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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奶茶男孩們》之喂~這集不是科普小教室啦

大家早,打給炸,哈軋仄,我是C,ABC的C。

今天要來評的是《我的奶茶男孩們》,先不管內容,我們從簡介開始。

身為一個前三類生,簡介的兩句話實在是讓我一口氣哽在胸口,不吐不快。

「我真的覺得妳的黑眼球很大。」

「我想是因為妳眼睛小的關係吧。」

首先,黑眼球這種說法實在是……非常……(難得的詞窮)

我想應該沒有人的眼球是全黑的吧?請伸出你的手,閉上眼皮,輕輕地摸摸看你的眼球……嘿對,那一整顆都叫做眼球。

至於有顏色的地方,叫做虹膜。

眼的構造可分為眼球、眼瞼、淚器、眼窩、眼肌,眼球又包含了鞏膜、虹膜、角膜、晶體等等……

說了這麼多,其實我只是對黑眼球這個詞很有意見而已。(職業病)

但現實生活中也比較少會說「嗨我覺得你的虹膜顏色真深」這種話啦(三類例外,三類常常會有喜歡賣弄特殊名詞的人),所以就,看你要不要修改,反正我是覺得非常怪。

再來是「我們都有著溫室花朵的芬芳」這句。

溫室花朵這個詞實在是貶意十足,確定真要用?改成俗爛的鮮花我都覺得好很多。

當然不要改成鮮花啦……我的意思是,可以再多斟酌一下用詞。

好的,終於進入內文部份。

照樣先說好話,必須說我很喜歡小剛的敘述方式,有點逗,有點搞笑,有時候有點認真,看起來是輕鬆的——如果我無視所有的怪點。

其中實在有許多用字遣詞都用的不恰當,讓人覺得不知所云。

和平常一樣,教育部辭典是我的好伙伴,請大家有事沒事都可以去找它玩。

第一回:

△可是他笑得那樣清澈,清澈到幽深……

【清澈】1、澄淨透明。2、形容清靈脫俗。

【幽深】1、深而幽靜。2、幽暗深遠。3、幽僻的地方。

清澈到幽深?清澈得幽深?我聽過清澈的笑,但我沒聽過幽深的笑,幽深的笑聽起來多麼陰森啊……

△我的心跳也愣了一下

Excuse   me???心跳愣了一下???

【愣】

[形]痴呆。如:「愣小子」、「愣頭愣腦」。

[動]失神、發呆。如:「乍聞惡耗,他竟愣在那裡一動也不動的。」

由此可見愣在這裡用得不恰當,畢竟會失神的是人而不是心跳,改成頓了一下停了一下這種簡潔明瞭的用法即可。

△近到我感受的到他的吐與息。

這句話我要提兩件事,一是吐與息這詞,二是「的」與「得」。

我想小剛應該是指氣息之意,但據我所知「吐息」這個詞在日文中用得比較普遍,在中文裡反而比較少用,當然,還是有,但絕對不會拆作吐與息……

【吐】

[名]文詞、言詞。

如:「吐屬典雅」。《南史.卷五二.梁宗室傳下.始興忠武王憺傳》:「暎弟曄字通明,美姿容,善談吐。」

是以「吐與息」實為不妥,換成鼻息、氣息都好一些。

而這句話裡兩個的字,前一個應改成得為佳。

「得」和「的」簡直是現代人最常見的誤用,使用時機我就不多贅述,想搞懂的人自己上網GOOGLE。

來到第二回。

先講劇情方面。  

首先一開始提到的那個男生,我看了十次才理解過來,那不是鮮漾奶綠。

當然,硬要說什麼問題的話是沒法說的。

因為這部故事的男生都以飲料名代替姓名,是很可愛的方式沒錯,但這種敘述的方式,實在是……寫得不夠鮮明,就很容易讓人誤解。

不是每個人都有耐性把不懂的故事看到懂,除非是經典名著,否則在網路文學裡,最常見的就是:

一句看不懂,算了跳過。

兩句看不懂,好吧再看一次,但還是看不懂,算了跳過。

三句看不懂,SORRY,再見了,網路上那麼多好文我何必執著於此。

而內文方面,簡單提兩個部份作為代表。

「我想我詩意了。」

「哇塞你看起來是想性侵我。」

第一句我懂,到了第二句我就不懂了。

表情看起來思春,如何聯想到想性侵朋友?

我是處於在種主動出擊和放手說掰掰的狀態。

處於在種?我想應該是「處在一種」或者「處於一種」,但即使把這小錯字改掉,整句話還是有種說不出的怪。

主動出擊和放手說掰掰?所以我說這到底是什麼狀態?一邊主動出擊一邊放手說掰掰?

真不懂。

諸如此類的小缺點在後文也還是找得到,就不一一指出來,建議小剛妹子再全盤檢視自己寫過的文,更正錯別字修正怪異句,附帶將故事架構弄得清楚一些會更好。

雖然是短篇集結而成的故事,但基本結構還是要有的,白話來說就是:你寫了這段文字,想要表達什麼?

在這裡我想引用一段很喜歡的訪問,作為這次書評的總結。

李宗盛:文創不在產值,而在感動

□要溝通,寫歌不是自己爽

"另外,我還想說,對文字要有敬意。每個年代都有它特殊的語境和用詞,那沒有問題。可是我常常看到,一些人使用文字不準確、草率、不負責任,這是很要命的。

台灣在使用中文上有比較好的傳統,我們處在一個講究文字的環境,對文字有尊重。我非常擔心,我們引以自豪或者有充分優勢的文字能力,不能再保持。"

"我們要和世界接軌,音樂是一個溝通的工具。常常有人問我,李大哥,我這個歌哪裡寫得不好?我就問,你為什麼要寫?他說,寫歌可以唱出來,給人家聽,很爽啊。我就說,你意識到要給人家聽,但有沒有意識到要溝通,讓人家明白?第一要務就是,讓對方懂,不是讓自己爽。"

完整訪問可以上網搜尋。

我想說的是,寫故事寫音樂很不一樣,但本質其實是相通的,就是傳達感受。

寫歌可以寫自己爽自己聽,故事當然也行,但今天既然已經發表在網上,那就表示你寫作的目的已經不再是自己爽。

讓人家懂,讓人家感同身受,就是好創作。

共勉之!

以上,個人淺見。

再會,我是C,ABC的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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