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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 閃亮星─肆夕耽美稿件大募集

夜舞

七点不到。老谢还没出摊,我瑟缩在墙角等他。他卖野馄钝,忙的时候会叫我当帮手,我会落顾客剩下的馄钝或者肉串吃。剩下的馄钝都是破肚的汤水,有时候在碗底只留一片皮儿。老谢的馄钝皮是从抚顺路批发市场批发的,皮极薄,上面沾有淀粉,下到锅里的时候馅会透着皮看出来,晶莹透亮的。很眼馋。剩下的肉串基本上两头烤焦烤糊的,上面可能还沾了吃过人的口水,我不怕死,所以也没想过害怕什么传染病。事实证明,我还活着。老谢刚开始摆摊时,小青年年龄不大,还带有些阳刚之气,串肉串自己穿,买竹签子,说虽然小生意,但不能昧着良心干。后来小谢的脑袋有些秃了,熟识的人也改口喊老谢。馄饨摊上的肉串变成了铁钎,我喜欢帮他收拾钎子,因为我想吃肉,哪怕是烤糊的肉。

老谢踢我一脚,去,换把钱去。他递给我五十块钱,让我到十米之隔的炒冷面那换点零钱。炒冷面五元一份,一晚上收摊能收不入零钱。老谢的摊子给一百的多,再哈点啤酒什么的,基本需要不少零头找。我用口水抹把我的头发,飞快地跑到冷面摊去,虽然走也只需几步,但冷面摊是小两口,女的长得挺耐看,扎个小围裙,见谁都爱笑。见我第一面时,也笑,虽然我穿的衣服是蓝色的,老谢淘汰下来准备当抹布用的,被我截下来穿在了身上。当时老谢叨个烟头,吸两口,往地上啐了口痰说,还行,人模狗样的啊。明天这工钱就不算了,抵这衣服钱了。我哼哼两声。

思绪回到冷面摊这女人身上。她今天穿了件碎花上衣,男人永远站在一边等着收钱。她负责炒面,我站在旁边看了一会,她的动作很麻利,男人见是我,把身子往我前面靠了靠,挡住了我的视线。我咽口唾沫说,换钱。把手里的五十块钱往我蓝衣服上抹了抹,男人迅速抽过钱,仰起头在太阳底下看了看,找出一把零钱给我数。我不在乎这些,我的目光被那双手吸引着。多好看的一双手啊,白白的,在油烟里,依然显得那么高贵的一双手。我突然有些心疼,如果这双手在我怀里,我会每天用温温的热水把它们洗得干干净净,漂漂亮亮的。男人拿数好的一叠钱砸到了我的脑袋上,我不敢反抗,两手托起,把这捧钱捧给了老谢。女人依然忙碌着,只是不再对我笑。什么时候开始不对我笑的?大概第二天,知道我是个猪狗不如的东西时。

老谢回了回头,朝男人点了两下,也没数,就让我给他放到了钱盒里。钱盒是用运动鞋盒子临时替代的。老谢说,越朴素越安全,不容易引贼惦记。老谢说得话都有道理。他是这方圆几条街上有名的美食摊主。

老谢说,你,去,把盘子赶紧收了,一会人就多了。我赶紧去。盘子不用洗,套个看上去很干净的塑料袋就完事了。塑料袋和铁钎子肉串一样都是批发市场来的。塑料袋看上去很白,很干净,我有时候累极了趴在老谢摊车上眯着了,头底下都会枕着这些个塑料袋,闻上去有股淡淡的脚臭味。

我有时候手忙脚乱,盘子上塑料袋上的油污会沾到我手上,这时候我都是在我的蓝衣服上抹干净的。衣服我是花了钱的,老谢说我想怎么对待它都行。于是,我对它很不客气。

我痛恨钱,因为它从来没跟我亲热过。也不让我跟它走得太近。老谢说,我呀,就是心软。要是换作别人,宁愿养条狗。他说得对极了,我对他很忠心。忠心地我都忘记我自己的名字,别人若找我就会说老谢家那个傻蛋呢。或许我姓傻名蛋吧。

