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新功能「收藏作家」上線啦!
HOT 閃亮星─肆夕耽美稿件大募集

【古代愛情】秋末《宿雨情 卷一 煙縈》書評

      秋末妳好,首先感謝妳的填單。

      秋末選擇的服務有:書評、建議(、校稿)。以下分別列出。

      閱讀範圍:第二十章(番外三)完。書評完成時間:2016.06.12。

【書評】

      秋末選擇新版的方式,取消校稿服務。因為某些因素,除了書評和建議,還是有特別版的校稿(詳見下方【校稿】內容)。

      截至第一卷番外三,內容主要敘述一名女子意外來到古代,遇上認識的人,回憶交錯,努力找方法「穿越」回去的故事。

      整體而言,情節豐富,有吸引力。

      首先要說一下,《故事不滅》是為了讓作者進步而存在,所以秋末想要特別分析的部分,如果沒有什麼太大的問題,玄夜就會從別的角度去看,盡量找出不是那麼好的地方提出來。因此,有提出問題,不代表作品就是不好的喔!有時候只是要讓它更好而提出的小問題而已,別因為這樣就否定全部了。

      從整體來看,事件的發生與轉折都鋪排得頗為通順,跟隨字句看下來,可以自然融入其中,沒有什麼問題。不過,要注意的是,內容沒有「聚焦」,讀者很容易忘記故事主要的劇情和目標是什麼。還有,不需要用同樣的方式一直講同一個東西。

      例如:阿凶的瘋。第十五、十六章花了很多篇幅在寫她的瘋,一直重複囈語會讓讀者很想直接跳過那幾段話,因為講的都是一樣的東西。

      而且,阿凶的瘋也不是整段劇情的重點。秋末可能想把某些內容藉由她的瘋言瘋語表達出來,但不重要的內容(如:囈語)可以盡量省略。不重要甚至重複的內容一直出現,不算情節的節奏被拉長,讀者看著看著就會忘記原本的事件和劇情是什麼。如此一來,不僅讓故事遠離主軸,還會模糊焦點。

      這是整體來說,描寫事件需要特別注意的地方。

      雖然大體上事件鋪陳流暢,但縮小以事件個體來看,就比較容易出現邏輯的問題了。若仔細推敲故事細節的來龍去脈,這就會影響情節鋪陳的流暢度。

      例如:第四章的轉折有點奇怪。從第三章的開頭可以看出,大夫夫婦打算把主角賣到其他縣,再讓自己的女兒欣欣去頂替「仙姑」之名。可是第四章第一場快結束,切換第二場的時候,卻寫得很像他們一開始的目的就是要讓她去見他們的女兒。雖然事件發生的原因合理(因為他們要讓她勸欣欣,所以想帶她去見她,後來兩人也因此見面),故事也可以看得很流暢,但前後角色的目標不一,算是作者寫作時很容易不小心忽略的問題。

      上面是角色目標不一引起的前提錯誤,以下則是幾個情節有點奇怪的地方,或說角色的行為不合邏輯。例如:

      第二章末,大夫強灌主角藥。第三章主角醒來,一開口第一句話就是:「發生什麼事了?我睡很久了嗎?」以正常的角度來說,主角就算中途沒醒來,聽到他們的話,也應該知道自己被強灌了什麼東西,認為自己是「昏迷不醒」,而不是「睡著」吧?而大夫夫婦對此也沒有任何疑問。這裡雖然可以解釋成是被前面那段「仙姑下凡」的話嚇到,但他們冷靜之後也應該有所質疑才對。後來第四章開頭,兩方卻好像彼此都沒發生過什麼事,維持一種奇怪的假面和平。

      話雖如此,因為語句銜接得好,故事流暢度佳,閱讀倒沒什麼問題,在不知不覺中可以很順的看完。

      第五章主角和太子見面的情節,主角的反應很奇怪。太子一開始就認出她,甚至叫出「雨」這個名字,雖然她因故否認,心裡應該感到很疑惑才對。此時可能會想:他為什麼認識她?為什麼知道她的名字?等等疑問。在太子對她示好的時候,應該會嘗試接近他,而非排斥他。

