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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 閃亮星─肆夕耽美稿件大募集

四.

    當年孔宜的父親算是『遠近馳名』的人物,從整條街坊鄰居乃至菜場菜販,幾乎無人不知,是個出名的斯文敗類。其中也不乏些激進一點的代稱,例如:禽獸,渾蛋之類。日子一長,好像無人不知道那個八歲的女孩,有個不像樣的父親。

    小二那年她住到我們家樓下,生活中從天而降一個孔妹妹,從那一天起,我媽最常跟我說的一句話就是:「她那麼乖,你不要欺負她啊,也不要讓別人欺負她。」

    在那個量產青梅竹馬的時代,學區制的緣故,住附近的孩子多都是同一學校,包括我,包括孔宜,以及她那些表兄弟姊妹們,大夥三不五時玩在一起,零嘴衣服不分你我,何止是熟悉──簡直是爛熟。

    我小時候有點英雄情懷,對於弱小,有不可控制的保護欲。關於這個弱小,今天可以是貓狗,明天也可以是人。

    蘭心公園裡很多流浪狗,無論春夏秋冬,都待在那間涼亭裡晃蕩,那邊下棋的老人偶爾會給牠們扔東西吃,老人不在,便翻起公園的垃圾桶,牠們大多骨瘦如柴,寒風瑟瑟時,便偎在角落,我就經常問我媽:牠們會不會冷啊?老媽總是一臉溫柔地看著我,再裝作一副聽不懂的樣子……

    我已經忘了,覺得孔宜『很可憐』的印象,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深植在認知之中。其實小孩子哪裡懂得那麼多,我猜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為我媽。我是被她影響的。

   

    親戚住得太近,就他媽這點煩人,關於孔宜那對父母,周圍有多少姑婆姨媽,外頭就有多少傳聞。

    我媽說,孔宜父母跟她兩個舅舅算是有仇的,哥哥當眾放過話不再認這個妹妹,可當年孔宜還是被一聲不吭丟在娘家大門外,此後由外婆撫養長大,日夜與舅舅那兩大家子人口一個屋簷生活。那時她才八歲。

      她父母消失多年,外面好多人說是那對夫妻跑路去了,也有人說是死在了外面,孔宜外公以前就是在農田邊喝下一罐農藥自殺,這倒與她父母無關,但難免引人聯想,有人猜孔宜的媽也許早跟他老公同歸於盡了也說不定……

      菜市場多的是由八婆扮演的說書人,總之,再駭人聽聞的說法都有。

 

      我家就在樓上,我媽跟她外婆熟,也天天上菜場買菜,該聽不該聽的全聽過了。

      那時的孔宜又瘦又小,還比一般小女孩要黑一點,一雙眼睛眼白少,烏溜溜的眼珠子就這麼盯著你,不太愛笑,話也少。我們唸的是同一所國小,我媽半嚴肅地警告我:那是樓下嬸婆的孫女,你別欺負人家啊,在學校要互相照顧,你要敢使什麼壞,被我知道,看我不打爛你屁股。

      ……我媽對孔宜比對其他小孩多一分關心。比對她那群表兄弟姊妹們都要好,過年給她的壓歲錢比別人多,還給她送新筆袋。

      老媽亦唏噓,小時候給孔宜送東西,她總不敢拿。就沒見過幾個像她這樣的孩子。雖然她嘴上從不說,可我知道,她同情孔宜。……

      至於孔宜明不明白,我不清楚,但我感覺很多時候,她對周遭的人和事是一清二楚的。她心中有著一筆帳,能言的不能言的,全記在裡頭。誰對她好,誰對她壞,在她不曾因歲月有過變化的眼珠子裡,無所遁形。

      童年時代,我牽過她的手一起上下課,一起提過花燈放煙火,是真正一起長大的,那麼多年,回想起來,我發現真不曾聽她提過家人半分,無論是父母,還是她外婆那一大家子,甚至連學校的同學朋友都很少說起。

    她活像一只撬不開的罐頭,我總以為自己跟它非常熟悉,實際上,裡面裝的是楊桃還是鳳梨,我一無所知,也不能用蠻勁去砸。

    ……

     