有时候穿着浅青色工作服的人会来找老谢聊几句,老谢还烤鱿鱼,于是,工作服就一手挚着钎子,嘴撕着鱿鱼一边空半边嘴出来嘱咐老谢几句,大多是不要扰民,小心投诉,注意把垃圾收走等。老谢点头哈腰地听着。鱿鱼吃完了,钎子插在盛满水的白桶上,那桶里还有半桶水,都是用来煮馄饨的水。老谢不在乎,几串鱿鱼而已,只要他们高兴抬腿走人,他马上就能赚回来。他是做生意的料。所以他能支使我。

老谢的摊子还是个网红摊子。据说是有天某位记者突然心血来潮在这摊子上吃了碗野馄饨,味道很是出乎意料。当场就把老谢叫过去采访了一下。老谢很是见过世面的人,把两手上的套袖赶紧摘下来塞给一旁僵立的我,一边拣了个很矮的麻绳凳子离着记者有两尺远的地方规矩地坐下。他开口前不忘让我去看下锅,说水不能煮沸了,在看好火候。我呐呐着小步往后退,我也想多看几眼长得好看的女人。老谢说他的汤好,全是用新鲜的大骨头熬的汤,馄饨都是三鲜馅的,人工剁,人工包,绝不掺一丝假。老谢说起套话来声音很动听,有点像播音员,我都听傻了。老谢周围的摊都不信老谢说的话,但那个记者信了。于是,老谢火了。

火了的老谢野馄饨摊把我变成了最忙碌的傻蛋。

人叫多了,我不太满意这个名字,让老谢给我改。老谢教育我说,你真没文化,这叫乡土,懂不?而且不用实名制,干事警察抓不着你。我虽有些委屈但老谢的确比我上的学多,我没资格反驳他。我捏了捏蓝衣服的衣角,衣角已经由刚开始的小块油污渐渐范围在扩大,我把委屈当口水咽了。咽完后觉得傻蛋或许是个美名吧,否则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叫我呢?

下雨天老谢不出摊,我偎在桥洞下听雨喝风。老谢不会提前通知我,我不值得他这么做。我是被他可怜的人,他发了慈悲心才这么做的。所以他记不得我。风刮得大了的时候,老谢的摊就出得少,我得天天在桥洞下等着,因为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出,哪天又歇着,老谢从不说你来了或者你还不走?他是个儒商,所以,我天天在桥洞下等他,风雨无阻。

我不孤单,我很快活。有个女人和我一样也喜欢桥洞。她爱唱歌,定点在凌晨十二点之后,当四周静悄悄地,她就放开了喉咙开始唱。我不听艺术,但听上去她大概很高雅。她穿得不如我,也没肉可吃,可她整天笑呵呵,有时候搬个瓷盘回来,里面有半棵生白菜,大概是她又到菜市场散步别人赏她的。她的衣服上沾了粑粑,我从来不嫌弃她,因为老谢曾经说过,不能好了伤疤忘了疼,要待人和善。我也朝她笑,她就把白菜扯一片扔给我,扔到我的脚上,我正脱了鞋准备挠痒痒,白菜掉进我的鞋跟里。她笑嘻嘻地举起白菜啃一口,也让我啃,我拿起来,把鞋穿好,迟疑着,她觉得我没吃过白菜,又啃了一口,专门示范给我看。我想了想,把白菜卷起来放进我的蓝口袋里,她凑过来看我的口袋,她的嘴里满着生白菜味,她的腿上还穿着棉裤。有几只苍蝇很忠心地一直尾随着她。我朝外欠了欠身子,她重新坐回她放白菜的瓷盘里,也学我的样子卷起几页白菜,不过她没口袋,她塞进自己的胸里。

吃了白菜,她有了力气,又开始唱歌。我在她宛转的歌声里陷入了梦乡,梦里仿佛听见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   我牢牢地记住梦里的画面,想等见到老谢讲给他听。