      以上是關於事件,可以留意的地方。接下來是其他玄夜注意到的地方,一樣提供給秋末參考。

      劇本式寫法的問題就是,敘述(包含對想法的)太少。動作很明確演出畫面,但讀者無法得知角色的心裡在想什麼。更重要的是,不利於故事閱讀的流暢度,因為沒有內容可以「過場」。以下是幾個敘述造成的問題:

      第二章,主角有點太自然地接受自己穿越的事實。從敘述中,感覺不到她對自己為何身在此處的疑惑,以及對穿越的恐慌。這裡可以多敘述一些想法或表現,表達她的恐懼。

      幾個形容詞不足以讓讀者感覺到女主角對此的恐懼。試著敘述她的感覺,會比直接用詞彙帶過去,更讓我們感同身受。

      第四章第三場,欣欣見到主角的事件,敘述有點怪怪的。欣欣一開始的反應,敘述應該要再多一點。從目前的語句中,感覺不到她該有的恐慌和疑惑。或者也可以讓欣欣多一些實際的反應,藉由動作讓讀者了解她的感受。

      最後是關於故事,時空背景的問題。

      因為《宿雨情》採用穿插的方式描述兩個不同的時空發生的事,又用到時空悖論的原理,故事中沒有表達清楚,看完會覺得整個時空概念很混亂。所以如果有些部分講得再清楚一點,甚至到不需要另外開一章解釋故事中時空概念的程度會更好。

      就算看完時空悖論小講堂,以及內容附上的影片,整個故事實際發生的來龍去脈還是很難懂。因此秋末在接下來的故事中,可以想想看要怎麼表達,才能讓我們理解整個故事的真相。

      此外,會發現玄夜通篇都稱「主角」。除了不知道該稱呼哪個名字之外,更重要的問題是,名字沒有記憶點(雖然這也可能是我沒有特別留意的原因)。《宿雨情》使用的是第一人稱,在敘述中本來就不太會出現自己的名字(除了自言自語的介紹之外),和其他角色的對白中,別人又都不叫她的名字,而是使用敬稱、暱稱之類。名字出現次數少,就很容易被讀者忽略,可能看了很久,才赫然發現自己似乎還不知道主角叫什麼名字(玄夜絕對不會說那個人是我)。

      同樣的問題也適用於其他角色。秋末可以想想看,使用第一人稱,在敘述中,主角該怎麼稱呼其他角色?這關係到讀者對角色名稱的印象。例如:主角和馬希靖接觸的前半部,多次出現「太子」,他在我們心中直接連結到的就是「太子」,而非「馬希靖」(後來對他的稱呼都改成馬希靖,印象就有翻盤)。敘述中,對國公夫人最常出現的稱呼是「阿娘」,她在我們心裡連結到的就是「阿娘」,而非「沈馥文」。

      玄夜順帶坦承一下,整個故事我最記得的名字是康嵐,因為她的名字出現很多次(我不知道是不是「最」),和主角的互動也較頻繁。

【建議】

      秋末應該屬於會寫大綱,仔細設計的那一型。安排情節的時候,可以試著另外列出角色的目標,看看小事件的安排是否符合邏輯,目標有沒有不小心改變了。

      此外,寫法有點像劇本,大多是直接的動作,比較少想法的描寫與銜接。角色的想法、內心戲等等,可以連接句子,讓故事更流暢。劇本式寫法,較有畫面感,但就失去更容易讓讀者融入其中的思考過程了。所以玄夜覺得,可以藉由練習寫意識流的方式,讓故事更吸引人。

      劇本式寫法的另外一個影響就是:主角個性不明顯。幾乎沒有想法上的描述,我們不知道角色在想什麼,對白和互動又沒有透露出明顯的訊息,我們就很難生動的了解角色的個性。因此間接造成人物塑造不那麼完整。

      再來,有些部分對話有點太多,很多句其實可以刪去。因為就算把那些多餘的句子刪掉,也不影響劇情。(如同【書評】的例子:阿凶的瘋)

      故事寫法上,秋末有做到一個很好的點:在第三章,利用預言製造懸疑,引起讀者的好奇心。這是會讓我們想要繼續往下看,一個很重要的「鉤子」。引發好奇心,我們為了解謎,就會一直追文。以後在寫作時,也別忘了這一點喔!

