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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 閃亮星─肆夕耽美稿件大募集

01. 「你們這樣,難怪大家都要反對同性戀。」

      再半個小時媽就要下班回家了,我和爸爸在廚房準備晚餐。

      「明天我就要出門了喔。」

      「知道啊,」爸炒著鍋中的菜:「妳要去哪?」

      「基隆,第三天去松山找朋友就回來了。」

      「基隆?妳去那邊是要住哪?」

      頭腦一陣涼,我低下頭清洗鍋中的蘑菇。

      「朋友家。」

      「怎麼沒聽妳說在那邊有朋友?」

      「上次講的那個呀,只有女生的交友軟體認識的,我們後來有見幾次面。」

      「我以為妳是交寫作的筆友,結果是在那種地方?都是女生?那不就是同性戀的交友軟體?」

      「那種地方」?

      爸講到「同性戀」這三個字時的聲音相當刺耳,好像今天特別敏感。今天看起來是躲不過了,我只能掙扎著辯解。

      「我說過是女女的交友軟體,你那時也沒說什麼。」

      「妳們什麼時候見面的?」

      「我有告訴你啊,」右臉一陣麻木:「我不是說去臺北嗎?」

      「所以妳每次說要去臺北,都是去找她?」

      「也不是每次,而且我有說我去找朋友……」

      「妳們是什麼關係?」

      我深吸一口氣,想著要不就今天豁出去,要不就像往常繼續打馬虎眼。

      「真的是那種關係?妳每次說要去臺北其實都是……語潔,妳怎麼可以這樣騙爸爸?」

      大概是觀察到我在思考的慌張神情,爸爸直接一口咬定的樣子。算了,就這樣吧。

      「我沒有騙!」我抬頭看著爸爸:「而且她是個好女生。」

      「可是妳不愛她啊!妳不是交過男朋友?」

      「對,我喜歡男生,但也喜歡女生啊,你沒聽過雙性戀嗎?」

      你又不是我,你怎麼知道我不愛她?

      「哪有這回事,性向不就是很確定,哪有這樣可以、那樣也可以的?不能因為前男友對妳不好,就去喜歡女生啊。」

      「跟他沒關係,我小學的時候就喜歡過女生了!」

      「妳那時還小,懂什麼?」

      還小就不懂嗎?其實我就算長大了,也沒有更了解什麼。

      「我長大後還是一樣!大一時我很喜歡班上一個女生。」我說:「我跟男友交往時就出櫃了,我不是因為他才去喜歡女生!」

      爸搖搖頭,搬起鍋子、用鍋鏟將菜推入盤中。

      「為什麼要被妳朋友影響?那個叫什麼約翰的!妳一定是被他傳染,才會以為自己跟他一樣是同性戀!」

      「我認識他之前就知道自己是雙性戀了!」

      還有,這種事明明就不會傳染,什麼叫做「被他傳染」?為什麼要把他當作瘟疫看待?

      「他沒有選擇,但妳有啊。」爸爸拿起抹布擦起流理臺:「妳明明就待在教會,你們基督教不是最討厭同性戀?」

      不,我也沒有選擇。

      我已經踏出來了,我沒有選擇,只能搏鬥下去。

      「我跟他們才不一樣!」我走出廚房,打開客廳的燈,爸爸端著兩盤菜放在客廳桌上。

      「你們這樣,難怪大家都要反對同性戀。」

      爸打開電視,電視正在播愛家公投的廣告,兩個扮演男同志的演員牽手說著台詞:我們不反對同性戀愛,我們只反對在孩子小的時候,就施行同志教育。

      身為同志遊行的志工,光聽這幾句,就知道發起愛家公投的愛家盟,對這個制度的誤會有多深,甚至到處洗腦民眾,對此四處闢謠闢謠到已經疲倦,連自家人都勸不動的我,只能給電視一個苦笑。

      以前我以為同性戀的議題只是因為小眾化才討論度不高,但大多人肯定都是願意支持的;直到這幾年參加同志遊行,擔任活動的籌備志工,跑大大小小的平權活動,交了第一個同性伴侶,才深刻體會同志的處境不像大家以為的那麼舒適,身邊的人也沒有想像的友善。

      大環境即使已開明許多,仍有許多委屈及哭聲被強壓下來。

      同是同志基督徒的約翰總和我站同陣線,一起批判社會對少數族群的眼光,彼此扶持安慰。

      可惜約翰已經不在了。

      六點了,媽差不多要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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