歌声不见了,天也亮了。雨停了,天还阴着。白菜也没了。我想起我的口袋,摸一下,轻轻朝垃圾箱移去。我把手放垃圾箱里很深了,出来时又找了片纸屑盖上。那纸上还印了个大黑字,我看了精神一振,觉得像魔力咒语,吓得我赶紧后跳几步离开。或许上帝正朝我瞪眼,这片白菜叶并没烂,留给老谢串到铁钎上煮煮还是能吃的。谁又能知道呢?老谢经常说。

我依然没等到老谢,炒面摊也没来。我有些发慌。手脚开始冰凉。我跑到路边的厕所洗了洗手和脸,顺便喝了几口水。然后我顺着雨水流向的方向开始走。我走得慢,怕自己不小心碰到花花草草。走了有两百米,又看见唱歌女。这次她改姿势为蹲着,身上穿了件挺新的羽绒服,还是粉色的。其实我经常看她换衣服,她应该比我阔气的。有时候她怀里都冒出锅贴的香气。但她很小气,从来不分给我一口。

我走到她跟前,看她。她蹲在那说着话。手里拿个细细的枝条,我看第二眼时看清楚那是以前老谢串肉的竹签子,不知道她什么时候竟贪污下一根。她拿在手里使用得像指挥棒一样流畅,她正在跟一只虫子说话。那是只瓢虫。我深深为自己跟了老谢以来的长见识而吃惊。那只瓢虫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听话,也不展翅飞走,她拿竹签拨它一下,它动一下,不拨,它就呆在那儿听她说。她说,乖啊,我来陪你了。乖啊,我喂你吃。越说头越低,我再想听已经听不清她说什么了。我几乎没正经看清过她的脸,她的脸经常被长长的头发盖住。她的头发真长啊,也黑也亮,有时候阳光一照,还闪着光。我鬼使神差地伸出手想摸一把,她突然瞪大了一只眼,我吓得赶紧缩回手。她用竹签把那只小瓢虫护住,怕它会受伤害,怕我会夺走一样。我慢慢地退后两步,她小心地抱起那根签子,此时虫子已经飞了,我亲眼看见了,可她还紧紧抱着,不松手。

她起了身,我才看见呆过的水泥台上有只包子。她很讨喜,不光夏天有多件羽绒服可替换,连品味也是这种高档货。我的胃羡慕地绞动了一下。我舐舐嘴唇,又恋恋不舍地看了包子一眼,还是朝前方走了。前方有人推着一车香蕉,上面盖了牛皮纸,我的鼻子尖,我跟在他后面,他应该是朝菜市场走的,我也想去碰碰运气。

我被扫菜叶子的赶了出来。

他挥了挥手中的大笤帚,很是友好地朝我咧开了嘴。我捏着衣角走开。我通常情况下扮老实人的样子,喜欢把两手都插在蓝衣服口袋里。

老谢说,我长了个老实人的样子。老谢说得话人都信,所以我很自信地走到菜市场去,市场很大,人很多,我一时有点眼花头昏,怕一会迷路不敢太往里去,找了最靠边的一条道,这条道上全是卖面食的,炸油条的,炉包的,手抓饼的,全是我想吃的,我的口水已经淹没了我的舌头。我站在油条笼前,还有三根油条立在笼里,这油条被炸得太直太美,我挪不开步。老谢教我,不会说话就别说,我站着看着不说话。卖油条的看了我三分钟,把扫菜叶子的招了过来。

难道是我长得不够英俊吗?我想了想,或许是的。我真得没唱歌女长得好看。她那一头长发,人见人爱。又爱唱歌,一到凌晨,周围哪家谁没有听过她悠长嘹亮的歌声?我比不过她。我顺着大笤帚给我指明的方向离开。

