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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抒發】2016/05/07

    昨天滑臉書動態碰巧看到國小同學的爸爸貼文,突然有感而發。

    在此簡稱他為   o   (英文)吧。

    o跟我的緣份從國小三年級開始,印象中他是一個非常開朗又幽默的人,也是班上許多女孩愛慕的對象。

    當然,也包括我。

    或許是喜歡也或許是欣賞,我不知道,在那個懵懂的年紀,有誰能夠清楚的區分這兩者的差別呢?

    五年級分班,湊巧又和o在同一班裡,這時的我早已捨棄了過去那份不夠明確的感情。

    他依然是那樣的樂觀,o的存在就像一抹和煦的陽光,照射進我的

世界,站在燦爛光芒底下的他是如此耀眼,卻也遙遠。

    六年級那年,o的爸爸決定栽培他成為運動選手,將他送進高爾夫球學校。

    從此,o成為了我的回憶。

    畢業當天,我看見他的身影清晰的站在我面前,帶著一點陌生的氛圍,確確實實的佇立在我身邊,有些什麼自我心底不斷的蔓延開來,溫暖、並且踏實。

    o到美國讀書了。這是我昨天發現的事實,不確定是多久之前決定的事,畢竟這幾年來我和o並沒有什麼聯繫,僅是透過FB來得知他的近況。

    不知怎地,我很想見o一面。

    撇除曾經的情感不談,這一瞬間我終於理解,o不是我的愛慕更不是我的愛情,而是我的夢想。

    他所擁有的一切是我一直以來的希冀。

    無論他的願望是什麼,總覺得他一步步朝自己的未來前進,從臺灣到美國,他離夢想好進好進。

    然而反觀自己,經過了四年,依然躊躇在原地,我並沒有在怨嘆自己的家境,而是對於o的飛翔有些羨慕。

    絢麗的、翱翔於天際。

    o,我真的好想、好想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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