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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 閃亮星─肆夕耽美稿件大募集

我很喜歡火。

從很小的時候就很喜歡了。記得有一次過年,我拉著從桃園回鄉過年的表哥,把二樓陽台的金爐拉進房間。那一間只有過年姑姑表哥表妹回來的時候,才會鋪上棉被睡人的房間。

我把掛在牆上,時間凝止在前一年的日歷拿下,拿起神龕上點香的打火機,撕下一張,從角落點燃,丟進金爐裡。

再撕下一張,丟進去。

火燒得更旺,手放在上面,暖烘烘的好不舒服。

我把日歷遞給站在對面的表哥,他有樣學樣地撕下,丟進去,看著越來越高的火舌從金爐底部竄上,對小孩子來說就好像什麼神奇的黑魔法一樣,把我們的意識攫進裡面,著魔般地在火舌即將消退回異世界之前,趕緊再撕日歷,一張一張丟進去。

我看著表哥笑,他也看著我笑。

我們都覺得好玩。

一直到大人察覺不對,從一樓衝上來,闖進房間,臉色大變,破口大罵。

那是我人生唯一一次罰跪。

可是並不能阻止我喜歡火。

同一間房間。在過年之後,所有的棉被會被摺好疊起來放在角落,蓋上一層很大很大的布。

對很小的我來說,那一層布好像可以蓋住全世界,也可以蓋住我跟她的小秘密。

她是國小大一屆的學姐。她有一天來我家玩,我拿一疊透明可以保護課本的書套送給她。

現在大概已經沒有人在用那種書套了吧。畢竟那不是很實用,用久了原本透明的表現會被刮出無數傷口,因而看起來霧霧的,抽開,課本是新的,但是套上後覺得是垃圾堆裡撿回來的。

然而,當時那一疊書套可以換得她開心的笑容,然後我們掀開那一層布,躲進裡面。

在那裡面,我們一起脫掉褲子。

她摸我,我摸她。

那是純粹的探索,好奇為什麼男生跟女生不一樣。

可是,當時我心中對她也有一團火,當她觸摸我的時候,我的心也暖烘烘的好不舒服。

過不久,她們全家搬走了。

鄉下嘛,人口外移很正常。

我只是沒想到,她們家走就走了,也把家給拆了。

從此我再也沒見過她,記不得她的長相,唯一留下的是當時在我心裡燃燒的火。

我還記得那團火有多溫暖。

上國中之後我開始抽煙。因為可以名正言順地把打火機帶在身上。

我讀的是私立的學校,管很嚴,教官很凶,兩個教官都是。

有一天,升旗的時候,一個教官在台上講話,另一個教官到我們班上搜違禁品。

他搜到了我放在書包裡的打火機。

你是不是有抽煙?

沒有。

沒有為什麼帶打火機!

我沉默。

知不知道打火機是違禁品?

知道。

為什麼帶打火機?

因為火很溫暖。

狡辯!你一定有抽煙!煙呢!

我沉默。

教官拿起我的書包,倒在地上,一腳踹倒我的桌子,我所有的書跟雜物散落一地。

煙拿出來!

我只是沉默,但是心裡有一把火燒起來,燒得很旺。

教官走了,跟老師說我是問題學生,要嚴加管教。

從此老師看我的眼神都不一樣了。

不,老師,我很乖。

我真的很乖。

我很乖,所以我聽教官的話,我開始抽煙。

因為抽煙,我交到更多朋友。在廁所的隔間,在腳踏車停車棚的角落,在垃圾場子母車的陰影下,都是我交朋友的地方。

這些朋友對我很好,煙沒了會借我抽,也會帶很特別的書給我看。中午我們會翻牆到外面一起吃午餐,等到下午第一節再回學校。

我們也會一起給教官追,看著教官在後面累的跟哈巴狗一樣喘就覺得很好笑,被抓到教官室半蹲,口袋裡的零錢嘎啦嘎啦響的時候也很好笑。

跟他們在一起,我心裡也有一把火。

高中,好幾個朋友突然有了機車。

不是全新的,是很破舊很破舊,像是從垃圾場撿回來那一種。

可是在我們眼裡,酷得好像是變形金剛。

大家一起存錢,拔掉後照鏡,換排氣管,裝新殼,不到幾個月,幾台機車就跟新的一樣了。

我可以看到朋友的眼睛裡有火。

我坐上機車後座,手往後伸,才發現後面的握把也被拔掉了。

轟!

我整個人往後仰,雙手連忙抱住朋友。

他轉過頭,說,你可以抱緊一點,沒關係。

我立刻鬆開了。

我們騎著車到處鬼混,小小一台機車,好像可以讓我們抵達全世界。

一邊騎車,我們一起大聲唱著五月天的尬車,看著紅燈,衝過去。

另一群人從馬路另一邊衝過來。

吱!

幹你娘!

幹你娘!

無數個幹你娘在空中碰撞,激出無數的火花,火花糾纏在一起,變成火。

他們有球棒,我們沒有。

他們是別間學校的。

其實我覺得他們是朋友,因為我們做的都是一樣的事情。

我們有相同的火。

可是其他人不這麼認為。

所以我們帶著球棒,騎著車,躲在他們校門口旁邊馬路的角落,看到他們一群人離開校門口,要去牽藏在外面的機車時,催油門,圍住他們。

這一次,沒有火。

朋友有,我沒有。

我握著球棒,看著倒在地上的他們,血就像是番茄醬一樣。

嗶嗶嗶!

哨子的聲音傳過來。

你們是哪個學校的!

他們教官朝我們衝過來。

喂,快走啊!

朋友拉住我的手,我上了他的車。

那一天,大家去了熱炒店慶祝,叫了酒。

老闆一開始不給,朋友拿出球棒,我們的桌上就多了一手。

我不喜歡酒的味道,可是大家都很高興。

結束後,我們騎著機車離開,結果遇到警察。

我們沒戴安全帽,沒有駕照,還喝酒。

轟、轟、轟、轟、轟!

五台車各騎向不同方向。

警察只有兩組人。

我們後面沒有追兵。

隔天,卻有兩個人沒來學校,老師說,他們出車禍,闖紅燈沒有戴安全帽,被車子撞到,在醫院急救。

老師叫我們別騎機車,危險。

老師才不懂什麼叫危險。

危險是,當你走在路上,突然被十個人包圍。

這才叫危險。

爸媽到醫院看我,媽媽哭了,爸爸沒說話,但我看得出來他很生氣,只是不知道是氣我還是氣對方。

過了很久,他說,你那兩個同學,死了。

死了?

媽媽求我,別跟那些朋友在一起了。

我沒說話,只想他們兩個被火化的時候,被火包圍,一定很溫暖吧。

我轉學了。

再也沒見過他們。

也找不到火了。

十幾年後。

我面試一個人,他一走進來,我認出他。

你是主管?

我是。

他露出大大的笑容。

我錄取他。

他請我吃晚餐。

他說,他後來也沒再騎車了,到台北工作,很不順,希望之後可以穩定下來。

一邊說話,他手伸過來摸著我的胯下。

他說。

好大。

一年後,我們一起被裁員,一起找工作,一起搬家,一起睡覺,一起被罵。

媽媽又哭了。

她說,你不要跟他在一起好不好。

好。

然後,她出現在我面前。

媽說,她搬回來了。

這一次,她脫了我的褲子,我脫了她的褲子,她又脫了自己的上衣,跟胸罩。

為什麼回來?會痛嗎?

我看著她左邊乳頭上燙傷的痕跡,問。

痛。

她似乎一次回答兩個問題。

她觸摸我。

我也觸摸她。

終於,又有火了。

好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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