定決心要改變自己,很勵志耶!」我說,一邊呵呵地笑。通常聽了我筆下故事的人,都會露出一副認為我很古怪的表情,但他沒有。

      他「哦」了一聲表示瞭解了,又追問道:「改變自己,他怎樣改變?」

      「減肥。」我道,換來他一陣陣的大笑。

      我以為,我跟宗毓能始終維持比普通朋友更好一點的關係,在午餐的時刻聚聚,偶爾討論一下我寫的東西,還有聽他讚頌自己的豐功偉業,用不複雜的模式相處,直到分離的日子來臨。

      如果我沒有做那件事的話……

      那天,宗毓在我對面睡著了。我想起他提過早上剛跑完體適能測驗的一千六百公尺,還打了兩場鬥牛,簡直累壞了。他的頭斜斜地倚在水泥牆上,沉靜的睡臉沐浴在陽光下是那樣好看,細軟的棕色髮絲被頑皮的風牽起,在空中飄揚著。

      好想再看清楚一些。不知不覺地,我放下手中的筆記本,躡手躡腳爬到他身邊,在他腳邊跪坐,專心地盯著他看了許久。跟我的外貌比起來,他的眉毛粗了點,還微微上揚,我的鼻子小巧而塌,他的卻很挺,嘴巴是漂亮的櫻粉色,稍嫌女性化的顏色卻將他的外表調和得溫柔一些,他的唇角還微微上揚,不笑的時候都像在微笑著。

      我忽然覺得,那刻的他映著金色光芒,耀眼得令人心動。

      「唔……」我沒有預料到他會突然醒來,兩雙眼睛用相當靠近的距離相視,他原本充滿睡意的眸在霎那間睜大,像看到鬼一樣瞪著我。

      眼珠的顏色是淺淺的棕色,跟他的髮色搭配得完美無缺。

      「喂,妳該不會想要偷親我吧?」回過神來後,他興味盎然地問道。

      「我沒有那麼想。」拉近距離不過想看清楚他的模樣而已,別亂說話了。

      我困窘地紅了臉,後退打算歸位,宗毓卻伸出手圈住我的手腕,將我一把拉到他身前。

      「妳不想,可是我很想耶。」狡黠自他眼裡一閃而過,我仍在咀嚼這番話,他已經半直起身將臉湊了上來。

      只記得腦中瞬間冒出一大堆驚嘆號,而他在離我一公分的時候停下動作。

      他無可奈何,因為我下意識地將手伸到兩個人的嘴唇之間阻擋。

      「你這麼做很輕浮。」我埋怨地說,打從心底排斥他如此逾越的舉動。

      但,是不是傷到他的自尊心了?下一刻他失落的神情映入我眼簾時,我竟無心再為差點丟失初吻這件事生氣。我只是想保護自己,並不想傷害他呀!慌亂至極,我將雙手貼上他的臉頰。笨拙如我不懂該如何安慰別人,只能吞吞吐吐地重覆我不是故意的這句話,希望他不要介意。

      「……對不起,以後不會了。」他悶悶地低著頭賠罪。

      果然挫折很大!我收回手,忽然不知道該怎麼辦;然而無所謂了,不等我思考,他又將我拉了回去,像抱絨毛娃娃一樣抱得我快窒息,將臉埋在我頭上很輕很輕地說道:「今天就好,我從明天起會乖乖當妳的朋友。」

      真糟糕,我為什麼會覺得他很可憐?

      舉起右手,遲疑了會……我還是拍拍他的頭,像在哄小孩一般。

      「我能不能改叫妳小靈?」他用低沉好聽的嗓音問道。

      我同意了,只要明白他叫的人是我就好。

      「那妳叫我宗毓好不好啊?」我懷疑他仗著裝可憐,開始得寸進尺了。

      算了沒關係,他明白我在叫他就好,改個稱呼又怎麼樣呢。

      心出現了擺蕩不定的感覺,告訴我,我實際上有些小小地在意。

      如同他所允諾的,宗毓不再開口閉口說他喜歡我,來頂樓時總和我之間維持著很禮貌的距離,我佔據左邊,他就坐在右邊,偶爾戲謔性地破個戒。

      但他依然會有意無意地試探我對他的感情有沒有增溫。

      我向他保證,若喜歡上誰鐵定第一個知會他,怎麼進攻也會找他商量。他撇了撇嘴,對我這樣的約定很不以為然,他大概最想聽到的是:哪天我想交男朋友了,肯定第一個選擇他吧。我從來不打算做這種沒有品質保證的約定。

      在頂樓時,宗毓習慣將頭支在膝蓋上,聽我說今天又寫了哪些段落,並在好笑的地方笑個幾聲,聽完後告訴我哪幾個部份很無厘頭、哪幾個部份很有趣。在聆聽故事時,他總像陷入了沉思一般,其實都是在專心將我說過的內容記下來。