      讀高中時,學生間颳起一股寫信、傳紙條的風潮。

      以前也不是沒人寫,當年我們流行過一種相當詩意的娛樂,就是交筆友,終於給那些優良學生的貧乏生活,平添一抹不枉青春的色彩。偷閒時抄抄新詩,寫寫信,但這些可能影響讀書風氣的事,一般只能私下進行,若被教官或導師抓到現行,十有七八會通知家長,讓你交出所有的往來通信,審查罪證似的逐字檢驗,學生沒有說不的權利,只能更加小心,後面不知怎麼回事,突然就猖狂起來,從前是偷偷摸摸,現在卻光明正大──不只如此,還熱衷將紙條與信紙折成各種形狀,上課時,我們這些男生經常被迫傳遞那些疊成心型的信紙,女生總怕我們偷看,跟盯賊似的緊盯著我們的動作,那眼神,簡直能活活把手掌戳穿......媽的,也不明白她們每天哪來這麼多祕密可說。

      那時孔宜在五班,我在六班,又是隔壁跟隔壁。

      高中聯考過後,大家都在為學校與分數的事傷透腦筋,遞志願前的幾個晚上,我躺在床上睡不著。

      腦子很亂,什麼事什麼人都想,也想到樓下的孔宜。

      站在四面八方的十字路口,前途未卜,這一次輪到分數決定命運,誰也料不准自己未來三年會落於何處,面對這種未知數,有人興奮,有人恐慌,有人四顧茫茫,失眠那幾夜,我盯著黑漆漆的天花板,不知道自己屬於哪一種人,大約每種心情都有一點,傅重光他們一天能揪著我討論好幾次志願的事,我煩得不行。

    某天放學回家的路上,孔宜罕見地主動問起我的打算,不巧那時我心情不太好,回答得相當草率,接近不耐。當時她愣住的表情,好多年後我也無法忘記。很快我意識到不妥,也跟著尷尬起來,心想要不要同她道歉,卻又覺得小題大作……

    之後踩著夕陽回家的路上,我們幾乎沒再說話,錯過了開口的最佳時機,便是一路沉默、沉默──我告訴自己:明天就沒事了,卻沒想到這股沉默,直接從那天,一路延伸到志願遞交日,志願都已經交出去了,再沉默到放榜。

  

    要不是後來我主動跑去問她的放榜結果,算是變相的低頭,可能到新生入學那一天,我都不知道自己跟她又再次作了同學。

    從國小到初中,三年三年又三年,我固執地認為,這一次我與孔宜,必會在高考之後方向相背,我不相信人與人的緣分會有這麼長,結果命運又給了我們一個意外的三年。很奇怪,說是意外,可回過味來,像又覺得應該。

    十二年啦──整個青春完好無缺地包攏在裏頭。都他媽成習慣了。

   關於孔宜,從某個時候開始,我已學會不多深思,每次想多了,總會卡進死胡同,且壓力巨大。

   往後,我才漸漸明白。

    我們認識得早,有情分,每一分每一秒都不能作假,我在想,世上那麼多人,總有一種熟悉的關係是這個樣子的:認識的越久,反而對這個人越小心翼翼。

   怎麼作都好似不對。乾脆無所作為。

   不是哪個香港導演說過,愛情也是講究時間性的。有時候跟愛不愛、愛得多少不一定有關係,就是個時間:來得太早太晚都不行。

  

   我覺得那句話裡,愛情和愛是可以帶入任何字眼,只要放進去,唸得通順,許多無解的現象就能夠說通,我牢牢記住了後半句話。

      無論是多年前她離開台北,或是多年後我離開香港,我們都以自身印證了它不是胡說八道:時機非常重要,來得太早太晚,都不行。

 

      ......離開香港的那晚,我在飛往台北的班機上,在不知道幾萬英呎的高空上,看著窗外,突然無比希望時間能夠回到幾個鐘頭之前,我想問她:如果多買一張機票,妳會不會跟我一起走……

    這個念頭來得太遲了,我不知道台北與香港之間距離多遠,那一刻,我大約已與她相距了幾百公里,唔,不知道───或許,更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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