白天也很热闹,可没有晚上让我快乐。

我还是喜欢夜晚,喜欢老谢。老谢空的时候吸烟,烟灰一弹,有时候顺风落到我身上,烧不破衣服,我也不弹落它。老谢就讲很多故事。有一次讲到这唱歌女,说她曾经学富五车。我不明白,老谢就指了指馄饨摊说,用这车拉五车的书,她都看过。我还是不明白,拉这么多书,她搁哪里啊?她平日喜欢端个瓷盘,没见有书在里面。五车?她岂不是脑子很大?我偷偷在晚上看过她的脑袋,拿手比划过,长得还没我的脑袋大。我问老谢,老谢说,你那脑袋是大,可里面装的全是浆糊。这话说得太深了,我依然没听懂。老谢说,听不懂死得慢,收拾盘子去。我对这些盘子和钎子很有感情。从不折它们也不摔它们。有时候肉串上漏下来的油我也会舐两口。我和它们亲吻。它们待我很好,不骂我,不打我。

有一次一对男女吃着吃着互相动起了手,盘子和钎子就成了双方的武器,我看着心疼也着急,上去夺。结果被老谢骂了。老谢说,傻蛋你个怂货,你赶紧给我滚蛋,快滚快滚,他不知道盘子和我的感情,我不怪老谢。我掉头走,忘记跟老谢说再见,老谢也忘记查看我的怀里还揣着他一个盘子和几串钎子。这个盘子是不锈钢做的,薄薄的底片,很容易拿走,我不想拿走它,我只是心疼它。

唱歌女这天早早回到了桥洞。我想把盘子送给她。她以后可以用它盛白菜。因为她老喜欢坐在白瓷盆里,还要放棵白菜,我感觉这盘子是配她的。我把盘子放到她身边,她眼睛被头发遮住不看我,我也看不见她。我重新缩回我那小坨地方,这是一个三角形的小拐角,雨下得大的时候刮不进来,它能是干的,我占据了它好多年。

我的手心有些疼,我离开桥洞到路边的路灯下看了看,流血了。铁钎子还握在手上,也沾上了血。我想等明天我推开下水道,用里面储存的雨水洗洗就好了。小时候,我妈跟我说,这雨水啊,可是个好东西。它不仅能浇庄稼,还能干不少事呢。明天,我要用雨水干件大事,洗好我的伤口。

回到三角地带,我忍着疼,咬咬牙,怕破坏了唱歌女的歌声。

其实我睡不着,我可以到外面看看啊,这夜色是多美啊。有时候还能看见几颗模糊的星星。只是我又想听歌又想看吃肉,夜景经常被我忘记了。今天我决定看看去。路过垃圾箱时,我捡到了一双拖鞋,一只挂到垃圾箱上,一只翻了个在地上,像累趴了的章鱼。我把章鱼穿脚上正合适。我觉得我之所以穷,是因为我以前老呆在老谢摊上不出来,我决定今天起多出来晚上走走。

刚捡来了拖鞋没多远,我又捡到一把伞,红色的伞身,上面还带着花呢。我闻了闻,有香味。晚上撑着它挡着月光,我已经醉了。

我摇摇晃晃地走,歌声几近听不见了。街上太干净了,没有别人,全变成我一个人的了。我仰头大笑,却发现我发不出声来。我的声音呢,我朝着伞破开的缝隙努力发着啊,啊,啊。我扇扇自己的耳朵,我什么也没听见。

我继续啊着向前,一滩桔红的光亮着,是一家面包店。我刚想踩着章鱼上去,原来是趴着的,现在立起来的一条狗,一动不动地看我。呵,原来,你也在这里?

我友好地朝这条大狗抖抖伞,我看见狗   尾巴一动也不动,我把章鱼扒下来想塞给它,它低沉地吼了一声,我飞奔而逃。我不是怕你,不是怕你,我只是不想伤害你,不想伤害你。

我又掉进了柴禾垛里,孤零零地一个人,陷进夜里。两只章鱼,跑掉了一只,另一只挂在柴禾上。我啊的一声,想够那红伞,可惜它听不见。我又啊的一声。红伞定是不爱我。

我想老谢了。

老谢,你什么时候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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