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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天大的誤會」#1:怪人、女僕與變態(1)

      誤會。

      日常中產生的誤會其實遠比想像中來得多,誤會如同細菌般不可視卻遍及四處,無論有沒有警覺,它總是充斥在我們的生活之中。

      比方說,誤會了他人言詞、表情或行動之下的真正意圖。

      比方說,誤會了時間或地點、誤會了用途或方法、誤會了規矩或條文。

      又比方說,誤會了他人身懷的異能種類。

      這些都是日常生活中容易產生的誤會,誤會存在於廣泛的認知中,但是通常不會對生活造成嚴重的影響,畢竟許多誤會無論解不解開都無傷大雅。

      被誤會破壞日常的狀況並不常見。

      這麼一想的話,我還真是運氣差到了極點。

      「真優秀,太厲害了!竟然能偽裝得如此徹底,名不虛傳!」

      擋在前方的怪胎似乎怎樣都不願意讓我回家休息,對方身披斗篷,斗篷的兜帽遮住他大半張面孔,而斗篷下穿著黑色緊身衣的身軀則顯現出壯碩結實的肌肉線條。

      彷彿是在健身房裡出生並被關在裡面訓練一輩子般,那身材不禁令我聯想到偷偷施打禁藥鍛鍊的健美大師。

      「你誤會了,這不是偽裝,我本來就只是普通人。」我非常為難,只想早點回家吃宵夜。沒錯,我在大半夜出門不過只是想買個宵夜而已,買宵夜錯了嗎?

      我思考著要怎麼在不刺激到對方的前提下報警。辦不到,大概只要拿出手機就出局了。明明只差幾步路就能回到家,為什麼我非得在最後關頭碰上麻煩?

      「哼,事到如今還在裝什麼?難道是認為我不夠資格當你的對手?」斗篷肌肉怪人冷笑一聲,接著他殺氣騰騰地從斗篷中抽出一把刀身超過三十公分的開山刀。

      我倒抽一口氣,腦中閃過新聞報導上「黑道尋仇砍錯人」之類的烏龍新聞。

      「等等,你真的誤會啦!」這條巷子太窄,不然我一定會冒險跑過他身邊然後衝刺回家。該掉頭逃跑嗎?我甩得掉他嗎?

      「誤會?那麼看到這個可憐的女僕,你也無動於衷?」怪人從斗篷中甩出一名身穿女僕裝的嬌小金髮少女,疑似女僕的少女「呀!」地一聲摔落地面。

      我僵住。為什麼穿著女僕裝?從女僕咖啡廳裡拐來的嗎?不對,比起這個,看來對方的異能可以將任何物體收進斗篷中,否則那把大刀和少女絕對難以藏在身上。

      「可以別把無辜的人捲進來嗎?」我略感困擾,因為那只會讓報警後筆錄要寫的東西越來越多。深夜受到襲擊、被綁架的少女……做完筆錄搞不好還會上新聞。

      「哼!不愧是敢單槍匹馬與我們『七十大罪』敵對的傢伙,真是不得了的正義感。」那怪人緩緩地揭開遮住他大半張臉的斗篷,斗篷底下則是被亂髮遮住大半張臉的模樣。喂,你這傢伙根本不必用斗篷遮臉好嗎?

      本來還打算話談不攏就往反方向逃跑的,沒想到對方竟然還有人質。

      「才不是正義感,是很普通的意見吧?」「請救我!我可以當你的專屬女僕!」

      「哼!那份正義感會讓你死無葬身之地的。」「請救我!我會聽你任何吩咐的!」

      夠了,我們的對話根本是兩條平行線。還有女僕好吵。

      「所以你現在要怎樣?」我無奈地問。

      「聽清楚,本大爺是七十大罪序列十四的卡爾,本次由我奉命前來取下你的首級,如果你想逃,這個女僕就完蛋了,覺悟吧!」「請救救我!請救救我!」

      慢著慢著,卡爾?不像外國人卻取外國名字?七十大罪?啊?取下首級?

      對話就此結束。

      卡爾踏出箭步向我奔來,動作熟練且迅速,看不出那滿是肌肉的壯碩身軀能爆發出如此驚人的速度,我想逃,身體卻被嚇得渾身僵硬。

      對方是認真的。

      卡爾左手的大刀在空中劃出半弧的軌跡猛然劈來!

      對了,我真的只是個普通人,但就和大部分的普通人一樣,天生擁有被稱為異能的特殊能力,並且就和大部分的人一樣,對自己的異能有種微妙的失望感。

      有一百個人就有一百種異能,就算偶然有相同能力類型,其能力界線肯定也會不同,以念動能力者來舉例:有的只能隔空抽衛生紙,有的卻可以在飛在天上。

      雖說人們幾乎都擁有異能,不過社會依然無趣,因為人們擁有的異能通常用途不廣,例如能稍微加快食物消化速度的異能、可以讓印刷字些微變形的異能、可以把體味減弱的異能,擁有這類可有可無異能的人口佔了八成。

      剩餘的兩成人口,則是異能特別出色的類型,例如能夠操縱氣體的風之異能者、能夠鎖定並掌握目標位置的觀測型異能者,只要是實用的能力,都會成為社會追求的人才,這種人幾乎在確定異能的同時就注定了人生的順遂。

      至於我擁有的異能──可以說性質特殊,但終究不能對社會帶來巨大貢獻。

      我擁有的好像是條件發動型的異能:「只要是帶著敵意對我展開攻擊的生物全都會變得不幸至極」。如果政府真如坊間流言所說的「有建立一份人民的異能清單」,那我的那一欄說明文肯定會這麼長。儘管這麼長,這異能平常卻毫無用處。

      以前幾乎是每天都被青梅竹馬嘲笑跟解釋我的能力有多沒用,雖然她大概沒有惡意,但是自然而然的,我也漸漸不太喜歡自己的異能,因此平常也沒考慮過要如何運用或精進。反正肯定跟其他大部分的人一樣,屬於幾乎沒有意義的異能。

      只有在這種滑稽到不行的場合,我的能力才有用處。

      於是……

      滿足我的異能發動條件,降臨於卡爾身上的不幸就此開始。

      卡爾劈來的刀勢忽然偏開,因為卡爾突然摔了一個華麗的跟斗,「碰!」整個人頭下腳上地以臉部狠狠撞擊在地面上,原來是卡爾剛好踩到一灘排泄物導致失去平衡。

      這條窄巷非常髒亂,有貓狗的排泄物也是很自然的事情,在夜間若不細看很容易會中招的。摔倒的卡爾不只被重擊顏面,還咬到了舌頭,他痛得在地上摀面掙扎,可是他不動還好,一動就害得他連斗篷都去沾到地上的那灘穢物。

      但不愧是擅長廝殺的高手,他沒有給我悄悄離開現場的時間,很快就狼狽地起身,模樣宛如厲鬼,他瞪著我說:「不要以為你咳!你……咳咳!」

      還沒講完,卡爾就「不幸地」被自己的口水嗆到。

      當我準備趁機從背包裡取出應對危機情況的道具之際,卡爾一邊咳嗽咳到流淚,一邊從斗篷底下取出一把明顯違法的來福槍。

      可以完全確定了,卡爾的異能就是「能將物品不計體積收納進斗篷並隨時取出」。

      而我一看到獵槍,立刻就把背包重新背好,我有預感──要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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