      他問我是不是想當圖文創作者。

      「不是,我想當幼教老師。」小孩子的確常哭哭啼啼,還有少數生活上的事需要照料,但他們天真無邪、沒什麼心機,必較適合我這種思慮簡單的人相處。

      「妳確定自己的思慮很簡單嗎?」聽完我的想法,宗毓莞爾,「應付某些事情的時候,妳很果斷精明啊!讓別人找不到縫隙入侵。」

      他在暗指什麼?我皺了皺眉。令人苦惱,我最近心跳頻率劇增的次數悄悄地變多了,還常是在被宗毓抓到一點小辮子的時候。

      從過去的記憶中拉回思緒,我發現宗毓已經把便當吃個精光,將手枕在後腦杓、躺在地上曬日光浴了。要當受歡迎的人很辛苦吧?我稍微能體會他的心情。

      「欸,妳的眼神好像在看一個可憐人,真的可憐我不會抱抱我安慰我嗎?」他很無辜地對我說道。不是答應要當我的朋友嗎?還說這麼曖昧的話。

      「有很多女生比我更想抱抱你安慰你。」我承認他故意的裝可憐舉動讓我產生一絲動搖,不過內心深知他聰明得成精了,懂我的弱點就是容易心軟,而我目前很清醒,不至於任他擺布。

      隱約聽見他「呿」了一聲,我不禁偷笑。

      「希望你今天可以平安走出校園。」女生是相當可怕的生物,對想得到的東西有時會不擇手段,他被追著跑的情況我也不樂見。

      「妳幫我一個忙,放學鐵定平安順遂。」他說,又端出狡猾的表情。

      「不要。」直覺提醒我絕對不能答應,尤其在宗毓露出詭異笑容的時候。

      「只是想叫妳放學給我載啊!」他說,語氣裡充滿哀求。

      然後我就成為眾矢之的了?才不要……

      我跟宗毓在頂樓上見面的事沒有人知道,連我的好朋友們都被蒙在鼓裡,她們幾乎都是宗毓的迷,這讓我更沒意願說了,說了怕被誤會,哪天在學校裡會遭人暗殺都不一定。

      宗毓跟我有著相同的默契,對這件事也守口如瓶。說出去的話我們倆都沒有好處吧!擅闖頂樓會被記過,有個能好好說話的空間也飛了,還得忍受全校師生的注目,他吃虧的地方不比我少。

      「妳那本筆記本是新的?」他起身來打量著問道。

      「嗯,昨天才剛買的。」是很樸素的棕色書皮,因為在買的時候,我想到宗毓天生的棕色短髮和棕色雙瞳,「這本是你的喔。」

      「妳拖這麼久才買我的哦!」他似乎有點小生氣,沉默了下,又說:「呵,不過有就好了,呵呵呵……」

      他真容易滿足。

      「妳要把我寫成什麼?先說好,我不要當怪獸。」他興奮地竄到我面前。

      我翻筆記本反過去面對他,「現在一個字都沒有,想看也看不到。」

      「前面幾行明明就有黑黑的痕跡,是妳寫了又擦掉吧?」他瞇起眼睛,想看清楚被我擦掉的那堆字寫些什麼。

      我迅速將筆記本抱回懷中,「我寫了一隻肉食性的暴龍,他喜歡上一隻草食性的管鼻龍,但是管鼻龍很討厭他,所以暴龍就改吃素。」

      宗毓挑起了半邊眉毛,一臉要笑不笑的樣子。

      「暴龍改吃素然後呢,管鼻龍就會讓他追?」他盤起腿,看著我問。

      我隨口編一段給他聽罷了,他還要求後續呀?我清了清喉嚨,「聽到暴龍改吃素,管鼻龍稍微感動了,決定接受暴龍的追求。沒想到後來,暴龍居然劈腿……」

      他打斷我,「等一下!暴龍怎麼會劈腿?他不是還為了管鼻龍改吃素?」

      鼓起臉頰瞋了他一眼,他立刻闔上嘴。我繼續說道:「原來暴龍一心兩用兼一技兩用,他劈腿的對象是一隻草食性的腕龍。管鼻龍非常生氣,但是腕龍又高挑又美麗,讓她相形見絀,所以……」

      見我停下來,宗毓也不敢開口,怕我又對他生氣。

      「所以快要午休了,回教室去休息吧,嘻。」我拿著筆記本和空便當盒站起身來,理了理百褶裙上的皺褶。

      「嘻個頭啦,喂!妳才講到一半耶。」他不滿地邊抱怨,還邊用拳頭捶打地面。

      不用著急呀,要聽以後還有很多時間,再慢慢講給你聽。在心中說著,我故意吊他胃口地笑笑,率先轉身離開頂樓。與宗毓兩人錯開來走,才不會遭人懷疑。

      好吧,那宗毓的故事,就從暴龍開始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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