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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 閃亮星─肆夕耽美稿件大募集

Chapter 1. 只有我們知道的地方(4)

「于珊,我簽的不是藝人約,而是創作約。」

「嗯哼?」

差別在哪?方哲宇所屬的公司〈真實音樂〉可是以出產創作歌手聞名的哦,他家藝人哪個不會創作?他可別想欺騙我這名專跑娛樂線的記者,給我三秒,我絕對可以舉出一大堆例子。

「我不會在大家面前唱歌、不會出現在大眾面前,」方哲宇說,一步步走向我,「……意思就是,無論我私底下做了什麼事都不會有人在乎,妳明白嗎?」

不明白。

我動也不動,故作鎮定的視線直盯著他長得讓人羨慕忌妒恨的睫毛,心想他什麼時候變成這副模樣?為什麼這麼……我不知道,以前的方哲宇才不是現在這個樣子,而是、而是更加……

可惡,男生好熱。

不是,我的意思是……反正就是字面上的意思。當方哲宇緩緩走到我的身前,我完全能夠感受到從他身上散發的熱氣,少了冷氣調節的陽台更像是一個大蒸籠,而方哲宇就是那顆鮮肉包子,熱氣騰騰地朝著我襲來──

「于珊。」

他、他想幹麼?

我……

「妳忘記穿拖鞋出來,地板很髒。」他低聲在我耳邊訴說。

﹡﹡﹡

之所以會和方哲宇同居是有原因的,正如他所說,我們既沒有交往,也沒有任何不清不白的關係,若是非得在資料關係欄上填入名稱,我們就只是朋友、就只是室友、就只是誤打誤撞認識的大學同學。

「拍到照片了?拍到照片了?拍到照片了!」我興奮地朝著手機大聲確認,阿仁和小東則在另外一端痛哭流涕,「白痴,這是好事,哭什麼啊?趕快回台灣,珊珊姊請你們吃飯!」

天哪,這兩名小蠢蛋總算沒丟我的臉!

經過兩天的跟蹤拍攝,阿仁和小東總算在代官山街頭拍到周佑民、芝芝的交往鐵證,更誇張的是,不曉得是不是新手運、還是該說傻人有傻福,他們竟然拍到了兩人親暱摟抱進入高級旅館的照片。

「王哥,王哥,王哥,」我腳步輕盈地踩著Jimmy   Choo高跟鞋晃到部長的辦公桌前,甩了甩昨天才洗過的飄逸長髮,「你聽說了吧?」

他停下書寫,不冷不熱地輕掃我一眼。

「嗯。」

咦?

怎麼是這種反應?

「那我要不要趕快叫阿仁把照片回傳,現在馬上發佈──」

「不用了。」

什麼意思?

我登時愣怔,「可、可這是大消息,你不是也這樣認為……」

王哥放下手中的鋼筆,旋過他牛皮製的辦公大椅,轉了大約四十度角的時候停住,窗外的光線正巧在他臉上打出頗具深意的陰影,我猜王哥一定做過了千百回,不然不可能這麼剛好。

「上頭說不可以放。」

怎麼會?

我驚訝得說不出話,完全不敢相信,這則消息可是獨家新聞,播出去的話絕對是收視率冠軍,上頭怎麼可能放過這個機會,除非……

思緒一轉,我的腦海中浮現某張笑得陽光燦爛的臉孔。

王哥也許看出了我的想法,他先是沉重地點了點頭,接著愛莫能助地搖了搖頭,好像真的沒有辦法似的,天曉得他根本沒有試著爭取!這樣下去不行,我不能夠讓阿仁、小東的努力白白浪費……

思及此,我猛地跺腳,轉身離開辦公室。

他不爭,我爭!

十五分鐘後,我已經來到國內最大的電影製作公司〈樹人〉位於十七樓的經紀部辦公室,此時此刻,宋大翔的助理正在為我倒咖啡,不愧是〈樹人〉,就連招待客人的咖啡都是好貨──

只可惜宋大翔不是好人。

「于小姐,大翔哥的會議預計於下午兩點結束,麻煩您稍坐片刻。」

宋大翔是〈樹人〉的資深經紀,我一直覺得這個頭銜很不好聽,不知為何,聽在我耳裡就像是專門監管犯人的邪惡貪官,可明明其他公司也有這職位,我卻不這麼認為,如此一想,大概是宋大翔的問題。

除了聽來有點威風的職稱以外,宋大翔另一個身分是我的高中學長,沒錯,就是看盡彼此青澀蠢樣的高中學長學妹──雖然我很想這樣說,但宋大翔在我的回憶中,一點也不青澀、一點也不蠢,他還是很威風,走路超級有風。

瞧,這個世界一點也不公平。

「珊珊,好久不見。」

突來的聲音使得我心裡一震,故作輕鬆地端起咖啡就口,透過杯緣上方看見宋大翔不變的燦爛笑容。

「卑鄙小人,好久不見。」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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