      此外,要注意一下,重要劇情放在番外這點。因為番外就是讀者不一定會看到,不影響正文的故事。所以它可以有很重要的情節,但不能「只用它」來講重要情節。如番外三,講到時空的概念,之後在正文中,也要記得提到故事用的時空概念,才能確保讀者一定知道這個故事用的背景架構是什麼。總而言之,番外講到什麼「關鍵」,故事正文也要記得講清楚,而且要以讀者就算沒看過番外也能理解為前提,故事才會完整。

      秋末的故事很有組織,只是這次用的理論比較複雜,要讓讀者(我?)理解不太容易。相信改掉劇本式寫法後,妳的小說會更吸引人,期待妳的成長!

【校稿】

      秋末本來有填校稿,《故事不滅》改版時,因為體諒玄夜而取消,表示是可以接受文字修改的。所以這裡來個特別的方式:只修正錯字或標點符號的校稿!既然是新版,玄夜就沒有特別另外看一次,只有提出看過去時,就直接發現的錯誤,希望秋末可以接受(無法接受請告知,會將校稿的內容刪除)。

      首先,從整體上來說。

      每段開頭要空兩格。標點符號要用全形(文中有些驚嘆號和問號使用半形)。

      內容的刪節號太多。尤其是楔子,雖然可能是想表達女主角的無力,但刪節號太多會讓讀者看得有點吃力。刪節號可以把內容隔開,或把節奏拖慢沒錯,卻不代表讀者就真的會看得比較慢,甚至感受到內容想表達的感覺。因此刪節號的使用上可能要注意一下。

      有些地方似乎多斷一次行:第十四章第三場第六段、第十五章第五十五段、第十五章第二場第二十二段。

      以下則分章一一提出(顯示方式:原本的故事內容→玄夜猜測語意後修改的內容或解釋):

      第一章第五段:載浮載沉→載沉載浮。

      第一章第十二段:宣佈→宣「布」。

      第一章第三十七段:雙較→雙腳。

      第二章第二十三段寫:唐朝已亡三十餘年,第二十七段卻寫:唐朝已亡五十餘年,內容前後矛盾(可能是其中一個不小心打錯)。

      第三章第二場第二段:客倌→客官。

      第三章倒數第七段,這裡寫到「跨出門檻」,可是依照前面(第二場第四段)所寫,主角應該是在室外才對?也有可能是玄夜理解錯誤,但因為看到有這個疑惑,就稍微提出來了。

      第三章倒數第四段:覆述→「複」述。(重複,非重覆)

      第四章第十段:任她在怎麼任性都聽她的→任她「再」怎麼任性都聽她的。

      第四章第三場第五段:後方的們→後方的門。

      第四章第三場第二十段:不售控制→不受控制。

      第四章第四場第十八段:接這→接著。

      第五章第二場第四十三段:你→妳。

      第五章倒數第十四段:兇案→「凶」案。

      第六章倒數第五段:份量→「分」量。

      第七章第二場六十三段:手門→守門。

      第七章倒數第十一段:她向突然想到→她像突然想到。

      第七章倒數第七段:一對很好的夫婦們→一對很好的夫婦。

      第九章第二場第十六段:蔽店→敝店。

      第十一章第三十六段:裡開→離開。

      第十一章第一場最後一段:重覆→重「複」。

      第十一章第二場第十五段:感不上→趕不上。

      第十一章第二場第四十段:繼明知……→既明知……。

      第十二章第一段:還可以在……→還可以再……。

      第十三章第五段,「好像」多打一次。

      第十三章,歌詞第二次出現的下一段:又再→又在。

      第十五章第六十七段:框上→眶上。(眼「眶」)

      第十五章第一場倒數十七段:鳩起→揪起。

      第十五章第二場第二十七段:他→她。

      第十八章第五十四段:真事→真是。

      第十八章第六十五段:又想在→又想再。

      第十九章第十一段、番外三第三十七段:兇手→「凶」手。

      第十九章第二場倒數第五十三段:突如奇來→突如其來。

      第十九章第二場倒數第三十九段:部份→部「分」。

      第十九章第二場倒數第二段,最後少加標點符號。

      第二十章第七十六段:槌打→「搥」打。

      第二十章第八十四段:到像是→倒像是。

      第二十章第二場第九段:一慣→一貫。

      第二十章第二場第五十三段:面前事→面前是。

      番外三第六十八段:在幾秒→再幾秒。

回書本頁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